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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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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杨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胡应福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帅巍

公司负责人杨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应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帅巍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0,305,653,194.8610,317,818,602.64-0.1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1,248,258,263.431,230,681,486.681.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211.191.68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74,685,704.78-33.4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36-34.55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6,401,761.4216,401,761.42-49.3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590.0159-49.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610.0161-50.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590.0159-49.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21.32减少0.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41.34减少0.7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648,857.3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4,296.04
所得税影响额81,028.8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57,599.58
合计-245,932.88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16,13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374,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18,831,436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6,759,54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9,585,162人民币普通股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476,866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9,139,85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8,499,833人民币普通股
通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5,3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4,544,77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294,121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
项 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增减(%)增减变动原因
其他流动资产148,600,395.58112,193,498.7332.45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归集的生产性矿山岩石剥离费用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146,388,449.38236,566,692.11-38.12主要原因是公司上年收到的预收货款于本期发货。
应交税费-115,867,244.12-78,101,000.4148.36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和本期已缴纳上年末计提的企业所得税等各项税费所致。
利润表
项 目本期金额(1-3月)上期金额(1-3月)增减(%)增减变动原因
资产减值损失9,067,155.341,139,993.34695.37主要是期末公司按规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增加。
净利润24,656,200.7136,775,185.74-32.95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产品毛利率降低、同时由于贷款利率上升财务费用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
项 目本期金额(1-3月)上期金额(1-3月)增减(%)增减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4,685,704.78-562,686,096.14-33.41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销售增加,同时对对部分客户实行先款后货资金收回较好。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432,422.86-296,286,749.28-75.55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减少对投资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483,899.48246,334,347.15-55.55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归还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的情况。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骞

201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编号:临2011-011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22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于2011年4月28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骞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2011年4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1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为更加合理的运用节余募集资金,提高收益,公司拟将截止2010年12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36,093,759.45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登的《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11-013号)。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分别对本次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永久流动资金发表了意见:

1、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募投项目全部完成的情况下,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余额合计136,093,759.45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资金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保荐机构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宏达股份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投入,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36,093,759.45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宏达股份将节余募集资金136,093,759.45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无异议。

3、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可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36,093,759.45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因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意见后方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对公司于2009年4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9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编号:临2011-012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22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于2011年4月28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贾元余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经监事会对《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谨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可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36,093,759.45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证券代码:600331 公告编号:临2011—013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11 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136,093,759.45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因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意见后方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现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136,093,759.45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2007年8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30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6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2,87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456,130,000.00元。经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华证中洲验(2007)GF 字第0300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该项资金已于2007年9月10日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锦城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910101040018298账户。

2、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2007-12-312008-12-312009-12-312010-12-31
中国银行什邡支行00000123903636203243,609,993.17151,870,384.92145,603,169.86134,195,134.42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锦城支行*9101010400182981.456,130,000.003,512,789.9316,811,508.0816,872,954.131,898,625.03
合 计 1.456,130,000.00247,122,783.10168,681,893.00162,476,123.99136,093,759.45

*本公司董事会规定中国银行什邡支行839142481018094001账户、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锦城支行910101040018298账户为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2007年9月12日、2007年9月13日,本公司分别将募集资金人民币530,000,000.00元、人民币20,000,000.00元自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锦城支行910101040018298账户转入中国银行什邡支行839142481018094001专户。

2010年5月1日由于中国银行什邡支行银行系统升级将原账号839142481018094001改为00000123903636203。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所有募投项目均已建设完工,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1,320,036,240.55元,募投项目实际节余资金为136,093,759.45元 (包括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1、公司从2006年开始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投资预算,到2007年8月开始建设,期间因2008年汶川“5.12”特大地震,导致募集资金项目——10万吨/a锌合金工程配套工程工期延后,同时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建设原材料价格下滑,由于价差影响,节约了项目建设成本,实际投资额大幅下降;

2、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大力推行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多方采购制度及项目招标方式,较好地控制了原材料、设备等物质的采购成本,同时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在保证使用功能不受影响的前提下,通过降低制造成本,进一步加强工程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减少了工程总开支。

三、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08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将公司 200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136,093,759.45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今后,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质保金尾款将按约定的付款日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募投项目全部完成的情况下,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余额合计136,093,759.45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资金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可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36,093,759.45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恒泰证券作为宏达股份的保荐人,经核查后认为,宏达股份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投入,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36,093,759.45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宏达股份将节余募集资金136,093,759.45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编号:临2011-014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变更投资者联系电子邮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工作需要,自2011年4月29日起,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联系电子邮箱变更为:dshbgs@sinohongda.com,其他联系方式不变。?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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