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1年05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深长城 公告编号:2011-18号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5月5日上午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百花五路长源楼八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朱新宏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5,593,4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9,463,040股的64.98%。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经现场投票表决,审议通过《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5,593,4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经现场投票表决,审议通过《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5,593,4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经现场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1年4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深长城2011-10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55,593,4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经现场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正文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1年4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深长城2011-10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55,593,4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经现场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1年4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深长城2011-10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55,593,4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经现场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1年4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深长城2011-10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55,593,4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经现场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1年4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深长城2011-10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55,593,4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白光林、王永敬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