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8 证券简称:*ST东热 公告编号:2011-004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10年年度报告无异议。
1.3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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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公司本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1.5 公司负责人安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郝兰英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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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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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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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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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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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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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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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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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是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石家庄市国资委。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2年,1998年6月改制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和产品为热力、电力的生产和销售,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制作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000万元。2008年9月28日,石家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集团)签订了《关于无偿划转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协议书》,该协议于2009年3月28日到期终止。经双方协商,于2009年6月29日签订了《关于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托管协议》,市国资委委托中电投集团对公司控股股东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管理。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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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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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2 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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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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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回顾
1、2010年经营情况回顾
2010年,煤炭价格仍持续上涨,煤电、煤热矛盾进一步加剧,热电企业经营压力十分沉重,同时公司面临着银行逾期贷款不断增加、小机组政策性关停等极为困难的局面,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和极其艰难的经营形势,公司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研究电力、煤炭市场形势,以提升盈利为中心,全面贯彻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推进产业结构,加强经营管理,巩固提升专业化 管理水平着力创新体制机制,采取多种措施综合应对。抓住煤炭这个核心成本,加强燃料管理,建立完善燃料供应保障体系和成本控制体系,进一步范燃料采购与厂内管理工作,加强生产技术管理和节能降耗管理,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实施针对性技术改造,降低机组能耗指标,提升运行水平。同时重点加强设备管理,优化运行方式,加强电量营销工作,保证机组稳定高效运行。在提高设备运行时数,精细管理设备检修,加大热费清收力度,减少临时用工、建立专业分公司开拓新市场等多方面开源节流、全力控制生产成本。
2010年,公司在确保经济运行的前提下,全年实现实现供电量7.83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降低18.77%;全年实现售热量1406.53万吉焦,比去年同期降低2.25%。实现营业收入13.27亿元,同比增长21%,实现净利润2763万元,成功扭亏为盈。
2、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及其经营情况
占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主营业务介绍
热力:主要为石家庄市的工业、商业和居民生活提供蒸汽和采暖服务。2010年公司实现售热量1406.53万吉焦,同比减少2.25%。
电力:主要是热电联产所生产的电量上网销售。2010年公司上网电量7.83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8.77%。
公司前五名客户营业收入为4.18亿元,占本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1.31%。
3、报告期公司资产、利润重大变化情况
(1)、 货币资金期末数为30,991,566.35元,比期初数减少76.82%,其主要原因是:本年偿还部分银行借款,并且经营付现大于经营收现。
(2)、应收票据期末数为15,528,394.75元,比期初数减少37.86%,其主要原因是:票据到期偿还。
(3)、应收账款期末数为124,456,389.70元,比期初数减少31.25%,其主要原因是:本年12月开始向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销售热力,收回其他热用户应收款。
(4)、预付账款期末数为65,319,667.52元,比期初数减少32.96%,其主要原因是:本年末储煤增加,和供应商进行了结算。
(5)、其他应收款期末数为6,974,992.43元,比期初数增加81.26%,其主要原因是:本年末收取的押金等往来款增加。
(6)、存货期末数为143,035,027.82元,比期初数增加79.33%,其主要原因是:本年末储煤量增加。
(7)、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为86,242,045.82元,比期初数增加66.91%,其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对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的投资。
(8)预收账款期末数为51,784,030.80元,比期初数减少50.28%,其主要原因是:本年12月开始向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销售热力,不再预收其他客户的款项。
(9)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为28,596,331.82元,比期初数增加112.94%,其主要原因是:资金紧张,提取的工资未足额发放。
(10)应交税费期末数为-7,976,408.82元,比期初数减少188.87%,其主要原因是:本年期末进项税额留抵增大。
(11)应付利息期末数为189,299,234.36元,比期初数增加83.92%,其主要原因是:资金紧张,部分提取的利息未支付。
(12)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数为178,990,569.36元,比期初数减少54.16%,其主要原因是:本年会计估计变更,部分递延收益已经转入收入。
(13)管理费用本年度发生39,403,009.80元,比上年度增加了77.52%,主要原因是:热电四厂停产后,原计入生产成本的费用计入了管理费用。
(14)资产减值损失本年度发生2,581,677.49元,比上年度减少了99.77%,主要原因是:上年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5)营业外收入本年度发生35,763,168.84元,比上年度增加了2,850.8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到政府补助金额较大。
(16)本年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5,116,790.32元,比上年增加125.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到政府补助较多。
(17)本年度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1,308,558.40元,比上年增加80.5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费用性支出增加。
4、公司现金流状况分析
本年现金净流量 -102,697,295.17元 ,比上年减少了170,758,054.91元,其中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30,868,566.57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了-122,428,607.93,主要原因是本年净利润中一次性结转以前年度收取的入网费金额较大,实际并未收到现金;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53,267,220.59 ,主要是热电二厂改造基建支出。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18,561,508.01元,主要是本年偿还借款利息及年末借款余额略有减少。
5、_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经营情况
(1)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热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4,666万元,公司所占股本比例:82%。主营业务:电、蒸汽的生产和销售。2010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8亿元,净利润-641万元。
(2)石家庄东方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公司所占股本比例:90%。主营业务:房地产投资、计算机及软件批发零售。2010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3万元。
(3)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8,000万元,公司所占股本比例:49%。主营业务:电、蒸汽的生产和销售。2010年该公司仍处于建设期,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元
(4)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所占股本比例:33.4%。主营业务:集中供热, 010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65万元,净利润351万元
(5)邢台东方热电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50万元,公司所占股本比例:18.18 %。主营业务:脱硫剂、环保材料的生产与销售。2010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8万元,净利润-82.02万元。
(6)盂县东方振兴煤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62万元,公司所占股本比例:19.60%。主营业务:煤炭生产、销售。2010年该公司继续停产,实现营业收入0元。
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
(1)“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加快转变电力发展方式,着力推进电力结构优化、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升级,以减轻对煤炭资源的依赖,实现节能减排,改善目前电源结构不合理、新能源比重偏低,环境压力大、能源利率用较低等主要矛盾,电力产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机遇,公司将根据政策及市场变化,探索新的发展方向,优化结构,改善经营,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2)2011 年,我国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电力需求继续增加,全年电力供需总体平衡,但区域性、时段性缺口依然存在。2011 年,河北南网新增装机容量较多,计划净增发电容量430 万千瓦,全网发购电容量将大幅扩大,对现有发电机组利用小时数的增长造成一定压力。公司将认真分析电力市场形势,加强电力营销工作,积极争取电量;同时,加强设备运行管理,提高机组运行稳定性,努力多发多供。
(3)区域供热市场快速发展。目前石家庄市的集中供热热化率在80%左右,其中热电联产比率在60—70%,根据《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到2020年,采暖建筑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工业热负荷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5%。伴随石家庄市“三年大变样”的大发展,城市供热需求越来越大,供热市场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结合石家庄市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大热力市场开发力度,积极开展热源热网建设,抢占热力市场资源是公司在热力市场方面的出路。
(4)2011 年,煤价总体仍将维持高位运行,进一步上涨的风险很大。但受抑制通胀因素影响,煤电、煤热联动措施的出台具有一定不确定性,电价、热价得不到及时疏导,热电行业继续面临巨大的成本压力。
(5)2011 年,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市场利率进入加息通道,信贷收紧,企业融资难度加大,资金成本增加。公司将继续加强资金管理,开拓新的融资渠道,努力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公司发展思路及2011年经营计划
根据2011 年所面临的经营形势和竞争环境,公司将继续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努力控制成本费用;积极推进综合能源项目开发,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结构调整为重点,着力提高资产质量,增强盈利能力,提升管理水平。根据实际情况,董事会确定公司2011年的主要工作:
(1)加快项目进度,提高后续发展能力
积极统筹推进现有热源厂项目建设,重点做好良村热电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厂切换工作,确保热源替代工作进展顺利;
(2)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认真贯彻“三个必须”要求:即“安全生产责任必须明确,安全生产决策必须依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必须严格”,确保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3)坚持统筹规划,完善经营管理。稳步推进价值管理体系建设,建立符合公司工作实际的预算控制体系;完善财务集中管理机制,强化对公司所属企业在财务和资金方面的集中管控,统一调度;积极配合,尽快推进债务重组工作,实现公司顺利划转;拓宽融资途径,多渠道筹集发展资金,保证资金按时间和节点到位;要认真搞好热电四厂的资产处置工作,积极向政府相关部门争取优惠政策,实现公司收益最大化。
(4)坚持严控支出,挖掘管理潜力。要积极联系煤源,坚持铁路、公路“两条腿走路”的方针,确保燃料供应。同时要加强对燃料量、质、价的全过程控制,抓好重点合同兑现率,努力降低燃料采购成本;严格概预算管理,在检修、基建及前期等项目费用的支出上从严、从细、从紧;加强招投标及比质比价工作,降低采购费用;高度重视政策对经营效益的影响,下大气力在电价、热价、土地、财税和政府补贴等方面多想办法、多做文章,用足用好用活政策,积极向政策要效益;要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开展公务车问题专项治理,压降差旅费、接待费等费用的支出,清理规范各种福利补贴,精简会议,努力降低管理成本。
(5)坚持效益为先,提高盈利水平。积极协调石家庄市政府完成热力价格调整工作,努力减少用热亏损额度;要尽快制定公司内部电量转移和热负荷替代转移方案,并尽快付诸实施,实现公司内部收益最大化。
(6)坚持强化监督,促进规范经营。加大效能监察工作力度,重点围绕燃料、供热、招投标、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及资产处置等方面开展效能监察,堵塞管理漏洞,实现降本增效。强化审计监督,深入开展燃料、工程及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促进规范管理,有效防范发展风险和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内部审计为企业创造价值的能力。
3、风险因素
(1)河北南网发电利用小时数的影响
2011年,河北南网发购电容量将进一步扩大,预计将新增430万千瓦发电容量,对现有发电机组利用小时数的增长造成一定压力。
(2)煤炭价格上涨的影响
2011年,受通货膨胀的影响,国内煤炭价格将进一步上涨,使得电价、热价与煤价矛盾将更加突出。燃料成本的居高不下,仍将给公司经营带来巨大压力。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元
■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
6.4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6.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6.6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6.7 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2010年8月,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通知》(财会[2010]15号),根据其中第六项和第十一项的要求,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起变更以下会计政策:
本公司原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二十一条,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一)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的,并且少数股东有能力予以弥补的,该项余额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二)公司章程或协议未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的,该项余额应当冲减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该子公司以后期间实现的利润,在弥补了由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承担的属于少数股东的损失之前,应当全部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中第六项要求,现变更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适用追溯调整法,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23,900,971.81元、少数股东权益-23,900,971.81元;影响上期少数股东损益23,900,971.81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3,900,971.81元;影响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53,856.25元,少数股东损益1,153,856.25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项会计政策变更是由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进行上述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取的一次性入网费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2003]16号)规定:“企业与客户签订的服务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未来应提供服务的期限,也无法对提供服务期限作出合理估计的,则应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分摊”;“如果企业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内终止提供服务或是将该公共服务设施对外转让的,应将“递延收益”科目的余额全部确认为终止服务或转让当期的收入”。本集团对各热电厂收取的一次性热力入网费,按照10年的期限直线摊销。
2010年9月19日,热电四厂供热主要建筑已经爆破拆除,符合财会[2003]16号文中“企业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内终止提供服务”的条件,截止2010年8月31日,热电四厂收取的一次性热力入网费摊余金额为75,471,021.78元。
本公司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三方所占股权比例分别为33.4%、61%和5.6%,其中本公司出资额3,340万元全部以热网实物资产出资,热电一厂、热电三厂的供热管网全部作为出资投入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2010年11月25日,经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成立,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营业范围:集中供热;供热技术的咨询和服务;代收代缴热费,供热设备租赁。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取得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供热企业经营许可证(冀热A002号)。2010年11月30日,热电一厂、热电三厂的供热管网已经全部移交给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根据双方签订的《移交备忘录》,相关的供热业务也相应一并移交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符合财会[2003]16号文中“企业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内该公共服务设施对外转让”的条件,截止2010年11月30日,热电一厂、热电三厂收取的一次性热力入网费摊余金额分别为81,107,092.32元、30,487,546.92元,合计111,594,639.24元。
本公司子公司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热电有限公司(“开发区热电”)与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将供热管网资产经评估后转让给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截止2010年11月30日,相应资产已经全部移交给购买方。根据双方签订的《移交备忘录》,相关的供热业务也相应一并移交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符合财会[2003]16号文中“企业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内该公共服务设施对外转让”的条件,截止2010年11月30日,开发区热电收取的一次性热力入网费摊余金额为43,198,366.36元。
经本公司董事会三届四十三次会议、三届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将热电四厂、热电一厂、热电二厂、开发区热电收取的一次性热力入网费摊销期限变更为:摊余金额一次性转入收入。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及影响金额如下:
单位:元
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__变更单位__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__影响金额
2010年9月1日__热电四厂__营业收入__70,958,614.73
____其他非流动负债__-70,958,614.73
2010年12月1日__热电一厂、三厂__营业收入__110,058,032.24
____其他非流动负债__-110,058,032.24
2010年12月1日__开发区热电__营业收入__42,743,581.80
____其他非流动负债__-42,743,581.80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热电一厂、热电三厂及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热电有限公司供热管网和供热服务已经全部对外转让,已终止提供供热服务,公司进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取的一次性入网费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2003]16号)中:“如果企业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内终止提供服务或是将该公共服务设施对外转让的,应将“递延收益”科目的余额全部确认为终止服务或转让当期的收入”的规定条件。热电一厂、热电三厂及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热电有限公司将收取的一次性热力入网费摊余金额一次性转入收入符合相关规定。
6.8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对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予以理解,对注册会计师提出的由于关停导致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问题,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事项短期内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有一定影响,为此,公司也正在积极想办法改善经营状况。目前,公司参股良村项目即将投产,公司还参股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并成立运行等专业分公司,努力拓展生存空间,同时,还积极研究开发新的电(热)源建设,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采取一切措施,进一步改善现有资产的经营和管理,降低不利因素影响,缓解经营压力。
公司逾期借款主要是由于热、电价格倒挂使得公司政策性亏损导致资金紧张造成的,随着价格体系的逐步理顺,公司作为政策扶持的、有一定地域垄断性的公用基础设施行业,有稳定的用户及经营收入,可以逐步解决有关借款。同时,在石家庄市国资委与中电投签订《托管协议》后,中电投财务公司仍在与各债权单位协商公司的有关债务。
6.9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实际情况,公司第三届四十九次董事会拟定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7.1、7.2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的影响。
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不产生实质影响。
7.3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税前) |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薪酬 |
| 安建国 | 董事长 | 男 | 55 | 2009年10月13日 | 2008年10月01日 | 0 | 0 | 无 | 0.00 | 是 |
| 李向东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8 | 2005年10月01日 | 2008年10月01日 | 0 | 0 | 无 | 22.86 | 是 |
| 王建平 | 董事 | 男 | 47 | 2009年02月25日 | 2008年10月01日 | 0 | 0 | 无 | 0.83 | 是 |
| 张进江 | 董事 | 男 | 47 | 2005年10月01日 | 2008年10月01日 | 0 | 0 | 无 | 19.27 | 否 |
| 张克君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9 | 2005年10月01日 | 2008年10月01日 | 0 | 0 | 无 | 19.19 | 否 |
| 谷树才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7 | 2005年10月01日 | 2008年10月01日 | 0 | 0 | 无 | 19.24 | 否 |
| 李万军 | 独立董事 | 男 | 47 | 2007年11月01日 | 2008年10月01日 | 0 | 0 | 无 | 4.50 | 否 |
| 庞贵永 | 独立董事 | 男 | 67 | 2006年11月01日 | 2008年10月01日 | 0 | 0 | 无 | 4.50 | 否 |
| 张振军 | 独立董事 | 男 | 67 | 2009年06月02日 | 2008年10月01日 | 0 | 0 | 无 | 4.50 | 否 |
| 甄秀兰 | 监事会主席 | 女 | 51 | 2010年05月18日 | 2008年10月01日 | 0 | 0 | 无 | 19.53 | 否 |
| 张青庄 | 监事 | 男 | 59 | 2005年10月01日 | 2008年10月01日 | 0 | 0 | 无 | 10.64 | 否 |
| 刘利华 | 监事 | 男 | 52 | 2005年10月01日 | 2008年10月01日 | 0 | 0 | 无 | 8.64 | 否 |
| 王 浩 | 财务总监 | 男 | 50 | 2009年12月29日 | 2008年10月01日 | 0 | 0 | 无 | 0.00 | 是 |
| 王志洁 | 董事会秘书 | 男 | 39 | 2008年03月31日 | 2008年10月01日 | 0 | 0 | 无 | 7.49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0 | 0 | - | 141.19 | - |
|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 李向东 | 董事、董事 | 因4月26日突发心脏病逝世 | 无 |
| 股票简称 | *ST东热 |
| 股票代码 | 000958 |
| 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05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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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www.dfrd.com |
| 电子信箱 | sjzdfrd000958@sohu.com |
| | 2010年 | 200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08年 |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总收入(元) | 1,327,332,855.61 | 1,094,025,851.03 | 1,094,025,851.03 | 21.33% | 972,351,814.90 | 972,351,814.90 |
| 利润总额(元) | 28,784,546.91 | -1,268,458,818.27 | -1,268,458,818.27 | | -330,596,802.59 | -330,596,802.5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7,632,002.83 | -1,260,926,599.07 | -1,237,025,627.26 | | -322,937,079.23 | -322,937,079.2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20,668,118.93 | -1,259,026,004.18 | -1,235,125,032.37 | | -310,145,658.03 | -310,145,658.0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0,868,566.57 | 91,560,041.36 | 91,560,041.36 | -133.71% | 106,286,452.72 | 106,286,452.72 |
| | 2010年末 | 200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08年末 |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1,545,132,816.99 | 1,691,500,499.94 | 1,691,500,499.94 | -8.65% | 2,860,333,233.56 | 2,860,333,233.5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409,547,887.82 | -461,080,862.46 | -437,179,890.65 | -6.32% | 799,845,736.61 | 799,845,736.61 |
| 股本(股) | 299,485,000.00 | 299,485,000.00 | 299,485,000.00 | 0.00% | 299,485,000.00 | 299,485,000.00 |
|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志洁 | 徐会桥 |
| 联系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 | 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 |
| 电话 | 0311-85053398 | 0311-85053913 |
| 传真 | 0311-85087068 | 0311-85087068 |
| 电子信箱 | wzj958@126.com | xuhuiqiao@sohu.com |
| 董事姓名 | 具体职务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 安建国 | 董事长 | 9 | 2 | 7 | 0 | 0 | 否 |
| 李向东 | 董事、总经理 | 9 | 2 | 7 | 0 | 0 | 否 |
| 王建平 | 董事 | 9 | 2 | 7 | 0 | 0 | 否 |
| 张进江 | 董事 | 9 | 2 | 7 | 0 | 0 | 否 |
| 张克君 | 董事、副总经理 | 9 | 2 | 7 | 0 | 0 | 否 |
| 谷树才 | 董事、副总经理 | 9 | 2 | 5 | 1 | 1 | 否 |
| 李万军 | 独立董事 | 9 | 2 | 7 | 0 | 0 | 否 |
| 庞贵永 | 独立董事 | 9 | 2 | 7 | 0 | 0 | 否 |
| 张振军 | 独立董事 | 9 | 2 | 7 | 0 | 0 | 否 |
|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9 |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2 |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7 |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 | 2010年 | 200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08年 |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4.21 | -4.21 | | -1.08 | -1.08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4.21 | -4.21 | | -1.08 | -1.0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4 | -4.20 | -4.12 | | -1.04 | -1.04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53% | -744.43% | -580.14% | 573.61% | -33.59% | -33.5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2.12% | -743.30% | -579.25% | 631.37% | -38.78% | -38.78%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0 | 0.31 | 0.31 | -132.26% | 0.355 | 0.355 |
| | 2010年末 | 200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08年末 |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37 | -1.54 | -1.46 | 6.16% | 2.67 | 2.67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550,898.17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9,831,326.83 | |
| 债务重组损益 | 984,280.00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73,831.42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23,760,228.77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7,552,780.59 | |
| 合计 | 248,300,121.76 | - |
|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2,775,412 | 34.32% | | | | | | 102,775,412 | 34.32% |
| 1、国家持股 | |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02,775,412 | 34.32% | | | | | | 102,775,412 | 34.32%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 | | | | | |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
| 4、外资持股 | | | | | |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
| 5、高管股份 | | | |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96,709,588 | 65.68% | | | | | | 196,709,588 | 65.68%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96,709,588 | 65.68% | | | | | | 196,709,588 | 65.68%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三、股份总数 | 299,485,000 | 100.00% | | | | | | 299,485,000 | 100.00% |
|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97,205,412 | 17,200,000 | 0 | 80,005,412 | 年初限售股份系股权分置改革形成 | 2009年06月08日 |
| 石家庄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570,000 | 5,570,000 | 0 | 0 | 因债权转让致股权转让 | 2009年06月08日 |
| 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 | 0 | 0 | 22,770,000 | 22,770,000 | 因司法仲裁、债务转移导致股权划转 | 2009年06月08日 |
| 合计 | 102,775,412 | 22,770,000 | 22,770,000 | 102,775,412 | - | - |
| 股东总数 | 34,175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6.71% | 80,005,412 | 80,005,412 | 80,005,412 |
| 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7.60% | 22,770,000 | 22,770,000 | |
| 邓秀玲 | 境内自然人 | 0.70% | 2,110,411 | | |
| 高振平 | 境内自然人 | 0.36% | 1,068,000 | | |
| 彭嵩 | 境内自然人 | 0.33% | 1,000,200 | | |
| 郭惜卿 | 境内自然人 | 0.33% | 1,000,000 | | |
| 吴爱民 | 境内自然人 | 0.30% | 912,231 | | |
| 周凤群 | 境内自然人 | 0.30% | 900,000 | | |
| 河南博懋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25% | 760,000 | | |
| 王颖 | 境内自然人 | 0.24% | 713,500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邓秀玲 | 2,110,411 | 人民币普通股 |
| 高振平 | 1,06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彭嵩 | 1,000,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郭惜卿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吴爱民 | 912,231 | 人民币普通股 |
| 周凤群 | 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河南博懋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7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颖 | 713,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桑慧敏 | 654,243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李柏军 | 613,479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2)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托管人,为本公司潜在实际控制人。
(3)其他股东均为公司流通股股东。本公司未知其所持股份的关联、质押、冻结情况。 |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或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热力和电力生产 | 120,062.39 | 107,851.08 | 10.17% | 14.09% | -1.86% | 14.60%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热收入 | 60,189.94 | 66,055.20 | -9.74% | -1.22% | 9.57% | -10.80% |
| 电收入 | 31,130.78 | 41,795.88 | -34.26% | -18.25% | -15.74% | -4.01% |
| 接网费摊销 | 28,336.27 | 0.00 | 100.00% | | | |
| 民用采暖免税 | 405.40 | 0.00 | 100.00% | | | |
| 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 石家庄 | 120,062.39 | 14.09% |
|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 项目进度 | 项目收益情况 |
| 良村烟厂专线供热管网工程 | 2,000.00 | 65.03 | 0 |
| 良村厂内改扩建工程 | 492.00 | 77.24 | 0 |
| 热电二厂综合技术改造 | 9,000.00 | 100 | 0 |
| 合计 | 11,492.00 | - | - |
|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年度可分配利润 |
| 2009年 | 0.00 | -1,237,025,627.26 | 0.00% | -1,391,554,622.05 |
| 2008年 | 0.00 | -322,937,079.23 | 0.00% | -154,528,994.79 |
| 2007年 | 0.00 | 10,061,351.45 | 0.00% | 168,408,084.44 |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 0.00% |
| 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 2010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63.2万元,但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64亿元。同时目前煤炭价格仍高位运行,公司经营仍承受较大压力。根据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实际情况,公司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 | 用于煤炭等原材料的采购及补充公司生产经营资金 |
| 交易对方 | 被出售或置出资产 | 出售日 | 交易价格 | 本年初起至出售日该出售资产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 | 出售产生的损益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定价原则 | 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适用关联交易情形) |
| 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 | 以供热管网实物资产投入关联方 | 2010年11月30日 | 3,340.00 | 0.00 | 0.00 | 是 | 市场评估价格 | 是 | 是 | 对方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潜在实际控制人 |
| 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 | 将供热管网实物资产出售给关联方 | 2010年11月30日 | 1,544.56 | 0.00 | 0.00 | 是 | 市场评估价格 | 是 | 是 | 对方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潜在实际控制人 |
| 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 | 转让高温热水炉项目 | 2010年12月16日 | 2,434.26 | 0.00 | 0.00 | 是 | 市场价格 | 是 | 是 | 对方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潜在实际控制人 |
| 关联方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 |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河北大智能源物资有限公司 | 0.00 | 0.00% | 2,117.67 | 19.64% |
| 石家庄东方热电热力工程有限公司 | 0.00 | 0.00% | 58.08 | 0.53% |
| 中电投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0.00 | 0.00% | 1,179.22 | 10.74% |
| 石家庄市湾里庙热源厂 | 2,790.41 | 4.64% | 0.00 | 0.00% |
| 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 | 5,434.76 | 9.03% | 0.00 | 0.00% |
| 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 | 1,661.10 | 0.58% | 0.00 | 0.00% |
| 合计 | 9,886.27 | 7.40% | 3,354.97 | 2.84% |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4,965.00万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合并 | 母公司 |
| 流动资产: | | | | |
| 货币资金 | 30,991,566.35 | 11,155,090.29 | 133,688,861.52 | 129,030,881.71 |
| 结算备付金 | | | | |
| 拆出资金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应收票据 | 15,528,394.75 | 13,328,394.75 | 24,988,461.86 | 23,288,461.86 |
| 应收账款 | 124,456,389.70 | 119,620,306.37 | 181,031,988.28 | 146,024,591.26 |
| 预付款项 | 65,319,667.52 | 48,500,778.78 | 97,430,180.78 | 84,234,165.31 |
| 应收保费 | |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
| 应收利息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其他应收款 | 6,974,992.43 | 71,291,549.39 | 3,848,136.35 | 19,473,496.99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存货 | 143,035,027.82 | 129,979,588.24 | 79,760,221.66 | 76,918,354.7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386,306,038.57 | 393,875,707.82 | 520,747,850.45 | 478,969,951.89 |
| 非流动资产: | | | | |
|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 |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86,242,045.82 | 223,083,169.50 | 51,669,656.25 | 188,510,779.93 |
| 投资性房地产 | 2,749,559.54 | 2,749,559.54 | 2,857,034.18 | 2,857,034.18 |
| 固定资产 | 815,365,737.39 | 807,027,635.22 | 860,650,308.70 | 824,475,787.42 |
| 在建工程 | 5,851,176.98 | 2,045,108.52 | 704,000.00 | 704,000.00 |
| 工程物资 | |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无形资产 | 248,618,258.69 | 241,532,590.73 | 254,871,650.36 | 247,574,537.96 |
| 开发支出 | | | | |
| 商誉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58,826,778.42 | 1,276,438,063.51 | 1,170,752,649.49 | 1,264,122,139.49 |
| 资产总计 | 1,545,132,816.99 | 1,670,313,771.33 | 1,691,500,499.94 | 1,743,092,091.38 |
| 流动负债: | | | | |
| 短期借款 | 763,151,617.59 | 678,900,000.00 | 743,301,000.00 | 658,9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
| 拆入资金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应付票据 | | | | |
| 应付账款 | 90,439,452.69 | 77,083,798.01 | 106,762,725.37 | 85,740,003.97 |
| 预收款项 | 51,784,030.80 | 51,784,030.80 | 104,145,068.87 | 102,700,364.19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28,596,331.82 | 26,029,802.18 | 13,428,983.03 | 12,546,367.33 |
| 应交税费 | -7,976,408.82 | -7,467,851.12 | 8,975,864.96 | 8,559,566.23 |
| 应付利息 | 189,299,234.36 | 173,734,628.80 | 102,922,226.29 | 95,394,645.30 |
| 应付股利 | | | | |
| 其他应付款 | 19,626,554.14 | 192,494,710.18 | 19,793,597.88 | 191,412,625.27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54,000,000.00 | 354,000,000.00 | 120,000,000.00 | 90,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488,920,812.58 | 1,546,559,118.85 | 1,219,329,466.40 | 1,245,253,572.29 |
| 非流动负债: | | | | |
| 长期借款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284,000,000.00 | 284,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 | |
| 长期应付款 | 272,302,931.85 | 252,654,054.45 | 241,608,913.26 | 214,421,208.92 |
| 专项应付款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78,990,569.36 | 178,190,569.36 | 390,428,163.99 | 361,421,964.78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71,293,501.21 | 450,844,623.81 | 916,037,077.25 | 859,843,173.70 |
| 负债合计 | 1,960,214,313.79 | 1,997,403,742.66 | 2,135,366,543.65 | 2,105,096,745.9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99,485,000.00 | 299,485,000.00 | 299,485,000.00 | 299,485,000.00 |
| 资本公积 | 580,860,752.74 | 581,550,624.36 | 580,860,752.74 | 581,550,624.36 |
| 减:库存股 | | | | |
| 专项储备 | | | | |
| 盈余公积 | 74,028,978.66 | 74,028,978.66 | 74,028,978.66 | 74,028,978.66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未分配利润 | -1,363,922,619.22 | -1,282,154,574.35 | -1,391,554,622.05 | -1,317,069,257.63 |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409,547,887.82 | -327,089,971.33 | -437,179,890.65 | -362,004,654.61 |
| 少数股东权益 | -5,533,608.98 | 0.00 | -6,686,153.06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15,081,496.80 | -327,089,971.33 | -443,866,043.71 | -362,004,654.6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545,132,816.99 | 1,670,313,771.33 | 1,691,500,499.94 | 1,743,092,091.38 |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00万元,余额0.00万元。
7.4.3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1)2008年3月26日和2008年4月4日公司在农行西城支行的两笔金额分别为1,800万元和2,400万元的借款已经逾期,农行西城支行于2008年4月10 日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诉讼请求,要求公司偿还到期贷款本金4,200万元及贷款清偿完毕前的利息、罚息,同时宣告其余3笔合计5,440万元的借款合同提前到期,并偿还本金5,440万元及贷款清偿完毕前的利息、罚息,热电集团和金石化肥对上述款项连带保证责任。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8月6日出具了石民三初字第000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9,640万元及相应利息,热电集团对于已经到期的借款4,200万元本息承担连带责任。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偿还上述借款,本公司就上述有关事项正积极与银行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2)工商银行石家庄建南支行于2009年8月21日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公司归还贷款及利息。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10月9日出具了冀民二初字第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5,750万元及相应利息。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偿还上述借款,本公司就上述有关事项正积极与银行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3)建设银行石家庄金泉支行于2009年10月20日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公司归还贷款及利息。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12月18日出具了冀民二初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1,900万元、利息2,331.60万元、违约金3.40万元及2009年9月30日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21,900万元本金的利息,建设银行石家庄金泉支行对本公司抵押的机器设备在2007工流001号借款合同项下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对债务中的5,500万元贷款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偿还上述借款,本公司就上述有关事项正积极与银行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4)2010 年1 月20 日,工商银行石家庄和平支行将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热电有限公司诉至石家庄市中院,要求判令归还借款本金3,600 万元及利息462 万元。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 年5 月18 日出具了石民三初字第00017 号民事调解书,本公司与工商银行石家庄和平支行达成协议,限期归还上述债务。截止2010 年12月31 日,本公司尚未偿还上述借款,本公司就上述有关事项正积极与银行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5)2010 年2 月23 日,中国银行石家庄市裕东支行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归还借款及相应利息。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 年8 月10 日作出了(2010)石民三初字第0003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00 万元及利息651 万元,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煤气公司对该项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截止2010 年12 月31日,本公司尚未偿还上述借款,本公司就上述有关事项正积极与银行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6)2010 年5 月28 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归还借款8000 万元及相应利息933 万元。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0 年12 月13 日作出了(2010)冀民二初字第1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8,000 万元及相应利息,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截止2010 年12 月31日,本公司尚未偿还上述借款,本公司就上述有关事项正积极与银行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2、2009年6月5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辛集市东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与建行石家庄金泉支行借款一案向辛集市东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送达[2009]冀执字第10-1 号关于裁定执行通知书。本案中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本公司8,000 万股股票为辛集市东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与建行石家庄金泉支行《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提供了股权质押担保,并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签订了质押担保合同。据此,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目前本案正在执行过程中。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3 持有拟上市公司及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5 其他综合收益细目
单位:元
| 关联方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
| 发生额 | 余额 | 发生额 | 余额 |
| 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 | 7,409.43 | 7,409.43 | 20,000.00 | 20,000.00 |
| 合计 | 7,409.43 | 7,409.43 | 20,000.00 | 20,000.00 |
§8 监事会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三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0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及2009年年度报告等有关事宜。
2、2010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三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甄秀兰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2010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三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10年半年度报告和重要会计估计变更、组建供热公司等有关事宜。
4、201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三届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有关事宜。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10 年,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通过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持续推进,公司治理结构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客观公正的。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本年度出售资产均按照市场评估价格,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公平,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合并 | 母公司 |
| 一、营业总收入 | 1,327,332,855.61 | 1,068,427,043.27 | 1,094,025,851.03 | 889,430,919.68 |
| 其中:营业收入 | 1,327,332,855.61 | 1,068,427,043.27 | 1,094,025,851.03 | 889,430,919.68 |
| 利息收入 | | | | |
| 已赚保费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 |
| 二、营业总成本 | 1,318,377,538.73 | 1,067,831,112.80 | 2,352,828,057.43 | 2,059,439,612.45 |
| 其中:营业成本 | 1,179,276,571.38 | 938,009,934.29 | 1,124,802,597.53 | 938,302,488.55 |
| 利息支出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 |
| 退保金 | | |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 |
| 分保费用 | | | |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386,594.39 | 2,160,685.64 | 3,293,561.40 | 2,605,834.79 |
| 销售费用 | | | | |
| 管理费用 | 39,403,009.80 | 39,400,831.92 | 22,195,907.65 | 22,195,857.65 |
| 财务费用 | 94,729,685.67 | 84,230,041.64 | 96,102,353.60 | 86,582,651.11 |
| 资产减值损失 | 2,581,677.49 | 4,029,619.31 | 1,106,433,637.25 | 1,009,752,780.35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263,443.55 | 1,442,389.57 | -7,743,730.38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172,389.57 | 1,172,389.57 |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308,126.67 | 2,038,320.04 | -1,266,545,936.78 | -1,170,008,692.77 |
| 加:营业外收入 | 35,763,168.84 | 34,777,288.84 | 1,254,476.97 | 1,226,312.06 |
| 减:营业外支出 | 3,670,495.26 | 1,900,925.60 | 3,167,358.46 | 3,073,358.46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3,039,260.16 | 1,661,174.82 | 949,649.61 | 949,649.61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8,784,546.91 | 34,914,683.28 | -1,268,458,818.27 | -1,171,855,739.17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7,147,430.58 | 5,214,516.22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784,546.91 | 34,914,683.28 | -1,275,606,248.85 | -1,177,070,255.3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7,632,002.83 | 34,914,683.28 | -1,237,025,627.26 | -1,177,070,255.39 |
| 少数股东损益 | 1,152,544.08 | | -38,580,621.59 | |
| 六、每股收益: | | |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9 | | -4.21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9 | | -4.21 | |
| 七、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八、综合收益总额 | 28,784,546.91 | 34,914,683.28 | -1,275,606,248.85 | -1,177,070,255.3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7,632,002.83 | 34,914,683.28 | -1,260,926,599.07 | -1,177,070,255.39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52,544.08 | | -14,679,649.78 | |
9.2 财务报表
9.2.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利得(损失)金额 | | |
| 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 | |
|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 | |
| 小计 | | |
| 2.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 | |
| 减: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 | |
|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 | |
| 小计 | | |
| 3.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金额 | | |
| 减: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 | |
|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 | |
| 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的调整额 | | |
| 小计 | | |
| 4.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减:处置境外经营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 | |
| 小计 | | |
| 5.其他 | | |
| 减:由其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 | |
| 前期其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 | |
| 小计 | | |
| 合计 | 0.00 | 0.00 |
9.2.2 利润表
编制单位: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合并 | 母公司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47,351,054.92 | 860,179,490.59 | 1,228,097,628.07 | 1,005,896,183.8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116,790.32 | 44,279,536.67 | 20,052,320.46 | 12,415,751.9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92,467,845.24 | 904,459,027.26 | 1,248,149,948.53 | 1,018,311,935.8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25,479,747.12 | 774,684,353.21 | 961,955,712.53 | 785,033,049.15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0,835,436.43 | 113,018,563.21 | 133,102,573.94 | 115,769,189.0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5,712,669.86 | 21,763,825.96 | 38,646,646.50 | 31,596,059.8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308,558.40 | 81,780,446.52 | 22,884,974.20 | 17,475,113.3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23,336,411.81 | 991,247,188.90 | 1,156,589,907.17 | 949,873,411.3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868,566.57 | -86,788,161.64 | 91,560,041.36 | 68,438,524.4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70,000.00 | 270,000.00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9,955,127.72 | 24,509,541.28 | 135,116,017.37 | 135,116,017.37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225,127.72 | 24,779,541.28 | 135,116,017.37 | 135,116,017.3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3,424,848.31 | 67,387,545.46 | 143,694,898.82 | 127,526,350.5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7,500.00 | 67,500.00 | 49,000,000.00 | 49,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3,492,348.31 | 67,455,045.46 | 192,694,898.82 | 176,526,350.5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267,220.59 | -42,675,504.18 | -57,578,881.45 | -41,410,333.1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6,410,000.00元。
9.2.3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 财务报告 | 是 |
| 审计意见 |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
| 审计报告编号 | 中瑞岳华审字[2011]第04710号 |
| 审计报告标题 | 审计报告 |
| 审计报告收件人 |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 引言段 |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及其子公司(统称“贵集团”) 财务报表,包括201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0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
|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
| 注册会计师责任段 |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
| 审计意见段 |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集团和贵公司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
| 非标意见 | 2、如财务报表附注七所述,截至2010年12月31日,贵集团短期借款本金5.63亿元、长期借款本金2.24亿元因资金紧张已经逾期。
贵集团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七、7中披露了参与组建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等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审计机构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 |
| 审计报告日期 | 2011年04月28日 |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 师玉春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377,500,000.00 | 329,0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377,500,000.00 | 329,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10,149,382.41 | 180,000,000.00 | 330,333,140.00 | 281,734,14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412,125.60 | 8,412,125.60 | 13,087,260.17 | 10,149,731.23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8,561,508.01 | 188,412,125.60 | 343,420,400.17 | 291,883,871.2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561,508.01 | 11,587,874.40 | 34,079,599.83 | 37,116,128.7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2,697,295.17 | -117,875,791.42 | 68,060,759.74 | 64,144,320.0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3,688,861.52 | 129,030,881.71 | 65,628,101.78 | 64,886,561.6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991,566.35 | 11,155,090.29 | 133,688,861.52 | 129,030,881.71 |
9.2.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表)
9.2.5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表)
9.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2010年8月,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通知》(财会[2010]15号),根据其中第六项和第十一项的要求,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起变更以下会计政策:
本公司原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二十一条,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一)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的,并且少数股东有能力予以弥补的,该项余额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二)公司章程或协议未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的,该项余额应当冲减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该子公司以后期间实现的利润,在弥补了由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承担的属于少数股东的损失之前,应当全部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中第六项要求,现变更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适用追溯调整法,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23,900,971.81元、少数股东权益-23,900,971.81元;影响上期少数股东损益23,900,971.81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3,900,971.81元;影响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53,856.25元,少数股东损益1,153,856.25元。
(2)会计估计变更
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取的一次性入网费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2003]16号)规定:“企业与客户签订的服务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未来应提供服务的期限,也无法对提供服务期限作出合理估计的,则应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分摊”;“如果企业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内终止提供服务或是将该公共服务设施对外转让的,应将“递延收益”科目的余额全部确认为终止服务或转让当期的收入”。本集团对各热电厂收取的一次性热力入网费,按照10年的期限直线摊销。
2010年9月19日,热电四厂供热主要建筑已经爆破拆除,符合财会[2003]16号文中“企业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内终止提供服务”的条件,截止2010年8月31日,热电四厂收取的一次性热力入网费摊余金额为75,471,021.78元。
本公司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三方所占股权比例分别为33.4%、61%和5.6%,其中本公司出资额3,340万元全部以热网实物资产出资,热电一厂、热电三厂的供热管网全部作为出资投入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2010年11月25日,经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成立,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营业范围:集中供热;供热技术的咨询和服务;代收代缴热费,供热设备租赁。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取得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供热企业经营许可证(冀热A002号)。2010年11月30日,热电一厂、热电三厂的供热管网已经全部移交给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根据双方签订的《移交备忘录》,相关的供热业务也相应一并移交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符合财会[2003]16号文中“企业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内该公共服务设施对外转让”的条件,截止2010年11月30日,热电一厂、热电三厂收取的一次性热力入网费摊余金额分别为81,107,092.32元、30,487,546.92元,合计111,594,639.24元。
本公司子公司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热电有限公司(“开发区热电”)与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将供热管网资产经评估后转让给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截止2010年11月30日,相应资产已经全部移交给购买方。根据双方签订的《移交备忘录》,相关的供热业务也相应一并移交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符合财会[2003]16号文中“企业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内该公共服务设施对外转让”的条件,截止2010年11月30日,开发区热电收取的一次性热力入网费摊余金额为43,198,366.36元。
经本公司董事会三届四十三次会议、三届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将热电四厂、热电一厂、热电二厂、开发区热电收取的一次性热力入网费摊销期限变更为:摊余金额一次性转入收入。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及影响金额如下:
单位:元
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__变更单位__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__影响金额
2010年9月1日__热电四厂__营业收入__70,958,614.73
____其他非流动负债__-70,958,614.73
2010年12月1日__热电一厂、三厂__营业收入__110,058,032.24
____其他非流动负债__-110,058,032.24
2010年12月1日__开发区热电__营业收入__42,743,581.80
____其他非流动负债__-42,743,581.80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9.5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ST东热 公告编号:2011-002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4月18日发出书面通知,会议于2011年4月28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8名,公司董事李向东先生因病逝世。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董事有安建国、王建平、张进江、谷树才、张克君、李万军、庞贵永、张振军共计8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安建国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0年度财务决算已经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通过,公司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132733.29万元,比上年增加21%;净利润2763.2万元。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2010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63.2万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6392.26万元。公司已连续两年经营亏损,2010年经过公司多方努力实现扭亏,2011年受煤炭价格高位运行影响,公司经营仍承受较大压力。根据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1:《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1年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约为 64396.46万元,分别为: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总额约为3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蒸汽总额约为61396.46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8名董事中安建国、王建平、张进江、谷树才、张克君属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上述5名董事回避后,公司3名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了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表示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进行修改并根据相关法规履行程序。
第一百零六条 原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修改为“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公司章程其他相应条款据此调整。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名安建国、王浩、张克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以累积投票制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名李万军、庞贵永、陈爱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2)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须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累积投票制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王世荣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王志杰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董事会对王志杰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董事会聘任王世荣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过了《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10年度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详见单独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2010年度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 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摘要》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1年4月28日
附件1:董事简历
安建国简历
安建国,男,1955年6月出生,汉族,山西省临汾市人,1972年10月参加工作,1977年9 月毕业于华中工学院自控系工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职称,现任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
主要工作简历:
1972年10月-1974年9月 山西临汾大苏乡广播站工作
1974年9月-1977年9月 华中工学院自动控制系工企专业学习
1977年9月-1979年3月 山西霍州发电厂政治处干事
1979年3月-1980年6月 山西霍州发电厂总工办干事
1980年7月-1981年11月 山西霍州发电厂电气车间技术员
1981年12月-1986年3月 山西霍州发电厂党办副主任、主任
1986年4月-1994年6月 山西霍州发电厂厂办主任、厂长助理
1994年6月-1995年9月 山西霍州发电厂副厂长
1995年10月-2004年12月 山西侯马发电厂厂长
2004年12月-2005年4月 山西侯马发电厂厂长、山西侯马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筹建组组长
2005年4月-2005年8月 山西漳泽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5年8月-2009年5月 中电投华北分公司、漳泽电力综合管理部、办公室主任
2009年5月-2009年8月 中电投华北分公司、漳泽电力总经理助理
2009年8月至今,中电投华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
主要学习简历:
1974年9月-1977年9月 华中工学院自控系工企专业本科毕业;
1999年9月-2001年7月 山西师范大学经济管理系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王浩简历
王浩,男,1969年3月出生,汉族,河南省安阳市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6年6月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MBA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现任中电投河北分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经理、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主要工作简历:
1991.07-1994.10 太化集团化肥厂设计处科员
1994.10-1998.10 太化集团化肥厂财务处会计
1998.10-2003.11 山西高新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
2003.11-2006.04 中煤九鑫焦化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副总会计师
2006.04-2008.11 中电投华北分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产权管理主管
2008.11-2009.05 中电投华北分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副经理
2009.05-2009.12 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09.12-2010.08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0.08-2010.11 中电投河北分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经理、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0.11至今 中电投河北分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经理、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主要学习简历:
1987.09-1991.07 西安交通大学内燃机专业
2004.03-2006.06 山西财经大学MBA专业
张克君简历
张克君,男,1951年8月出生,汉族,籍贯河北赵县,1974年2月参加工作,1974年2月毕业于华北电力学院热能动力装置专业毕业,大学专科学历,工程师职称,现任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主要工作简历:
1974.02-1981.01 石家庄拖拉机厂动力科技术员
1981.01-1984.07 石家庄拖拉机厂助工
1984.06-1986.01 石家庄市热力煤气公司生产科助工
1986.02-1986.07 石家庄市热力煤气公司供热所党支部副
书记
1986.07-1989.06 石家庄市热力煤气公司供热所副主任
1989.06-1991.08 石家庄市热力煤气公司供热所主任
1991.08-1999.12 石家庄热电煤气集团公司供热处处长
1999.12-2000.05 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助理
2000.05-2005.08 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5.08至今 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主要学习简历:
1973.09-1974.02 华北电力学院热能动力装置专业毕业
附件2独立董事简历
陈爱珍简历
陈爱珍,女,195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1982年毕业于山西大学经济系后留校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1991年获日本东京立教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1993年获律师资格证书,1994年获证券律师从业资格证书,2002年3月获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证书。现为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07年5月当选为京投银泰独立董事,2009年任先河环保独立董事,2010年任承德露露独立董事。
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李万军简历
李万军,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1984年12月—1989年12月 工商银行石家庄桥西办会计科;
1989年12月—1992年12月 中共河北省委党史办;
1992年12月—1995年5月 河北财达证券财务科;
1995年5月至今任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
庞贵永简历
庞贵永,男,61岁。本科学历,教授、会计师
工作经历:
1968年——1978年:西藏自治区办公厅 财务工作;
1978年——1980年: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财政工作;
1981年——2005年:河北财经学院任财贸系副主任;
现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
2005年——至今:石家庄法商职业学院工商管理系主任;
现任全国预算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河北省预算会计学会副会长;国际财务管理师培训河北特约顾问。
学习经历:1967年毕业于西北民族学院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ST东热 公告编号:2011-003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三届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4月18日发出书面通知,会议于2011年4月28日下午2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监事有甄秀兰、刘利华、张青庄共计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甄秀兰女士主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经审阅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信息披露和误导性陈述。经过检查公司2010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及审阅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认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符合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名王富林、马贵卿、李亚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需以累积投票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10年度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2010年度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就此发表了意见。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审议《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摘要》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4月28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富林简历
王富林,男,1960年9月出生,汉族,河北省鹿泉市人,中共党员, 1978年3月参加工作, 1999年6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参谋学院军事函授理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现任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石家庄东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金额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99,485,000.00 | 580,860,752.74 | | | 74,028,978.66 | | -1,415,455,593.86 | | 17,214,818.75 | -443,866,043.71 | 299,485,000.00 | 580,860,752.74 | | | 74,028,978.66 | | -154,528,994.79 | | 31,894,468.53 | 831,740,205.1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23,900,971.81 | | -23,900,971.81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299,485,000.00 | 580,860,752.74 | | | 74,028,978.66 | | -1,391,554,622.05 | | -6,686,153.06 | -443,866,043.71 | 299,485,000.00 | 580,860,752.74 | | | 74,028,978.66 | | -154,528,994.79 | | 31,894,468.53 | 831,740,205.14 |
|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27,632,002.83 | | 1,152,544.08 | 28,784,546.91 | | | | | | | -1,237,025,627.26 | | -38,580,621.59 | -1,275,606,248.85 |
| (一)净利润 | | | | | | | 27,632,002.83 | | 1,152,544.08 | 28,784,546.91 | | | | | | | -1,237,025,627.26 | | -38,580,621.59 | -1,275,606,248.85 |
|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上述(一)和(二)小计 | | | | | | | 27,632,002.83 | | 1,152,544.08 | 28,784,546.91 | | | | | | | -1,237,025,627.26 | | -38,580,621.59 | -1,275,606,248.85 |
|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七)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99,485,000.00 | 580,860,752.74 | | | 74,028,978.66 | | -1,363,922,619.22 | | -5,533,608.98 | -415,081,496.80 | 299,485,000.00 | 580,860,752.74 | | | 74,028,978.66 | | -1,391,554,622.05 | | -6,686,153.06 | -443,866,043.71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金额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99,485,000.00 | 581,550,624.36 | | | 74,028,978.66 | | -1,317,069,257.63 | -362,004,654.61 | 299,485,000.00 | 581,550,624.36 | | | 74,028,978.66 | | -139,999,002.24 | 815,065,600.7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299,485,000.00 | 581,550,624.36 | | | 74,028,978.66 | | -1,317,069,257.63 | -362,004,654.61 | 299,485,000.00 | 581,550,624.36 | | | 74,028,978.66 | | -139,999,002.24 | 815,065,600.78 |
|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34,914,683.28 | 34,914,683.28 | | | | | | | -1,177,070,255.39 | -1,177,070,255.39 |
| (一)净利润 | | | | | | | 34,914,683.28 | 34,914,683.28 | | | | | | | -1,177,070,255.39 | -1,177,070,255.39 |
|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上述(一)和(二)小计 | | | | | | | 34,914,683.28 | 34,914,683.28 | | | | | | | -1,177,070,255.39 | -1,177,070,255.39 |
|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四)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六)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 |
| (七)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99,485,000.00 | 581,550,624.36 | | | 74,028,978.66 | | -1,282,154,574.35 | -327,089,971.33 | 299,485,000.00 | 581,550,624.36 | | | 74,028,978.66 | | -1,317,069,257.63 | -362,004,654.61 |
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主要工作简历:
1978.03-1996.09 陆军第七十九师炮兵团战士、指挥排长、副连职参谋、七十九师炮兵指挥部正连职参谋、炮兵团作训股股长、三营营长、陆军参谋学院教练营营长、学员十二、十三队副队长(副团职)
1996.09-1998.10 石家庄东方热电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副主任
1998.10-2002.12 石家庄东方热电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办公室主任
2003.01-2007.09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级)
2007.09-2010.11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集团副总级)
2010.11-2011.03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代主席、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2011.03至今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主要学习简历:
1984.09-1986.07 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指挥学院炮兵参谋专业大学专科毕业
1985.04-1991.07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政治理论专业大学专科毕业
1992.07-1996.09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参谋学院军事函授理论专业大学本科毕业
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马贵卿简历
马贵卿,女,1966年6月出生,汉族,河北省栾城县人,中共党员,1988年10月参加工作,1988年7月毕业于河北农业大学机电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
主要工作简历:
1988.10-1996.01 石家庄市电机厂技术科
1996.01-2000.01 热电二厂生技科职员
2000.01-2005.01 热电二厂劳资科科长
2005.01-2007.08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公司审计室科员
2007.08-2010.12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公司审计室副主任
2010.12至今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
主要学习简历:
1984.09-1988.07 河北农业大学机电工程专业
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李亚简历
李亚,男,1967年6月出生,汉族,河北省深州县人,中共党员,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10月毕业于河北省自学考试工业经济管理专业,专科学历。现任热电二厂党总支书记。
主要工作简历:
1988.08-2004.08 热电二厂汽机车间班长、生技科值长、外网车间主任、计划经营科科长、办公室主任
2004.08-2007.08 热电二厂厂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
2007.08-2010.12 热电二厂副厂长
2010.12至今 热电二厂党总支书记
主要学习简历:
1992年10月毕业于河北省自学考试工业经济管理专业
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ST东热 公告编号:2011-005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预计2011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采购设备、原材料和销售商品的交易。
(1)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 别 | 明细
类别 | 关联人 | 2011年预计总金额 | 占同类交
易的比例 | 2010年
发生额 |
| 采购原材料 | 设备、原材料 | 河北大智能源物资公司 | 3000 | 7% | 2117.67 |
| 销售商品 | 蒸汽 | 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 | 61396.46 | 100% | 5434.76 |
| 总 计 | 64396.46 | | 7552.43 |
(2)201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约为 64396.46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河北大智能源物资公司
1、基本情况:河北大智能源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智能源),注册地石家庄建华南大街161号,法定代表人甄秀兰,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煤气表及燃具钢材建筑材料五金化工产品,家具日杂机电锅炉配件设备批发零售,煤炭批发经营,普通货运、劳保用品、商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大智能源与本公司为同一母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10年12月31日,大智能源总资产2199.86万元,净资产413.32万元,利润总额27.81万元,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4、预计本公司与大智能源2011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为3000万元。
(二)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热公司)注册地石家庄建华南大街161号,法定代表人郭守国,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持有供热公司61%股权,本公司持有33.4%股权,本公司控股股东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6%股权。经营范围:集中供热;供热技术的咨询和服务;代收代缴热费,供热设备租赁。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供热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电投集团公司,现托管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本公司潜在实际控制人。
3、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10年12月31日,供热公司总资产23944.09万元,净资产10351.14万元,利润总额468.02万元。
4、预计本公司与供热公司2011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为 61396.46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设备、原材料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市场交易价格定价;销售商品按照物价局批复、双方协议有关内容执行。
四、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从关联方购买设备、原材料,是发挥集团采购的成本优势,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2、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是由本公司与中电投集团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作为专门管理热网资产的经营机构,对热网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公司与供热公司之间的蒸汽销售执行双方签订的《供热合同》。
3、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其交易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能够保证及时按协议约定结算。
4、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
5、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有关内容
协议对定价原则、结算办法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的约定。
购热约定:关联方按约定向本公司趸售蒸汽价格按46元/吉焦执行。
热费结算按月支付,逾期付款应按所欠热费的万分之五/天计算向本公司缴纳滞纳金。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公司8名董事中有5名属关联董事,5名关联董事回避后,公司3名非关联董事(3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了该项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等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该项关联交易事项。
3、此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备查文件
1、《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经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与供热公司签订的协议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ST东热 公告编号:2010-006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5月19日上午9时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出席对象:(1)截止2011年5月13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0年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
4、审议《201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201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以累积投票制表决)
9、审议《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须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累积投票制表决)
10、审议《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以累积投票制表决)
11、审议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2、审议《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法人授权委托书吉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或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5月18日下午5时)。
2、登记时间:20011年5月18日上午8时3 0分至下午5时;
3、登记地点: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东方热电大楼710室公司资本市场与股权管理部。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5053913
传真:0311-85087068
联系人:徐会桥 程琳
邮编:050031
2、会议费用:会议预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行使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受托人签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委托日期: | |
|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热电 公告编号:2011-007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与201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世荣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聘任王世荣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目前,王世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王世荣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王世荣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王世荣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世荣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311-85087068
传真:0311-85087068
电子邮箱:dfrd0958@sina.com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ST东热 公告编号:2011-008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实施其他特别处理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由于本公司 2008 年、2009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审计净利润均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于 2010 年 4 月 28 日开始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经审计,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中显示,公司2010年实现净利润2878.4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63.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2066.81万元。
根据以上审计结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符合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因公司2010年度股东权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仍存在被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情形。公司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实施其他特别处理后,公司的股票简称“*ST东热”更改 为“ST东热”,代码(0000958)不变,股票日涨跌幅仍为5%。
公司股票交易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ST东热 公告编号:2011-010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中期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类型:亏损
2.业绩预告情况表
| 项 目 | 本报告期2010 年 1 月 1日 —2010年6月30日 | 上年同期
2009 年1 月 1日 -2009年6月30日 | 增减变动(%) |
| 净利润 | 约-11000万元 | -7,078.85万元 | 下降55.39% |
| 基本每股收益 | -0.37元/股 | -0.236元/股 | 下降56.78%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10年上半年,由于煤炭等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仍保持高位运行,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热电主营业务亏损约1.1亿元。公司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1年中期报告中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ST东热 公告编号:2010-011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李万军、庞贵永、陈爱珍为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届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石家庄东方热电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交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 28日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爱珍 ,作为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陈爱珍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深交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陈爱珍
日 期:2011年4月28日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万军 ,作为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李万军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深交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万军
日 期:2011年4月28日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庞贵永 ,作为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庞贵永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深交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庞贵永
日 期:201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