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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6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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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中海发展 股票代码:600026 公告编号:临2011-024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避免与本公司
同业竞争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于2011年6月15日,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发展”)接到控股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运”)《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避免中国海运及其控制的企业(就本承诺函而言,包括中国海运下属全资、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但不包括中海发展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中海发展产生同业竞争事宜,中国海运除了将继续履行之前已作出的承诺之外,现进一步作出不竞争承诺如下:

 1、中国海运将中海发展定位为中国海运下属专业从事油运、散货和LNG运输最终整合的唯一业务平台。

 2、对于中国海运及其控制的非上市企业拥有所有权的散货轮和油轮,中国海运承诺用5年左右时间,选择合适的时机,通过资产并购、重组等方式,将该等散货轮和油轮资产在条件成熟时注入中海发展,或将该等资产对外处置,从而消除中国海运与中海发展的同业竞争,促进中海发展持续、稳定的发展。

 3、对于中国海运控股子公司中国海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香港控股”)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散货轮和油轮(该等船舶将陆续于2011年和2012年租赁到期),中国海运承诺,待中海香港控股办理完毕融资租赁船舶的所有权收购手续后,用5年左右时间,选择合适的时机,通过资产并购、重组等方式,将该等散货轮和油轮资产在条件成熟时注入中海发展,或将该等资产对外处置。

 4、在中国海运完成将上述散货轮和油轮资产注入中海发展或对外处置前,中国海运将根据中海发展的业务需要,将上述船舶按市场化原则出租给中海发展(包括控股子公司及/或合营公司)经营,或者将上述船舶委托给中海发展(包括控股子公司及/或合营公司)经营管理,以避免同业竞争。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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