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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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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金城 编号:2011—022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名称: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种类:A股股票

 股票简称:*ST金城

 证券代码:000820

 暂停上市起始日:2011年4月28日

 二、2011年4月27日,公司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1〕132号《关于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因公司2008年、2009年、2010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 条第一款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1年4月28日起暂停上市。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恢复股票上市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第一,在地方政府的主导下,大幅削减债务,改善资产质量。

 第二,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企业内部整顿,压缩管理费用。第三,加大技改力度,调整原料及产品结构,在保持传统产品优

 势的同时,实现多档次、多元化发展。

 第四,对现有装备进行改造和完善,全面提高产能,扩大生产规模,实现盈利,争取尽快恢复上市。

 四、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股票上市交易:

 (一)股票被暂停上市后,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

 (二)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出现亏损;

 (三)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但未能在其后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四)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深交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符合上市条件;

 (五)上市公司或收购人以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为目的进行回购或要约收购,回购或要约收购实施完毕后,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董事会向深交所提出终止上市申请。

 (六)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股东大会作出终止上市决议;

 (七)公司因故解散或被法院宣告破产;

 (八)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

 (九)恢复上市申请未被核准;

 (十)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电话:0416—8350006、8350777、8350566

 传真:0416—8350004

 电子邮箱:lvli0416@sina.com

 公司股票在暂停上市期间,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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