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1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2010年年报编制、披露和审计工作的通知》(证监会【2010】37号公告)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0】434号文件)的要求,现对年报部分内容予以补充如下:
一、在年报全文第七节-董事会报告部分补充披露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建立了《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在信息披露工作中严格贯彻和执行。同时,认真落实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按照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报备。
公司对重大事项发生期间及2010年度报告期间内幕信息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经自查,报告期内,公司切实做到了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的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严守保密规定,没有向外界泄露、透漏、传播公司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监管部门的查处和整改情况。《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到位、控制有效。
二、在年报全文第九节-重要事项-其他重大事件部分补充披露公司环保核查进展情况,内容如下:
2010年8月26日,公司收到国家环保部办公厅(环办函【2010】856号)《关于终止对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的通知》,针对国家环保部提出的公司所属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生产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并成立了整改工作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截至2010年12月,公司已对现存的部分环保问题进行了认真、全面、彻底的整改,取得显著成效,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详见2010年8月31日和2010年12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补充公告不会对公司2010年度业绩造成影响,对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