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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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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00111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董事赵增祺、甘韶球、李保卫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分别授权委托董事张忠、汪辉文、吴振平代为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本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周秉利先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邢斌先生,财务部部长(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根全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9,754,319,986.838,789,581,171.0010.9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2,905,519,993.542,416,243,774.5820.25
每股净资产3.602.9920.25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7,199,288.242,222.5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782,222.54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净利润483,863,041.13483,863,041.13276.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74,974,052.33474,974,052.33278.92
基本每股收益0.5990.599276.96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0.5880.588278.92
稀释每股收益0.5990.599276.9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20318.203增加11.17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86817.868增加11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43,670.2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3,778,818.3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34,564.61
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10,270,216.59
所得税的影响数;-5,110,507.39
合 计8,888,988.80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38,882户
前十名流通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种类(A、B、H股或其它)
1、嘉鑫有限公司(香港)80,000,000
2、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521,275
3、交通银行-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999,880
4、交通银行-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4,713,692
5、董荣亭4,632,223
6、包钢综合企业(集团)公司4,000,000
7、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3,888,361
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市值优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3,000,000
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909,613
10、淄博中村贸易有限公司2,739,144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报表项目同比发生重大变化(±30%)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期末数期初数变动幅度(%)重大变动的原因
预付账款343,243,447.35137,713,805.34149.24收购赣州地区重稀土产品预付款增加。
其他应收款74,215,249.69122,291,167.28-39.31子公司收回部分往来借款。
预收账款738,263,261.71383,985,764.1992.26采用先款后货的销售方式所致。
应交税费167,866,095.12126,376,783.2732.83公司效益较好,税费相应增加。
其他非流动负债36,255,908.8926,474,552.8936.95公司收到项目资金拨款增加。
专项储备12,573,585.097,160,407.2575.60子公司按规定计提的安全生产费。
未分配利润1,549,613,808.081,065,750,766.9545.40报告期稀土市场持续上涨,公司实现利润较多。
利润表项目2011年1-3月2010年1-3月  
营业收入2,116,011,286.58979,405,222.28116.05稀土产品价格涨幅较大、合并范围同比增加以及销量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1,057,556,861.59580,700,764.6382.12合并范围增加、生产成本上升以及销量增加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16,382,305.987,703,875.74112.65缴纳增值税增加,相应的城建税等附加税增加。
销售费用9,287,105.116,266,562.1248.20合并范围增加、运费增加。
投资收益1,448,743.14184,234.35686.36参股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加。
营业外收入24,625,144.385,807,751.78324.00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
所得税费用203,520,219.9369,833,299.69191.44利润增加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3,863,041.13128,358,686.30276.96报告期稀土产品价格持续上涨,导致公司净利润大幅增加。
现金流量表项目2011年1-3月2010年1-3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7,199,288.2427,004,836.242,222.54报告期公司实现利润多,回款情况好。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47,160.05-401,507,671.90-97.80报告期公司银行借贷规模变化不大。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名称承诺事项承诺履行情况
(集团)

公司

包钢(集团)公司承诺,其所持有的原包钢稀土非流通股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四十八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包钢稀土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在六十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包钢稀土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

未违反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1年一季度,稀土产品市场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涨幅较大。公司紧紧抓住产品价格上涨的有利时机,加强市场营销运作,盈利能力大幅增加。预计公司2011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将大幅增长。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周秉利

201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包钢稀土 编号:(临)2011—009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 2011年4月7日,包钢稀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召开时间:2011年4月27日上午8时30分

(三)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五)召 集 人:董事会

(六)主 持 人:董事长周秉利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3名,共代表公司股份409,908,4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7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常年法律顾问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议题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题:

1、通过《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股份总数同意(股)反对(股)弃权(股)赞成比例
409,908,436409,908,436100%

2、通过《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股份总数同意(股)反对(股)弃权(股)赞成比例
409,908,436409,908,436100%

3、通过《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股份总数同意(股)反对(股)弃权(股)赞成比例
409,908,436409,908,436100%

4、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股份总数同意(股)反对(股)弃权(股)赞成比例
409,908,436409,908,436100%

5、通过《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股份总数同意(股)反对(股)弃权(股)赞成比例
409,908,436409,908,436100%

6、通过《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股份总数同意(股)反对(股)弃权(股)赞成比例
409,908,436409,908,436100%

7、通过《关于2012年重新确定稀土矿浆供应定价模式的议案》;

关联股东包钢(集团)公司持有的314,191,382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股份总数同意(股)反对(股)弃权(股)赞成比例
95,717,05495,717,054100%

8、通过《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包钢(集团)公司持有的314,191,382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股份总数同意(股)反对(股)弃权(股)赞成比例
95,717,05495,717,054100%

9、通过《关于2011年申请银行总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股份总数同意(股)反对(股)弃权(股)赞成比例
409,908,436409,908,436100%

10、通过《关于公司资产报废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股份总数同意(股)反对(股)弃权(股)赞成比例
409,908,436409,908,436100%

11、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股份总数同意(股)反对(股)弃权(股)赞成比例
409,908,436409,908,436100%

12、通过《关于收购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股份总数同意(股)反对(股)弃权(股)赞成比例
409,908,436409,908,436100%

13、通过《关于重组内蒙古稀奥科镍氢电池极板有限公司与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股份总数同意(股)反对(股)弃权(股)赞成比例
409,908,436409,706,236200,0002,20099.95%

14、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股份总数同意(股)反对(股)弃权(股)赞成比例
409,908,436409,908,4361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委派宋建中律师、王勇律师出席了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公司董事签字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包钢稀土 编号:(临)2011—010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4月17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1年4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0 人。董事赵增祺先生、甘韶球先生、李保卫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分别授权委托董事张忠先生、汪辉文先生、吴振平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常年法律顾问宋建中、王勇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秉利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题:

一、通过《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公司董事赵增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根据包钢(集团)公司的建议,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名杨占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杨占峰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副总经理刘忠涛先生已届离岗退养年龄,公司董事会解聘刘忠涛先生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包钢(集团)公司的建议,并根据公司总经理张忠先生的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王标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王标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4月27日

附件:杨占峰先生、王标先生个人简历

杨占峰,男,1963年9月出生,包头钢铁学院采矿工程专业本科毕业,中国矿业大学资源工程博士研究生毕业。1984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1984年8月至1993年10月在包钢白云铁矿从事计算机技术工作;1993年11月至2001年8月历任包钢白云铁矿安全环保科副科长,主矿车间副主任、主任,生产部部长;2001年9月至2006年2月任包钢白云铁矿副矿长兼总工程师;2006年2月至2011年4月任包钢白云铁矿党委书记兼包钢巴润矿业公司总经理。现任包钢稀土研究院院长。

王 标:男,1962年7月出生,内蒙古大学物理系半导体专业本科毕业,山东大学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稀土永磁研究方向博士毕业。1983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3年8月-2001年历任包头稀土研究院新材料研究室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新材料研究室副主任、稀土研究院磁性材料事业部主任、稀土研究院院长助理;2000年1月至2005年5月兼任烟台首钢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01年4月至2011年4月,任包头稀土研究院副院长;2009年5月至今兼任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国家专利两项,国家发明三等奖一项,内蒙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三等奖一项;获评内蒙古优秀青年知识分子、冶金科研院所优秀科技青年、内蒙古青年标兵、内蒙古青年“五四”奖章、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包钢劳动模范、包头十大杰出青年、全国青年科技标兵,是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3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入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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