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2 证券简称:嘉事堂 公告编号:2011—014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05月05日下午14时;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1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股权登记日:2011年04月29日;
6.会议主持人:丁元伟董事长;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共计2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为 11251.383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321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代表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董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251.383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监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251.383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总经理2010年度经营工作总结和2011年度经营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1251.383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251.383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251.383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2010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51.383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251.383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251.383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51.383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关于发起人股东名称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51.383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连锁药店扩展募投项目为物流建设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51.383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刘建华先生、熊焰先生、武文生先生、马永义先生分别向大会作了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内容于2011 年4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詹敏 蒋红毅
3.结论性意见: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05月05日
证券代码:002462 证券简称:嘉事堂 公告编号:2011-015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持有北京嘉事大恒制药
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大恒倍生制药厂有限公司75%股权的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持有北京嘉事大恒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大恒倍生制药厂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2010-018。
目前相关标的资产已按照国有资产交易流程取得了上级主管单位的批复,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意向购买方北京天酬佳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摘牌。
我公司已与北京天酬佳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两份《产权交易合同》。其中北京嘉事大恒制药有限公司成交价为6,897.35万元,北京大恒倍生制药厂有限公司成交价为1,176万元,共计8,073.35万元。高于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目前该笔交易价款已到公司账,工商变更完毕。同时,关于转让标的企业与公司资金往来事项,交易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北京天酬佳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诺在2011年6月底前将应付未付资金归还至我公司。
特此报告。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05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