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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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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

增减(%)

总资产(元)15,878,747,309.9815,638,879,395.371.5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1,538,589,744.331,422,324,002.248.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3.59993.32798.17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

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0,886,070.15-24.2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659-24.27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0,514,560.1460,514,560.14264.3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4160.1416264.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3140.1314357.7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4160.1416264.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174.17增加2.82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873.87增加2.87 个百分点

公司负责人曹江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慧敏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公司负责人姓名曹江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蔡慧敏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77,392.5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239,105.1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818,573.57
所得税影响额-1,497,788.1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4,146,237.13
合计4,336,260.87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1,37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154,502,208人民币普通股
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5,631,040人民币普通股
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15,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1,467,86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0,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8,011,63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6,851,545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4,999,560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299,712人民币普通股
东北证券-建行-东北证券3号主题投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4,101,42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项目2011年3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增减额增减比例
预付款项24,807,741.25174,934,832.07-150,127,090.82-85.82%
在建工程16,241,273.7649,728,071.24-33,486,797.48-67.34%
应付票据8,693,018.3384,956,517.75-76,263,499.42-89.77%
应付账款1,184,925,867.101,764,116,893.37-579,191,026.27-32.83%
应交税费-2,277,766.26-1,733,404.24-544,362.0231.40%

1)预付账款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工程竣工尾款结算;

2)在建工程减少,主要原因是在建工程转固,工程费用结算支付所致;

3)应付票据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支付到期票据所致;

4)应付账款的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了购进设备款所致;

5)应交税费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购进国产设备产生未抵扣进项税所致。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项目2011年1-3月2010年1-3月增减额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1,433,901,486.26787,762,812.29646,138,673.9782.02%
营业成本988,002,758.65519,072,391.21468,930,367.4490.34%
营业税金及附加13,406,898.581,915,331.1011,491,567.48599.98%
销售费用36,080,158.1022,537,112.4413,543,045.6660.09%
管理费用109,660,522.6774,109,675.2635,550,847.4147.97%
营业外收入62,462,153.6514,948,840.6047,513,313.05317.84%
营业外支出52,481,867.464,019,437.2648,462,430.201205.70%
所得税费用22,843,650.7613,076,611.109,767,039.6674.69%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2)销售费用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销量增加引起运输、包装等费用增加所致;

3)管理费用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增加提取折旧及技术开发费所致;

4)营业外收入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巨石集团子公司巨石九江收到拆迁专项补偿款所致;

5)营业外支出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巨石九江“退城进园”搬迁厂房处置资产所致;

6)所得税费用增加,主要原因是利润增长引起应缴纳所得税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目前,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巨石集团49%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已取得较大进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及2010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获得了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关于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问题的批复》和商务部下发的《商务部关于原则同意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原则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尚须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正与相关各方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力争尽快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就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巨石集团49%股权所作承诺若巨石集团在2010-2012年任一会计年度的实际利润数未能达到《资产评估报告书》所预计的当年利润值(2010年、2011年、2012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测数分别为36,335万元、53,928万元和77,086万元),则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按上述预计利润数与实际盈利之间的差额,按其对巨石集团的原持股比例计算股份补偿数对中国玻纤进行补偿待中国证监会批复实施后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无现金分红。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江林

2011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编号:2011-013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4月27日在浙江省桐乡市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曹江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曹江林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张毓强、蔡国斌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选举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曹江林、张毓强、蔡国斌、常张利、宋军(独立董事)、李怀奇(独立董事)、储一昀(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曹江林担任。

2、审计委员会成员:储一昀(独立董事)、李怀奇(独立董事)、蔡国斌,主任委员由储一昀担任。

3、提名委员会成员:宋军(独立董事)、李怀奇(独立董事)、储一昀(独立董事)、曹江林、张毓强,主任委员由宋军担任。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宋军(独立董事)、李怀奇(独立董事)、储一昀(独立董事)、曹江林,主任委员由宋军担任。

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毓强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陶铮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陶铮、龚遂、蔡慧敏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蔡慧敏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关于盈利补偿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巨石集团有限公司49%股权之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已于2010 年9 月20日由公司及股份认购各方(包括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Pearl Success International Limited、Surest Finance Limited)共同签署《关于盈利补偿的协议书》。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拟与股份认购各方共同签署《<关于盈利补偿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将《关于盈利补偿的协议书》约定的盈利补偿期限修改为2011、2012、2013年。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Pearl Success International Limited、Surest Finance Limited承诺2013年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的盈利预测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7,086万元,2011年、2012年盈利预测数分别为《关于盈利补偿的协议书》约定的53,928万元、77,086万元不变。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实施完毕后,如巨石集团2011、2012、2013年的实际盈利数未能达到上述盈利预测数,则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Pearl Success International Limited、Surest Finance Limited应执行《关于盈利补偿的协议书》约定的股份补偿方式,分别补偿该等差额。

该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关于盈利补偿的协议书》生效时同时生效。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因此,公司董事曹江林、张毓强、蔡国斌、常张利、周森林、裴鸿雁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三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7日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本人出席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高管人员聘任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聘任张毓强先生任公司总经理;

同意聘任陶铮先生任董事会秘书;

同意聘任陶铮先生(兼)、龚遂先生、蔡慧敏女士任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聘任蔡慧敏女士(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签字:宋军 李怀奇 储一昀

2011年4月27日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管人员履历

一、董事长曹江林先生,1966年9月生,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现任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北京市上市公司协会会长,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曾任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毓强先生,1955年9月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浙江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现任巨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副会长,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副会长;曾任中国玻纤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

三、副董事长蔡国斌先生,1967年8月生,中共党员,上海财经大学学士。

现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玻纤监事、董事、副总经理,北新物流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四、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陶铮先生,1975年2月生,中共党员,北京大学硕士。

自2009年8月以来,任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曾任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总经理、证券部经理、法律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

五、副总经理龚遂先生,1956年1月生,中共党员,经济师,清华大学研究生。

现任北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书记;曾任北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六、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蔡慧敏女士,1947年11月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大专学历。

自2002年6月以来,任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编号:2011-014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4月27日在浙江省桐乡市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李谊民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全体与会监事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李谊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4月27日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履历

李谊民先生,1954年1月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现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绝热隔音协会会长;曾任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副董事长及总裁。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公告编号:2011-015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巨石集团”)

北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北新科技”)

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简称“巨石九江”)

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简称“巨石成都”)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1、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担保10,000万元,公司累计为其担保19.15亿元;

2、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北新科技担保6,000万元,公司累计为其担保6,000万元;

3、巨石集团本次为巨石九江担保40,000万元,巨石集团累计为其担保25.60亿元;

4、巨石集团本次为巨石成都担保19,500万元,巨石集团累计为其担保19.40亿元。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67.93亿元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被担保人名称: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协议总额:10,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期限2年

债权人:浙商银行嘉兴支行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向浙商银行嘉兴支行申请的人民币10,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期限2年。

2、被担保人名称:北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担保协议总额:6,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期限1年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北新科技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人民币6,000万元短期贷款提供担保,期限1年。

3、被担保人名称: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

担保协议总额:40,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期限1-7年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八里湖支行

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拟为其全资子公司巨石九江共计人民币40,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明细如下:

(1)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申请的人民币20,000万元长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期限7年;

(2)向中国农业银行八里湖支行申请的人民币2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期限1年。

4、被担保人名称: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担保协议总额:19,5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期限3-5年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锦城支行

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拟为其全资子公司巨石成都共计人民币19,5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明细如下:

(1)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的人民币9,500万元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期限5年;

(2)向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锦城支行申请的人民币10,000万元综合业务贷款提供担保,期限3年。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1年公司预计为巨石集团总额不超过38亿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为北新科技总额不超过1亿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预计巨石集团为巨石九江总额不超过32亿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为巨石成都总额不超过24亿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后,公司累计为巨石集团担保19.15亿元,为北新科技担保6,000万元;巨石集团累计为巨石九江担保25.60亿元,为巨石成都担保19.40亿元,未超过公司预计为巨石集团、北新科技提供担保以及巨石集团预计为巨石九江、巨石成都提供担保的总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巨石集团

巨石集团是公司控股51%的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注册资本25,620.81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张毓强;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复合材料产品的制造与销售。

巨石集团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1,506,232.74万元,负债总额1,154,344.22万元,净资产351,888.52万元,2010年净利润47,839.52万元,资产负债率76.64%。

2、北新科技

北新科技是公司控股97.22%的子公司,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注册资本9,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曹江林;主要经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一般分销和投资兴办实业。

北新科技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24,480.48万元,负债总额16,623.42万元,净资产7,857.06万元,2010年净利润2,127.90万元,资产负债率67.9%。

3、巨石九江

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注册资本44,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国明;主要生产玻璃纤维及制品。

巨石九江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296,530.93万元,负债总额243,621.37万元,净资产52,909.56万元,2010年净利润-2,474万元,资产负债率82.16%。

4、巨石成都

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是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注册资本64,99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国明;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及制品。

巨石成都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220,419.01万元,负债总额147,432.79万元,净资产72,986.22万元,2010年净利润4,887万元,资产负债率66.89%。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被担保方的资金主要用于业务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目的是开展正常的业务活动,且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同意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2011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197,500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481,780万元(全部为对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合计679,28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477.58%,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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