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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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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30 证券简称:丰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9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朱文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仕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仕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1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2011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15.00%~~30.00%
2010年1-6月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6,790,489.98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伴随着公司设备销售市场的进一步开拓和加工业务的稳步增长,公司业绩将保持持续稳定增长。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
总资产(元)808,053,710.12860,570,527.60-6.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581,558,781.86568,753,339.162.25%
股本(股)134,000,000.00134,00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4.344.242.36%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66,339,963.7250,624,372.7031.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052,977.955,409,381.7285.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4,128,758.29-283,960.93-4,875.6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05-0.003-3,40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50.05438.8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50.05438.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5%3.24%-1.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5%3.29%-1.54%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7,396.14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236,250.2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15,131.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05,782.59 
所得税影响额-23,570.3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94,197.50 
合计35,226.96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在建工程较期初下降了82.82%,主要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2、短期借款较期初下降了56.99%,主要系母公司以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了75.39%,主要系本期公司支付职工年终奖金所致。

4、应交税费较期初下降了137.7%,主要系上年末应交税费在本期缴纳所致。

5、应付股利本期末为745.02万元,主要系子公司分配利润应付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6、长期借款,本期末无长期借款,主要系母公司以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7、长期应付款本期末为28.34万元,主要系子公司融资租赁资产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了31.04%,主要系公司设备销售收入及加工业务收入保持持续稳定增长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1.97%,主要系销售收入增长带动成本增长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了331.86%,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增长及中外合资企业自2010年12月1日起征收教育附加税及城建税所致。

4、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了63.51%,主要原因为去年同期发生大额贷款利息支出,而本年度自2011年2月起母公司无贷款利息支出。

5、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12.09%,主要系公司两家合营、联营公司收益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所致。

6、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56.29%,主要系公司销售收入增长及投资收益大幅上升带来的利润增长。

7、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了44.16%,主要系公司利润增加应纳税费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了4,875.60%,主要系公司支付员工工资、奖金及上交各项税费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了8,799.70%,主要系母公司以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及支付上市发行费用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4,055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中国工商银行-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__2,25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250,000人民币普通股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2,206,656人民币普通股
潘榕生381,790人民币普通股
胡美云335,893人民币普通股
张冰滢268,16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227,356人民币普通股
张连兵204,000人民币普通股
薛红2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毛菊卿155,900人民币普通股

3.4 对201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1)公司控股股东;(2)公司实际控制人;(3)公司发行前其他股东:日本东方工程株式会社、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本和华株式会社、江苏高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一、股份锁定承诺:1、公司控股股东大丰市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文明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东大丰市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也不由大丰市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3、公司股东日本东方工程株式会社、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本和华株式会社、江苏高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起一年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首次发行并上市后,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1、公司控股股东大丰市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文明分别于2008年2月16日向本公司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非竞争承诺书》,作为承诺方向本公司分别承诺:对于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正在或已经进行生产开发的产品、经营的业务以及研究的新产品、新技术,承诺方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生产、开发任何对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直接竞争的同类产品,亦不直接经营或间接经营与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新产品、新技术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业务、新产品、新技术。承诺方也保证不利用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同时承诺方将促使承诺方全资拥有或其拥有50%股权以上或相对控制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2、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日本东方工程株式会社与本公司分别于2007年3月16日、2008年7月25日签订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避免竞争协议》及《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之补充协议》,双方就避免同业竞争作出约定如下:(1)在销售市场方面,在日本国市场上,日本东方可销售自有产品,本公司不得销售自有产品;在东南亚国家市场,日本东方只向日资控股的企业销售自有产品,本公司则可向除日资控股的企业以外的所有企业销售自有产品;对于除日本国及东南亚的世界任何其他市场,日本东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销售自有产品,本公司则可自由销售。(2)热处理加工业务方面:日本东方可继续在日本国从事热处理加工业务,但本公司不得在日本国从事该等业务;在东南亚国家,日本东方只能承接日资控股企业的热处理加工业务,本公司则可承接除日资控股企业以外的所有企业的热处理加工业务;在除日本国及东南亚的世界任何其它国家和地区,本公司可从事热处理加工业务,但日本东方不得从事该等业务。(3)在投资方面:本公司可继续在中国以任何方式进行投资以从事热处理设备销售和热处理加工业务;除“本协议生效之前,日本东方已与本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合营企业”且“合营企业为本公司所控股”的情形外,日本东方不得以直接投资、委托投资、受托经营等任何方式在中国从事热处理设备销售和热处理加工业务。(4)在知识产权的转让方面,除非受让方明确承诺接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由其承继日本东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和责任,否则日本东方不得向其他自然人、公司、企业或其它组织转让或许可使用与研发、生产和销售热处理设备以及从事热处理加工业务有关的知识产权。报告期内,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承诺内容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30 证券简称:丰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7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1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2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文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盐城丰东特种炉业有限公司在2011年4月26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向银行贷款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450万元的保证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此范围内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协议。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30 证券简称:丰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0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增资重庆丰东用于年加工10,000吨汽摩等金属件节能热处理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由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3,8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重庆丰东神五热处理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丰东”)进行增资并由重庆丰东具体负责实施。

根据2009年6月6日公司与重庆丰东各股东签订的《关于重庆丰东神五热处理工程有限公司增资协议》、重庆丰东2009年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3,800万元认购重庆丰东3,442.03万元出资额对重庆丰东进行增资,公司本次增资后出资额为人民币3,882.03万元,占重庆丰东注册资本的91.513%。近日,重庆丰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00000400002859),工商变更后重庆丰东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242.03万元;实收资本由人民币8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242.03万元。其他不变。

特此公告。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30 证券简称:丰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8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盐城丰东特种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丰特”)在2011年4月26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向银行贷款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450万元的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盐城丰东特种炉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29日,住所为江苏省大丰市经济开发区昌平路7号,法定代表人向建华,注册资本80.417万美元,主营业务为热处理设备及零部件、汽车零部件、通用设备及其零部件制造;热处理设备、通用设备维修和技术服务。公司持有盐城丰特51%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0年12月31日,盐城丰特总资产为2,389万元,净资产为85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营业收入为3,686万元,净利润为142万元(已审计)。

截止2011年3月31日,盐城丰特总资产为2,212万元,净资产为7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8%(未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最高额人民币450万元。公司在本次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前已为子公司盐城丰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盐城丰特提供担保累计余额为人民币750万元。

保证期间:合同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四、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盐城丰特在2011年4月26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向银行贷款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450万元的保证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此范围内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协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控股子公司盐城丰特经营业务拓展及提高经营效率需要,该公司目前的经营、财务状况符合公司为其担保的条件,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且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人民币3,750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额为人民币750万元,对其他公司担保累计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占公司201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6%。

截止本公告日,以上担保额度实际发生余额为1,300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人民币300万元,对其他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占公司201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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