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1-024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解除及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1年4月28日接到第一大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精工”)关于证券解除质押登记证明书和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书的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盾安精工原先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的本公司9000万股股份,已于2011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解除质押的900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4.17%。
2011年4月27日因融资授信需要,盾安精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持有的本公司9,00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4.17%)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质押期限自2011年4月27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时止。
盾安精工共计持有本公司18,00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8.34%。截止目前,盾安精工已累计质押的本公司股份数为9,00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4.17%。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