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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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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进行了表决。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4,028,015,285.864,114,650,869.08-2.1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1,327,419,073.771,292,877,982.782.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152.092.87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7,150,632.50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6不适用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1,111,478.8031,111,478.8084.8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00.05085.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90.04981.4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00.05085.1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72.37增加1.0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22.32增加1.03个百分点

公司负责人沈小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斯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红兵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公司负责人姓名沈小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斯 枫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陈红兵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项目期末数(元)年初数(元)增减额(元)增减幅度(%)
应付票据22,120,000.0011,070,000.0011,050,000.0099.82
应付账款19,486,370.7154,137,971.91-34,651,601.20-64.01
应付职工薪酬6,649,773.8310,519,701.58-3,869,927.75-36.79
项目名称本期金额(元)上年同期(元)增减额(元)增减幅度(%)
营业成本36,468,111.4226,058,633.3610,409,478.0639.95
营业税金及附加9,984,464.907,236,260.382,748,204.5237.98
管理费用6,094,295.419,064,053.08-2,969,757.67-32.76
投资收益16,392,208.635,193,705.4011,198,503.23215.62
营业利润36,447,429.6321,083,425.9515,364,003.6872.87
利润总额37,341,517.4521,180,162.1816,161,355.2776.30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1,111,478.8016,833,464.8214,278,013.9884.82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37,150,632.50-27,591,004.46-9,559,628.04---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34,579,190.905,618,911.68-40,198,102.58-715.41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4,556,928.1955,115,459.00-59,672,387.19-108.27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844,215.45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72,462.0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8,130.00 
所得税影响额-243,701.88 
合计731,105.65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9,197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13,421,959人民币普通股13,421,959
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12,038,809人民币普通股12,038,809
中国工商银行-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8,831,860人民币普通股8,831,860
中信实业银行-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000,000人民币普通股6,000,000
绍兴柯桥镇红建村5,900,000人民币普通股5,900,000
华泰证券-招行-华泰紫金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4,296,500人民币普通股4,296,500
业德超2,984,820人民币普通股2,984,820
常州海坤通信设备有限公司2,544,396人民币普通股2,544,396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洲贸易公司2,523,786人民币普通股2,523,786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2,270,700人民币普通股2,270,700

注:

(1)应付票据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场分公司支付工程款使用票据结算增加。

(2)应付账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市场改造工程款等。

(3)应付职工薪酬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了上年奖金等。

(4)营业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全额反映水电费的收入和支出,相应增加水电费成本及薪资增加等。

(5)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收入增加。

(6)管理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维修费减少及去年底处置4家公司合并范围减少等。

(7)投资收益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会稽山净利润较上期增长较大。

(8)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会稽山净利润较上期增长较大及市场经营收入增加等。

(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合并范围减少及上缴上年度税费支出增加。

(1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市场改造支出及支付浙商银行股权受让款等。

(1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贷款减少。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改承诺:

2006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承诺:自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2008年度年报公告日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流通及转让,之后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0%。

履行情况:

(1)2008年11月11日,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协议收购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968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64%)。2010年5月27日,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与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协议方式收购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9680万股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2)至2010年4月18日,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和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2008年11月11日,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协议收购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9680万股本公司股份)已合计可申请其持有的占本公司总股本5%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上市流通。2010年10月18日,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30,938,80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

至2011年4月18日,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和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已合计可申请其持有的占本公司总股本10%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上市流通。2011年4月26日,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30,938,80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

2)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在2008年11月11日,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简称开发公司)协议收购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精功控股)持有的968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64%)时,开发公司承诺:

(1)开发公司不利用对公司的控股地位进行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2)开发公司除行使正常的股东权利外,不干涉公司的经营管理,不出现开发公司除董事以外人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管理人员)。

(3)在开发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后,在未来3个月内无资产注入计划,但开发公司今后将逐步把相关市场资源注入公司,做大做强做优轻纺市场业务。

(4)如开发公司有意出售自身持有的任何涉及市场开发建设、租赁管理的资产或股权,公司享有优先购买权;开发公司保证在出售或转让任何涉及市场开发建设、租赁管理的资产或股权时,向公司提供不逊于开发公司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商业条件。

(5)开发公司承诺将给予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开发公司其他下属企业同等待遇,避免损害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利益。

履行情况:

截至报告披露日,开发公司履行了协议收购时第1、2、4、5项的承诺,有关第3项市场资源注入公司的承诺,尚未启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实施现金分红。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小军

2011年4月27日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11—005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收回表决票9张。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议案后,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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