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11-017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6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1年6月15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独立董事孙喜田先生因公务原因不能亲自出席,委托独立董事郭莉莉女士代其发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书面表决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议案》;
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5,000,000元增加至175,500,000元,实收资本由人民币135,000,000元相应增加至175,500,000元。鉴于此,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有关事项。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附件一),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刊登于2011年6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刊登于2011年6月1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6月16日
附件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为保证《公司章程》记载事项的真实、准确,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第六条、第十九条作如下修改:
1、《公司章程》第六条原文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000,000元。”
现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5,500,000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75,500,000元。”
2、《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原文为:
“第十九条 公司现时股份总数为135,000,000股,全部为普通股。其中山东威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3,031,2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88%;文登市昆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持有14,80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97%;文登市世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持有3,937,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2%;文登市蔄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4,083,7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3%;孙振江持有6,39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73%;刘国店持有6,502,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2%,境内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65,2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33%。”
现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现时股份总数为175,500,000股,全部为普通股。”
《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11-018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拟于2011年7月5日(星期二)在公司副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会议时间:2011年7月5日上午9:00开始
2、会议地点:山东省文登市苘山镇中韩路2号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出席会议对象:
1) 截止2011年7月1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聘任律师等。
6、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时间:2011年7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 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委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 登记地点:山东省文登市苘山镇中韩路2号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9楼证券部。
如采用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7、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8、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文登市苘山镇中韩路2号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九楼证券部。
联系电话:0631-8549156
联系传真:0631-8545018、8545388
邮政编码:264414
联 系 人:宋战友、张红江
附: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序号 | 议 案 | 投 票 |
| 1 |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序号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 委托人股东帐户: | 委托人持股数量: |
| 受托人签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委托书有效期限: | 受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以上表格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