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1年4月27日上午9:30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机场路机场信息大楼801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汪洋董事长
(六)会议通知、相关议案及文件刊登在2011年3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审计会计师等共 24 人,其中股东(代理人) 3 人,所持(代理)股份 1,037,514,2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38%。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书面方式逐项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报告;
本项议案以 1,037,514,24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获得通过;
(二)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报告;
本项议案以 1,037,514,24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获得通过;
(三)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以 1,037,514,24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获得通过;
(四)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本项议案以 1,037,514,24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获得通过;
(五)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项议案以 1,037,514,24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获得通过;
(六)关于聘任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 1,037,514,24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获得通过;
(七)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 1,037,514,24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 彭商翁、孔富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相关资料;
(二)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三)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