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得2011年04月15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发布于2011年04月1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现将2010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7,265,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2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0.18 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05月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1年05月1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2011年05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1年05月12 日能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五、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天伦大厦25楼
咨询机构: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联系人:刘 捷
咨询电话:020-38303219
传 真:020-3830300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的具体时间安排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05月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