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1-013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谭建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胥正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勇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 | (二)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会严格按照承诺,履行承诺义务,目前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 | 1、在《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效后,兴蓉集团和上市公司共同协商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交割审计基准日,对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在过渡期间的损益进行审计,并确定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因过渡期间损益而导致的净资产变化额。
2、若经审计,置出资产的净资产增加额超过置入资产的净资产增加额,兴蓉集团应以现金支付该等差额;若置入资产的净资产增加额超过置出资产的净资产增加额,就上市公司应付兴蓉集团的款项,上市公司确认为对兴蓉集团的负债。为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兴蓉集团进一步承诺如下:若置出资产在过渡期内实现盈利的,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对过渡期间内形成的利润进行分配,该等利润将按照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302,470,737股股份总数进行分配,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持有该302,470,737股股份的股东有权参加该等利润的分配,兴蓉集团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上市公司159,559,300股股份不参与该等利润的分配。在分配日前上市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上述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 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会严格按照承诺,履行承诺义务,目前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 |
| 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时所作承诺 | 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 | 一、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在《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内容同上。
二、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在《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关于排水公司设立时出资情况的承诺、关于排水管网维护的承诺、关于排水公司部分负债未履行债务转移手续事项的承诺、关于过渡期损益的承诺”内容同上。 | 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会严格按照承诺,履行承诺义务,目前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 |
| 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 |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 | 1、在未来与日立工业关于水务和环保领域的合作中,当具体合作项目的所属领域与兴蓉投资发展战略的方向和领域(包括城市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再生水利用、特种废水处理、自来水供应等领域)相一致时,将由兴蓉投资作为合作项目的商业谈判主体,负责与日立工业协商确定合作项目的具体细节,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出资比例、投资金额、技术合作范围、设备的选型、合资公司的发展规划等方面,在合作条件和方式确定后,由兴蓉投资独立实施该合作项目;
2、兴蓉集团承诺承担违反上述承诺导致的相关责任及给兴蓉投资带来的一切相关损失。 |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会严格按照承诺,履行承诺义务,目前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 |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元) | 4,533,136,263.05 | 2,587,850,902.34 | 75.1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3,611,923,532.83 | 1,642,552,115.77 | 119.90% |
| 股本(股) | 576,785,850.00 | 462,030,037.00 | 24.8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26 | 3.56 | 75.84%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元) | 168,660,305.35 | 139,014,082.71 | 21.3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0,036,189.27 | 52,782,583.28 | 13.7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90,855,554.83 | 98,564,005.77 | -7.8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6 | 0.21 | -23.8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13 | 0.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13 | 0.0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59% | 3.63% | -0.0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59% | 3.63% | -0.04%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3,175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 | 7,752,23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6,509,85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199,89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629,092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5,589,553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514,59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深 | 5,054,31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 4,884,264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3,904,88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签署《拆迁补偿协议》
根据成都市城市规划调整,公司全资子公司排水公司下属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因其用地性质发生变化需进行拆迁。经成都市人民政府授权,成都金融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对该两座污水处理厂进行拆迁并对排水公司以异地还建同等规模的污水处理厂及提升泵站的方式进行补偿。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排水公司与成都金融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拆迁补偿协议》。报告期内,金融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对异地还建处进行拆迁。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兴业银行成都分行及控股股东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为了增加资金来源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排水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兴蓉集团借款1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方式),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排水公司与兴业银行成都分行、兴蓉集团就本次委托贷款签署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人民币1亿元,贷款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年利率4.78 %,为同期同档次国家基准利率下浮10%,贷款期限为12个月,贷款利息共计478万元。
根据相关合同规定,截止报告期末,排水公司应向兴蓉集团支付上述借款的利息费用269万元,累计已支付256万元。
三、公司控股股东与与株式会社日立工业设备技术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公司控股股东兴蓉集团于2010 年9 月19 日与株式会社日立工业设备技术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根据框架协议,双方在水环境事业的水务、再生能源、基础设施及其他环保产业等领域展开合作,在上述领域寻求合作机会,以实际投资项目为载体,组建投资公司,共同开拓中国国内以及海外市场。框架协议约定,双方合作范围内的具体项目的合同签署和执行均可由双方或双方指定的下属全资、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主体予以实施。
(相关公告已分别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控股股东兴蓉集团持有的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十一次会议及2010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1年2月14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无条件审核通过。
2011年3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关于核准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329号)。
2011年3月25日,确定以17.20元/股的发行价格向10家特定投资者发行114,755,813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011年3月30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所(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都分所”)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0CDA2068-1),截至2011年3月25日,民生证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开设的专项账户收到认购保证金10,800万元;2011年3月30日,信永中和成都分所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0CDA2068-2), 截至2011年3月30日,民生证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开设的专项账户收到认购资金总额1,973,799,983.60元。
2011年3月31日,信永中和成都分所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0CDA2068),截至2011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1,973,799,983.60元,扣除发行费用64,464,755.8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909,335,227.79元,其中:股本114,755,813元,资本公积1,794,579,414.79元。
2011年4月12日,公司办理了本次发行的股权登记工作。
2011年4月18日,公司刊登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等文件,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114,755,813股,已于2011年4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内容详见2011年4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1)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
|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本报告期初 | 变动金额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 货币资金 | 2,183,332,053.00 | 231,329,765.70 | 1,952,002,287.30 | 843.82% |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
| 预付款项 | 39,158,469.26 | 29,353,462.91 | 9,805,006.35 | 33.40% | 主要系排水公司预付工程施工方款项所致。 |
| 长期待摊费用 | 2,826,385.93 | 87,384.52 | 2,739,001.41 | 3134.42% | 主要系新增母公司办公楼装修费用所致。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84,700.23 | 6,967,467.96 | -5,582,767.73 | -80.13% | 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上年度计提的职工绩效工资所致。 |
| 应付利息 | 1,492,640.86 | 1,097,754.02 | 394,886.84 | 35.97% | 主要系排水公司应付世行贷款和国债利息的计息期增加所致。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76,785,850.00 | 462,030,037.00 | 114,755,813.00 | 24.84% | 系本报告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14,755,813股所致。 |
| 资本公积 | 2,725,239,068.19 | 930,659,653.40 | 1,794,579,414.79 | 192.83% | 系本报告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溢价所致。 |
| 未分配利润 | 308,507,227.13 | 248,471,037.86 | 60,036,189.27 | 24.16% | 系本报告期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所致。 |
| (2)报告期经营收入及费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同期 | 变动金额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80,746.43 | 135,214.94 | 45,531.49 | 33.67% | 主要系收入增加相应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
| 管理费用 | 9,235,892.72 | 3,953,410.24 | 5,282,482.48 | 133.62% | 主要系增设上市公司相关管理机构,相应费用增加所致。 |
| 资产减值损失 | 651,363.40 | -33,744.20 | 685,107.60 | -2030.30% | 系本报告期相对于上年同期应收款项变动增加导致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
| (3)报告期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同期 | 变动金额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032,377.99 | 8,276,902.47 | 4,755,475.52 | 57.45% | 主要系员工人数增加所致。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474,726.52 | 176,664.88 | 10,298,061.64 | 5829.15% | 主要系本报告期排水公司支付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所致。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8,839,969.51 | 11,028,031.17 | 37,811,938.34 | 342.87% | 主要系本报告期长期资产投资增加所致。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916,499,983.60 | 510,457.32 | 1,915,989,526.28 | 375347.64% | 系本报告期非公开发行股票114,755,813股所致。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936,061.09 | 96,335,166.51 | -90,399,105.42 | -93.84% | 主要系上年同期支付兴蓉集团应付股利8,914.78万元所致。 |
| 备注:“变动原因”中所提的“本报告期”所属期间均为“年初至本报告期末”。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 2011年01月18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大成基金、中信证券 | 关于公司基本情况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未向其提供文件资料 |
| 2011年02月16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投资者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就已公告内容进行解答。 |
| 2011年02月18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华创证券、银河投资、大成基金、华夏基金 | 关于公司基本情况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未向其提供文件资料。 |
| 2011年02月28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上海凯石投资管理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新能源、深圳综彩投资 | 关于公司基本情况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未向其提供文件资料。 |
| 2011年03月01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商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长江证券 | 关于公司基本情况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未向其提供文件资料。 |
| 2011年03月03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投资者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未向其提供文件资料。 |
| 2011年03月07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投资者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未向其提供文件资料。 |
| 2011年03月10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投资者 | 关于公司基本情况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未向其提供文件资料。 |
| 2011年03月14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国元证券 | 关于公司基本情况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未向其提供文件资料。 |
| 2011年03月17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中信证券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未向其提供文件资料。 |
| 2011年03月23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关于公司基本情况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未向其提供文件资料。 |
| 2011年03月24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首创证券 | 关于公司基本情况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未向其提供文件资料。 |
| 2011年03月25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投资者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未向其提供文件资料。 |
| 2011年03月28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中国人寿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未向其提供文件资料。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