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1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 光 城 公告编号:2011-044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公司法定代表人林腾蛟先生、总裁何媚女士、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财务总监潘龙淼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潘龙淼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3.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4.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2 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元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6.4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6.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6.6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6.7 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8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9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7.2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7.1、7.2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的影响。

7.3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00万元,余额0.00万元。

7.4.3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3 持有拟上市公司及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5 其他综合收益细目

单位:元

§8 监事会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2010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实事求是的精神,积极开展工作,切实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公司监事会在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6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依法依规运作,确保公司规范运行;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的情况进行依法监督;审查公司定期报告,并出具审核意见;通过了解公司生产经管情况,监督公司依法运作、财务及资金运用等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等发表了意见。

一、公司监事会会议情况

(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3月12日在福建阳光假日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三项议案,并对《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出具审核意见,对《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0年3月13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4月27日在福建阳光假日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出具审核意见。

(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8月17日在福建阳光假日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出具审核意见。

(四)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出具审核意见。

(五)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12月3日在福建阳光假日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等二项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0年12月4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六)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1日在福建阳光假日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长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0年12月22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二、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运作,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各项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的制度制定与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等均符合法定程序。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勤勉工作,依章办事,在履职时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实事求是的,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二)审核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照当前的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公司2010年度的会计报表、其它财务资料、财务状况、财务行为和有关业务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国家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所编制的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审计,并对此出具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最近一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0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募集资金不存在专户账户中存储的情况,上述募集资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

(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受让(收购)滨江房地产100%股权、陕西物业100%的股权,主要是基于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监事会认为,公司购入资产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尚未发现内幕交易或造成上市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没有损害股东利益。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全资子公司陕西实业向关联股东康田实业借款,并与华融信托、康田实业《应收款项转让协议》,该交易属于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是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执行了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制度,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关联交易能补充全资子公司的流动资金,提高应对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也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做到了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公司监事会赞同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2011年,公司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支持、配合和促进董事会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强化监督职能,完善监督机制,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同时希望公司在2011年取得更好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财务报表

9.2.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9.2.2 利润表

编制单位: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9.2.3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9.2.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后)

9.2.5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后)

9.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9.5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_与上年相比本年新增合并单位9家,原因为:

(1)_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受让福建望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州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受让后,公司持有福州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详见公司2010年5月12日公告)。

(2)_2010年11月23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陕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实业”)受让自然人李玉杰持有的陕西圣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莎物业”)100%股权,受让后,陕西实业持有圣莎物业100%股权。受让后圣莎物业更名为阳光城集团陕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详见公司2010年11月24日公告)。

(3)_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房地产”)各自出资8,000.00万元和2,000.00万元共同组建阳光城集团兰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实业”)。公司持有兰州实业80%股权,阳光房地产持有兰州实业20%股权(详见公司2010年6月23日公告)

(4)_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出资7,000.00万元与上海升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福建金融国际中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国际中心”)。金融国际中心注册资本14,000.00万元,公司持有金融国际中心50%股权。

(5)_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房地产”)各自出资8,000.00万元和2,000.00万元共同组建阳光城集团广西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税前)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薪酬
林腾蛟董事局主席432010年12月21日2013年12月20日 0.00
赖征田副董事长462007年12月26日2010年12月21日 0.00
林贻辉董事462010年12月21日2013年12月20日 10.00是(2010年10月前在阳光集团领取薪酬)
孙立新董事452007年12月26日2010年12月21日 0.00
俞 青董事392007年12月26日2010年12月21日 0.00
卢少辉董事502007年12月26日2010年12月21日 0.00
何 媚董事、总裁392010年12月21日2013年12月20日 31.00
廖剑锋董事、董事会秘书392010年12月21日2013年12月20日 15.58
庄友松独立董事682007年12月26日2010年12月21日 5.00
江为良独立董事682007年12月26日2010年12月21日6001,920资本公积转增、送股5.00
魏书松独立董事672007年12月26日2010年12月21日 5.00
叶金兴独立董事432007年12月26日2010年12月21日 5.00
吴功浩独立董事622010年12月21日2013年12月20日 0.00
陈炳龙独立董事402011年01月07日2013年12月20日 0.00
陈 玲独立董事482011年01月07日2013年12月20日 0.00
陈文平监事长482010年12月21日2013年12月20日 0.00
黄文伟监事会主席452007年12月26日2010年12月21日 0.00
吴 洁监事432010年12月21日2013年12月20日 18.00
张 敏监事362010年12月21日2013年12月20日 2.52
陈丽满监事452007年12月26日2010年12月21日 1.81
郑 铭监事432007年12月26日2010年12月21日 0.00
潘秋萍副总裁642010年12月21日2013年12月20日 6.00是(2010年10月前在阳光集团领取薪酬)
张海民副总裁422010年12月21日2013年12月20日 10.00
施明泰副总裁422007年12月26日2010年12月21日5,93018,975资本公积转增、送股0.00
潘龙淼财务总监492010年12月21日2013年12月20日 16.00
合计6,53020,895130.91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何媚董事因公务出差在外林贻辉

股票简称阳 光 城
股票代码000671
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星发路8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350015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阳光乌山荣域A区二楼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350002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sunshine-intl.com
电子信箱sunshine000671@163.com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廖剑锋江信建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阳光乌山荣域A区二楼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阳光乌山荣域A区二楼
电话0591-833531450591-88089227
传真0591-880892270591-88089227
电子信箱sunshine000671@163.comsunshine000671@163.com

 2010年2009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08年
营业总收入(元)3,201,675,854.582,232,439,555.1043.42%839,629,196.01
利润总额(元)748,977,926.37239,857,796.67212.26%79,913,517.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60,829,275.64181,369,609.36209.22%60,268,589.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564,016,753.49179,974,808.82213.39%15,614,395.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23,319,303.84784,864,116.40-192.16%-271,069,511.05
 2010年末2009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08年末
总资产(元)5,903,748,547.823,322,596,608.6977.68%2,680,226,082.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1,618,919,859.96863,088,436.0887.57%693,587,799.85
股本(股)536,005,545.00167,501,733.00220.00%167,501,733.00

 2010年2009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08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051.08-2.78%0.5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051.08-2.78%0.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051.07-1.87%0.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5.32%23.30%22.02%16.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5.58%23.12%22.46%4.3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1.354.69-128.78%-1.62
 2010年末2009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08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3.025.15-41.36%4.14

董事姓名具体职务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林腾蛟董事局主席14
赖征田副董事长13
林贻辉董事14
孙立新董事13
俞青董事13
卢少辉董事13
何媚董事、总裁14
庄友松独立董事13
江为良独立董事13
魏书松独立董事13
叶金兴独立董事13
廖剑锋董事
吴功浩独立董事
陈炳龙独立董事
陈 玲独立董事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23,963.2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91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123,448.86 
所得税影响额708,618.4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793,389.35 
合计-3,187,477.85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73,134,41243.66% 87,761,29473,134,4125,225160,900,931234,035,34343.66%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73,129,51543.66% 87,755,41873,129,515 160,884,933234,014,44843.66%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73,129,51543.66% 87,755,41873,129,515 160,884,933234,014,44843.66%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4,8970.00% 5,8764,8975,22515,99820,895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94,367,32156.34% 113,240,78594,367,321-5,225207,602,881301,970,20256.34%
1、人民币普通股94,367,32156.34% 113,240,78594,367,321-5,225207,602,881301,970,20256.34%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167,501,733100.00% 201,002,079167,501,733368,503,812536,005,545100.00%

孙立新因公务出差,未能亲自出席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至第二十三次,第二十五次至第二十七会议,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卢少辉因公务出差,未能亲自出席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十八次至第三十次会议,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庄友松因公务出差,未能亲自出席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第三十次会议,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魏书松因公务出差,未能亲自出席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第二十二次会议,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低碳经济”已经成为新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致力于减少对生态的影响,践行环境保护及能源节约型发展。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积极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运用,以实现公司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9,607.60万元,比上年度增长43.64%;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082.93万元,比上年度增长209.22%。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14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股东名称年初限售股数本年解除限售股数本年增加限售股数年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9,778,12121,511,86631,289,987定向增发承诺2011年12月26日
东方信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35,459,34178,010,550113,469,891定向增发承诺2011年12月26日
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7,091,17959,600,59486,691,773定向增发承诺2011年12月26日
石狮市鸿发电脑绣花有限公司134,400295,680430,080股权分置改革2007年7月17日
石狮市新湖丰泰工贸有限公司666,4741,466,2432,132,717股权分置改革2007年7月17日
江为良4491,4711,920离任股份锁定半年2011年6月21日
施明泰4,44814,52718,975离任股份锁定半年2011年6月21日
合计73,134,412160,900,931234,035,343

股东总数49,918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3.90%128,104,34931,289,98763,315,904
东方信隆担融资保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1.17%113,469,891113,469,891113,440,000
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6.17%86,691,77386,691,77375,200,000
俞燕境内自然人0.56%2,996,804  
石狮市新湖丰泰贸易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40%2,132,717  
兴业银行-兴业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0.38%2,021,458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境内非国有法人0.32%1,699,328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22%1,200,000  
黄小玲境内自然人0.20%1,089,280  
佐帮芬境内自然人0.15%809,59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96,814,362人民币普通股
俞燕2,996,804人民币普通股
兴业银行-兴业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458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1,699,328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200,000人民币普通股
黄小玲1,089,280人民币普通股
佐帮芬809,590人民币普通股
林军勇760,000人民币普通股
欧阳然好640,400人民币普通股
彭雨初630,280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10名股东中,第二大股东系第一大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第三大股东与第一大股东之间系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或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房地产行业216,531.56106,222.6950.94%61.32%14.69%19.94%
贸易行业102,965.1899,738.733.13%16.63%16.44%0.16%
其他业务110.8550.7054.26%   

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华东地区267,343.6851.69%
西北地区110.85100.00%
国外52,153.0612.74%

项目名称项目金额项目进度项目收益情况
福州阳光新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1,000.002010年4月1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汇友源房地产对其全资子公司阳光新界以货币资金方式增资3亿元;4月27日,华融信托对阳光新界设立信托计划,向阳光新界增资54000万元,其中30000万元计入阳光新界注册资本金,24000万元计入阳光新界资本公积。-768.40
福州汇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00.002010年4月27日,公司对汇友房地产增资15473万元。-35.00
福州康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6,000.002010年4月27日,公司对康嘉房地产增资12200万元;10月26日,公司对康嘉房地产增资13000万元。0.00
福州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8,556.002010年5月11日,公司以14548.77万元受让滨江房地产100%股权;7月6日,中信信托对滨江房地产设立信托计划,总规模35000万元,其中14000万元计入滨江房地产注册资本金,21000万元计入滨江房地产资本公积。-189.54
阳光城集团兰州实业有限公司10,000.002010年6月22日,公司出资8000万元,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房地产出资2000万元在甘肃省兰州市共同设立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兰州实业有限公司。-31.14
福建金融国际中心建设有限公司14,000.002010年7月21日,公司与上海升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对福建金融国际中心建设有限公司出资7000万元,占其股权比例50%。-83.54
阳光城集团广西有限公司10,000.002010年7月21日,公司出资8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房地产出资2000万元在广西南宁市共同设立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广西有限公司。-6.15
阳光城集团兰州梨花岛置业有限公司10,000.002010年8月17日,公司的子公司兰州实业和自然人杨欣分别出资9000万元、1000万元在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共同设立阳光城集团兰州梨花岛置业有限公司。-89.50
阳光城集团海南实业有限公司5,000.002010年9月28日,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阳光房地产各自出资4000万元和1000万元共同在海南省设立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海南实业有限公司。-61.43
阳光城集团北京实业有限公司5,000.002010年10月28日,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阳光房地产各自出资4000万元和1000万元共同在北京市设立全资子公司阳光城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0.00
阳光城物业(陕西)有限公司113.582010年11月2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实业以1,135,787.07元的价款受让陕西圣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次股权受让后,陕西圣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阳光城物业(陕西)有限公司。-0.58
福州大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00.002010年12月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房地产出资1650万元,和上海美彤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350万元在福建省福州市合作设立福州大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3.89
合计192,669.58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它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60,829,275.64元,2010年度末可供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8,465,169.47元,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396,888,915.92元。

2010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3,600,554.5元,留存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年度可分配利润
2009年10,552,609.18181,369,609.365.82%178,378,745.50
2008年11,892,623.0460,268,589.4319.73%165,907,424.37
2007年3,331,058.2216,887,543.0319.72%111,027,834.05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年均净利润的比例(%)29.91%

交易对方或最终控制方被收购或置入资产购买日交易价格自购买日起至本年末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适用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年初至本年末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适用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否为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适用关联交易情形)
福建望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福州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2010年05月24日14,548.77-189.54-189.54以审计报告确定的资产净额为依据进行协商定价
李玉杰阳光城物业(陕西)有限公司100%的股权2010年11月24日113.57-0.58-0.58以审计报告确定的资产净额为依据进行协商定价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和编号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是或否)
福州联合实业有限公司2009年5月6日2009-016,2011年3月10日2011-0262,000.002010年04月09日2,000.00连带责任两年
福州联合实业有限公司2009年5月6日2009-016,2011年3月10日2011-0264,500.002010年01月18日4,500.00连带责任两年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0.00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6,500.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6,500.00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6,500.0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和编号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是或否)
阳光城集团陕西实业有限公司2010年4月29日、2010-02817,000.002010年05月18日17,000.00连带责任12个月
福州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0年7月7日, 2010-04220,000.002010年07月06日20,000.00连带责任36个月
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0年12月22日, 2010-08330,000.002010年12月21日30,000.00连带责任24个月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67,000.0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67,000.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67,000.0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67,000.00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两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67,000.00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73,500.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73,500.00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73,500.00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45.40%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0.0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47,000.0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E)0.0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73,500.00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公司出资购买上述股权符合公司的总体战略部署,有利于公司未来房地产业务的良性发展,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没有产生影响。

关联方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发生额余额发生额余额
福州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75.71320.460.000.00
福建康田实业有限公司0.000.0014,662.2714,662.27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0.000.000.00475.94
福建阳光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0.000.000.0013.24
阳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0.000.001.840.00
合计175.71320.4614,664.1115,151.45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目标资产出售方阳光集团、康田实业、东方信隆在本公司2008年度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中,阳光集团、康田实业、东方信隆作为资产出售方,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三年(2008、2009、2010)内,如标的资产之实际盈利数不足在假设开发法下进行预测的利润数,或标的资产出现大幅减值的,将采取如下补偿措施:利润补偿金额=(目标公司2008、2009、2010年三年累计利润预测数-目标公司2008、2009、2010年三年累计实际盈利数)×阳光集团、康田实业、东方信隆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比例。如上述标的资产三年累计利润预测数减去三年实际盈利数为正值,阳光集团、康田实业、东方信隆应当在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两个月内依据上述计算公式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利润补偿金额。按承诺履行中:(1)康田实业的两项注入资产华康实业59.7%股权与康嘉房地产100%股权利润实现值合计高于预测值1,575.37万元,达到三年利润预测的承诺;(2)东方信隆注入资产阳光房地产49%股权利润实现值高于预测值2,672.42万元,达到三年利润预测的承诺;(3)阳光集团注入资产汇友房地产100%股权利润实现值低于预测值14,493.13万元。阳光集团应在公司2010年年度财务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2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补偿款 14,493.13万元。(4)2011年4月26日,阳光集团向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将在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及财务报告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向公司支付利润补偿款人民币14,493.13万元。
发行时所作承诺阳光集团、东方信隆、康田实业在公司2008年度定向发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方案中,阳光集团、东方信隆、康田实业分别认购的股份(包括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送股而新增的股份)自公告上市之日(2008年12月26日)起36个月限售。按承诺履行中。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利得(损失)金额  
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小计  
2.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减: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小计  
3.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金额  
减: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的调整额  
小计  
4.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减:处置境外经营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小计  
5.其他  
减:由其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前期其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小计  
合计0.000.00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合并母公司合并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98,740,903.1656,830,835.10472,239,440.0554,659,501.8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500,000.00500,000.00515,000.00200,000.00
应收账款393,232,619.42188,909,738.83173,591,549.8253,099,490.81
预付款项1,051,185,959.2389,714,934.00342,211,305.6248,251,976.0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50,000,000.00 30,000,000.00
其他应收款199,372,591.98203,969,655.9122,770,916.0616,796,576.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3,220,728,632.197,124,015.612,259,844,820.1221,006,415.9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5,563,760,705.98597,049,179.453,271,173,031.67224,013,961.34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290,000,000.00150,000,000.00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24,651,259.331,943,070,191.2627,031,169.861,274,906,518.92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8,809,616.1612,867,434.0918,778,277.6113,654,345.40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1,406,588.831,397,255.501,456,772.001,456,772.00
开发支出    
商誉3,892,649.44 3,642,290.38 
长期待摊费用190,32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1,037,408.08278,584.71515,067.1786,397.0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339,987,841.842,107,613,465.5651,423,577.021,290,104,033.41
资产总计5,903,748,547.822,704,662,645.013,322,596,608.691,514,117,994.7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09,240,115.86209,240,115.86547,366,892.23235,366,892.23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6,928,650.006,928,650.0014,955,200.0014,955,200.00
应付账款305,260,904.02152,079,683.82119,910,227.2726,009,856.45
预收款项469,057,855.0753,697,063.47850,037,616.4955,473,269.7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4,152,897.90575,889.63778,300.83291,333.19
应交税费329,995,742.378,623,339.9024,937,672.85-4,450,478.04
应付利息1,535,843.69358,504.591,228,165.33318,272.83
应付股利9,610,478.862,143,620.869,498,356.502,031,498.50
其他应付款718,236,335.741,214,064,670.5585,191,604.03290,695,486.28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93,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054,018,823.511,647,711,538.682,046,904,035.53620,691,331.1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080,0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207,718,055.08 207,718,055.08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20,465,888.66 23,111,009.2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100,465,888.66207,718,055.0823,111,009.20207,718,055.08
负债合计3,154,484,712.171,855,429,593.762,070,015,044.73828,409,386.2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536,005,545.00536,005,545.00167,501,733.00167,501,733.00
资本公积396,888,915.92237,309,995.37335,385,648.92404,811,728.37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47,560,229.5741,524,406.6427,807,500.1221,771,677.1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638,465,169.4734,393,104.24332,393,554.0491,623,469.96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618,919,859.96849,233,051.25863,088,436.08685,708,608.52
少数股东权益1,130,343,975.69 389,493,127.88 
所有者权益合计2,749,263,835.65849,233,051.251,252,581,563.96685,708,608.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5,903,748,547.822,704,662,645.013,322,596,608.691,514,117,994.75

财务报告
审计意见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中联闽都审字(2011)D-0067号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引言段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10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2010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2010年度的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注册会计师责任段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非标意见 
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地址中国 天津
审计报告日期2011年04月26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
郑淑琳、郭文起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合并母公司合并母公司
一、营业总收入3,201,675,854.581,029,651,834.882,232,439,555.10882,673,251.39
其中:营业收入3,201,675,854.581,029,651,834.882,232,439,555.10882,673,251.3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2,446,288,101.431,030,531,475.021,996,290,238.15884,807,391.90
其中:营业成本2,061,833,820.71997,387,322.971,784,342,830.51856,440,312.4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287,298,392.28248,829.23138,234,430.20357,197.08
销售费用42,698,952.3911,188,371.4845,263,029.6711,018,709.35
管理费用26,664,704.796,188,591.2916,638,895.434,594,065.23
财务费用25,463,049.0514,749,609.5512,245,992.5712,247,146.87
资产减值损失2,329,182.21768,750.50-434,940.23149,960.9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324,709.16197,945,922.55107,668.4129,964,368.9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379,910.53 20,486.38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753,063,043.99197,066,282.41236,256,985.3627,830,228.48
加:营业外收入2,988,310.38624,048.576,231,476.262,252,643.82
减:营业外支出7,073,428.00156,318.062,630,664.95170,823.3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163,086.80 3,170.5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748,977,926.37197,534,012.92239,857,796.6729,912,048.92
减:所得税费用193,792,802.926,718.4359,000,280.403,410.2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55,185,123.45197,527,294.49180,857,516.2729,908,638.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0,829,275.64197,527,294.49181,369,609.3629,908,638.63
少数股东损益-5,644,152.19 -512,093.09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1.05 1.08 
(二)稀释每股收益1.05 1.08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555,185,123.45197,527,294.49180,857,516.2729,908,638.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560,829,275.64197,527,294.49181,369,609.3629,908,638.6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5,644,152.19 -512,093.09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合并母公司合并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771,208,265.21965,917,388.282,850,041,606.53946,777,962.6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65,433,380.6165,433,380.6134,705,784.6934,705,784.6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6,646,849.431,379,335,069.9245,960,571.58286,822,750.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983,288,495.252,410,685,838.812,930,707,962.801,268,306,498.0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196,384,592.61926,317,544.491,513,818,858.61935,796,920.7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9,069,093.352,944,762.399,092,618.972,223,184.75
支付的各项税费200,993,075.752,696,367.57186,745,043.664,619,287.4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90,161,037.38444,055,968.63436,187,325.1623,894,652.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706,607,799.091,376,014,643.082,145,843,846.40966,534,045.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3,319,303.841,034,671,195.73784,864,116.40301,772,452.4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8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5,201.37 87,182.0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516,900.00 15,690.7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865,258.1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1,572,101.37 5,968,130.9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0,190,056.1726,785,335.692,372,053.00 
投资支付的现金501,000,000.00699,730,000.0026,000,000.00255,983,211.46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41,148,662.82145,487,749.7929,629,885.1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72,338,718.99872,003,085.4858,001,938.14255,983,211.4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0,766,617.62-872,003,085.48-52,033,807.21-255,983,211.4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975,500,000.00 390,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975,500,000.00 39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405,083,590.15325,083,590.15706,882,629.99249,882,629.99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27,930,851.8323,330,851.8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08,514,441.98348,414,441.981,096,882,629.99249,882,629.9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153,389,657.27448,389,657.271,445,936,528.02227,136,528.0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84,461,801.8037,255,838.75105,621,575.0322,676,649.3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9,80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280,000.00 28,518,066.0026,615,008.8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45,131,459.07485,645,496.021,580,076,169.05276,428,186.2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63,382,982.91-137,231,054.04-483,193,539.06-26,545,556.2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65,203.7265,128.9168,857.6268,919.8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49,362,265.1725,502,185.12249,705,627.7519,312,604.5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37,706,628.2322,650,582.48188,001,000.483,337,977.8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87,068,893.4048,152,767.60437,706,628.2322,650,582.48

 (下转B050版)

 (上接B049版) 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实业”)。公司持有广西实业80%股权,阳光房地产持有广西实业20%股权(详见公司2010年7月22日公告)

(6)_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阳光城集团广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实业”)与自然人杨欣各自出资9,000.00万元和1,000.00万元共同组建阳光城集团兰州梨花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梨花岛”)。广西实业持有兰州梨花岛90%股权(详见公司2010年8月19日公告)

(7)_为了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为公司开展业务做准备,公司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房地产”)各自出资4,000.00万元和1,000.00万元共同组建阳光城集团海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实业”)。公司持有海南实业80%股权,阳光房地产持有海南实业20%股权。(详见公司2010年9月28日公告)

(8)_为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为公司开展业务做准备,公司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房地产”)各自出资4,000.00万元和1,000.00万元共同组建阳光城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子公司”)。公司持有北京子公司80%股权,阳光房地产持有北京子公司20%股权(详见公司2010年10月28日公告)。

(9)_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房地产”)与上海美彤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各自出资1,650.00万元和1,350.00万元共同组建福州大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恒房地产”),阳光房地产持有大恒房地产55%股权。(详见公司2010年12月4日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1-04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发出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4月21日以电话、专人递送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会议于2011年4月26日在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局主席林腾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7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6人,代为出席董事1人。董事何媚因公务出差在外,委托董事林贻辉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信中联闽都所”)审计,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60,829,275.64元,2010年度末可供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8,465,169.47元,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396,888,915.92元。

2010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为: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3,600,554.5元,留存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独立董事对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回报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长远发展资金需求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财务预算报告》。

(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10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法定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立信中联闽都所2002年至2010年一直为公司审计单位,且该事务所在公司2010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独立、公正,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法定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其协商确定其2011年度的审计工作报酬。

(九)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公司200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专项鉴证报告》。《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十)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十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利润预测的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专项报告详细情况参见公司2011-046号公告。

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08年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利润预测的完成情况出具了专项的说明和核查意见,并同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十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银行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因公司2010年授信额度已到期,根据公司业务拓展的需要,预计公司2011年相关主营业务有较大幅度增长。2011年,公司拟向银行授信额度约人民币8.67亿,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其相关明细如下:

1、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18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拟向交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32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25000万元人民币,由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林腾蛟个人提供担保;

4、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万元人民币,由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5、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2500万元人民币,由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6、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额度12200万元人民币,由福州联合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7、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人民币,由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8、公司拟向工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6000万元人民币,由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9、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8000万元人民币,由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0、公司拟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人民币,由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1、公司拟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人民币,由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林腾蛟个人提供担保;

12、公司拟向建设银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人民币,由福州联合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十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班子竞买土地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房地产业务经营和发展需要,拟增加土地储备,并计划通过参加公开招、拍、挂等方式获取。为便于计划管理和实际运作,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充分发挥经营班子的作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房地产业务经营和政府土地公开招、拍、挂公告等的实际情况,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额度范围内决定并全权参与和处理土地或项目竞买的有关事宜。

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年。

(十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汇友源、阳光新界发行的 “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延续一年的议案》,议案详细情况参见公司2011-047号公告。

鉴于公司子公司福建汇友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友源”)、福州阳光新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新界”)发行的“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即将到期,同时为进一步推进阳光新界所开发的项目的建设进度,经与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同意公司子公司汇友源、阳光新界发行的“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延续一年,仍按签订《股权收益权收购合同》原约定条件继续履行。

(十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在武夷山市设立子公司的议案》,议案详细情况参见公司2011-048号公告。

2011年4月15日下午,公司在参加武夷山市国土资源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中,竞得四宗地块(编号分别为2011-9、2011-10、2011-11、2011-12号。为适应和推进上述地块的开发建设,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计出资人民币26,000万元共同在福建省武夷山市设立两家子公司,公司名称暂定为“阳光城武夷山置地有限公司”及“阳光城集团武夷山置业有限公司”。

(十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十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规则(草案)》。

《公司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规则(草案)》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十九)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十)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十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十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十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十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

《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十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十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公司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十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公司突发事件处理制度》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十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11年5月23日(星期一)上午9:30在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阳光乌山荣域A区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2011-049号公告。

以上第(二)~(六)、(八)、(十三)~(十五)、(十七)~(二十)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名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1-043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4月26日在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阳光乌山荣域A区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会议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陈文平主持,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1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及其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在检查中没有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异常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希望公司随着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根据有关新规定的要求,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及体系的建设,进一步增强内部控制的执行力,提高内部控制的效力。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及其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1-048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武夷山市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年4月15日下午,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参加武夷山市国土资源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中,竞得四宗地块(编号分别为2011-9、2011-10、2011-11、2011-12号,上述地块情况详见本公司2011-039号公告)。

为适应和推进上述地块的开发建设,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房地产”)拟合计出资人民币26,000万元共同在福建省武夷山市设立两家子公司,公司名称暂定为“阳光城武夷山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夷山置地”)及“阳光城集团武夷山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夷山置业”)。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本次成立子公司的概况

(一)本次出资设立武夷山置地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阳光城武夷山置地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

3、股东及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公司出资人民币16,2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出资方式为货币;

阳光房地产出资人民币1,8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出资方式为货币。

4、经营范围和出资时间安排:依该公司章程约定。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设立该公司的目的:推进2011-9、2011-10、2011-11地块的开发建设。

(二)本次出资设立武夷山置业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阳光城武夷山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3、股东及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公司出资人民币7,2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出资方式为货币;

阳光房地产出资人民币8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出资方式为货币。

4、经营范围和出资安排:依该公司章程约定。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设立该公司的目的:推进2011-12地块的开发建设。

根据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出资设立两家子公司均在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出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出资事项由公司和阳光房地产在成立的上述两家子公司章程中作出约定,故无需签定对外投资合同(出资合同)。

三、本次出资的人员安排

本次出资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武夷山置地和武夷山置业90%的股权,并通过全资子公司阳光房地产持有其10%的股权,上述两家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财务会计报告单位。本次出资不涉及人员的安排。

四、本次出资设立子公司的目的、资金来源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出资目的

适应和推进地块编号2011-9、2011-10、2011-11、2011-12地块的开发建设需要。

(二)资金来源

本次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三)本次出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资由本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且共同出资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出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1-05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陕西实业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适应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为公司开展业务做准备,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陕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实业”)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在陕西省设立陕西金鑫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泰置业”),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成立子公司的概况

(一)公司名称:陕西金鑫泰置业有限公司(已经取得名称预先核准,最终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三)股东及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陕西实业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四)经营范围:依该公司章程约定。

(五)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出资在公司总裁批准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批准,本次出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出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出资事项由设立的金鑫泰置业章程中作出约定,无需签定对外投资合同(出资合同)。

三、本次出资的人员安排

本次出资完成后,陕西实业将直接持有金鑫泰置业100%的股权,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陕西实业持有其100%的股权,金鑫泰置业为公司合并财务会计报告单位。本次出资不涉及人员的安排。

四、本次出资设立子公司的目的、资金来源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出资目的

为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为公司在陕西省开展业务做准备。

(二)资金来源

本次出资资金来源为陕西实业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三)本次出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资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公司间接持有设立子公司100%的股权,本次出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陕西金鑫泰置业有限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1-05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子公司华康实业、汇友源房地产持股关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房地产”)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有福州开发区华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实业”)及福建汇友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友源房地产”)100%的股权,以原出资价格合计人民币53,900万元转让给阳光房地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结束后,阳光房地产同时持有华康实业、汇友源房地产100%的股权,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阳光房地产间接持有上述公司100%的股权。

(二)本次交易旨在适应公司和阳光房地产业务发展的需要,系公司内部股权结构的调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局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址:福州开发区罗星路4号;

(三)法人代表:何媚;

(四)注册资本:人民币42,433万元;

(五)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六)成立日期:1994年12月29日;

(七)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建设等;

(八)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阳光房地产为公司100%的股权。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华康实业

1、公司名称:福州开发区华康实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福州开发区星发路8号;

3、法定代表人:何媚;

4、注册资本:人民币32,900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设立时间:2006年3月3日;

7、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等;

8、股权情况:公司持有华康实业100%的股权;

9、财务状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华康实业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9,564.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6,266.3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3,297.94 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2,965.9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8,997.40万元(以上财务数字均经中联立信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10、项目情况:

目前,由华康实业实施开发的项目有阳光·白金瀚宫。

(二)汇友源房地产

1、公司名称:福州汇友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西郊工业路北段550号;

3、法定代表人:何媚;

4、注册资本:人民币21,000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设立时间:2006年8月9日;

7、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房产租赁,物业管理、市政工程、园林绿化、装修设计等;

8、股权情况:公司持有汇友源房地产100%的股权;

9、财务状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汇友源房地产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4,991.75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4,958.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40,033.35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6,267.4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2,781.13万元(以上财务数字均经中联立信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10、项目情况:

目前,由汇友源实施开发建设的项目有阳光乌山荣域、阳光上城A 组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华康实业的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2,900万元;

汇友源房地产的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1,000万元。

(二)定价依据

以公司对华康实业、汇友源房地产的原出资价格转让。

(三)支付方式:在相关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完毕。

五、交易涉及的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和债务重组的事项,也不会导致本公司与关联人发生同业竞争。

六、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一)本次交易目的

旨在适应公司和阳光房地产业务发展的需要,调整业务管理架构,提高管理效率。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直接分别持有华康实业、汇友源房地产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通过全资子公司阳光房地产间接持有华康实业、汇友源房地产100%股权,华康实业、汇友源房地产仍然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因此,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一)《福州开发区华康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二)《福建汇友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1-046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8年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利润预测的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公司”;2009年6月1日前,公司全称原为“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阳光发展”)于2008年实施了“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3号)相关规定和《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封卷稿)》,公司特就标的资产2008、2009、2010年三年在假设开发法下所涉及的利润预测的实现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2008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于2008年5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08年5月27日召开的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重大资产重组的一系列议案。

根据资产重组方案,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阳光集团控股子公司福建东方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东方信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阳光集团的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分别发行股份9,778,121股、35,459,341股和27,091,179股,购买阳光集团持有的福州汇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友房地产”)100%的股权、东方信隆持有的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房地产”)49%的股权、康田实业持有的福州开发区华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实业”)59.70%的股权和福州康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嘉房地产”)的100%股权(上述四项股权以下简称 “标的资产”、“注入资产”)。

项目假设开发法下利润预测数2008-2010年

累计实现利润

累计实现与利润预测数的比例是否达到 利润预测数
序号标的资产名称2008年2009年2010年2008-2010合计
阳光房地产49%股权4,086.867,579.588,006.3519,672.7922,345.21113.58%
华康公司59.7%股权-720.82-722.3711,678.4510,235.2620,295.76198.29%
康嘉公司100%股权-114.71-235.508,750.798,400.58-84.55-
汇友公司100%股权-191.89-474.2915,092.0414,425.86-67.27
合计3,059.446,147.4243,527.6352,734.4942,489.1580.57%

2008年9月27日,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2008年第16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通过了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申请。2008年12月8日,中国证监会核发了《关于核准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东方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福建康田实业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字[2008]1338号)。2008年12月8日,中国证监会核发了《关于核准豁免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字[2008]1339号),核准豁免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因以资产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资产出售方对所出售资产的利润预测及其承诺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四项注入资产在假设开发法下的利润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出售方标的资产标的资产价值(元)折股数(股)
康田实业华康实业59.7%股权334,636,900.8622,610,601
康嘉房地产100%股权66,312,559.764,480,578
东方信隆阳光房地产49%股权524,798,242.9735,459,341
阳光集团汇友房地产100%股权144,716,191.479,778,121
合计1,070,463,895.0672,328,641

阳光集团、康田实业、东方信隆作为资产出售(转让)方,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三年内,如标的资产之实际盈利数不足在假设开发法下进行预测的利润数,或标的资产出现大幅减值的,将采取如下补偿措施:

阳光集团、东方信隆承诺的补偿措施为:

利润补偿金额=(目标公司2008、2009、2010年三年累计利润预测数-目标公司2008、2009、2010年三年累计实际盈利数)×阳光集团、东方信隆各自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比例。

如上述标的资产三年累计利润预测数减去三年实际盈利数为正值的话,阳光集团、东方信隆应当在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两个月内依据上述计算公式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利润补偿金额。阳光集团对东方信隆的利润补偿承担连带责任。

康田实业承诺的补偿措施为:

利润补偿金额=(目标公司华康实业2008、2009、2010年三年累计利润预测数-目标公司华康实业2008、2009、2010年三年累计实际盈利数)×康田实业持有的目标公司华康实业股权比例即59.7%+(目标公司康嘉房地产2008、2009、2010年三年累计利润预测数-目标公司康嘉房地产2008、2009、2010年三年累计实际盈利数)×康田实业持有的目标公司康嘉房地产股权比例即100%。

如上述三年累计利润预测数减去三年实际盈利数为正值的话,康田实业应当在公司2010年年度财务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两个月内依据上述计算公式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利润补偿金额。阳光集团对康田实业的利润补偿承担连带责任。

三、四项注入资产的利润实现情况

(一)四项注入资产的利润实现情况

根据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08年、2009年、2010年审计报告,四项注入资产的利润实现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2008年

利润预测数

2009年

利润预测数

2010年

利润预测数

合计
康田实业华康实业59.7%股权-720.82-722.3711,678.4510,235.26
康嘉房地产100%股权-114.71-235.508,750.798,400.58
东方信隆阳光房地产49%股权4,086.867,579.588,006.3519,672.79
阳光集团汇友房地产100%股权-191.89-474.2915,092.0414,425.86
合 计3,059.446,147.4243,527.6352,734.49

注:原重大资产重组时,福建汇友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阳光房地产全资子公司。2009年,阳光房地产将福建汇友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公司,所以在对阳光房地产49%的股权三年累计实现的利润进行测算时仍包含了其原子公司福建汇友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现的利润。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四项注入资产2008年、2009年与2010年三年累计实现利润42,489.15万元,占预测值的80.57%。

(二)康嘉房地产100%股权、汇友房地产100%股权累计实现利润未达到预测值的原因

康嘉房地产承担开发的阳光理想城三期项目(即资产注入时的“阳光上城C组团”项目,高层住宅产品) 和汇友房地产承担开发的阳光理想城四期项目(即资产注入时的“阳光上城B组团”项目,高层住宅产品),与公司控股子公司阳光房地产所开发的阳光理想城洋房、高层及低密度住宅丹宁顿小镇,上述三项目均位于福州闽侯上街金屿、厚美、上街村一带,阳光理想城项目整体占地将近500亩,总建筑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整个项目紧挨连成一片。康嘉房地产阳光理想城三期和汇友房地产阳光理想城四期两个项目注入公司后,公司将上述项目统筹规划、设计、定位及安排开发建设进度,形成“阳光理想城”整体项目。

阳光理想城三期、阳光理想城四期项目注入时,恰逢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及近三年来国家持续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政策。公司考虑到国家宏观调整政策的影响,从长远利益出发,顺应市场形势发展,基于均衡开发和去化的整体考虑,统筹安排和调整阳光理想城项目的开发节奏,将位置更毗邻主干道、配套设施更完善和利于销售的阳光房地产项下的项目(主要是理想城项目中的低密度住宅、洋房、高层产品)优先开发,而阳光理想城三期、四期项目,则相应调整和适当放慢了开发节奏和进度。阳光理想城四期目前部分楼盘已开始预售。

公司从阳光理想城项目整体利益出发,调整和放慢阳光理想城三期、四期两个项目的开发进度,使得项目未按重大资产重组时利润测算的进度开发,导致康嘉房地产、汇友房地产实现的利润未达到利润预测值。

虽然康嘉房地产和汇友房地产及其项下的上述两个项目未完成利润预测金额,但康嘉房地产和汇友房地产保留了优质的土地储备,目前同区域、同地段土地价格高于阳光理想城三期、四期项目注入公司时的土地评估作价,阳光理想城项目已经销售住宅(高层产品)的销售均价达到8,200元/平方米,汇友房地产项下阳光理想城四期预售的4#楼、6#楼的销售均价达到7,300元/平方米,均高出资产注入时的预估售价。目前项目开发进度按调整后的计划进行,有利于促进阳光理想城三期、四期项目的潜在盈利能力的实现。

四、资产出售方对注入资产利润实现值与预测值差额进行补偿的义务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时资产出售方阳光集团、康田实业、东方信隆与公司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如注入资产三年累计利润预测数减去三年实际盈利数为正值,阳光集团、康田实业、东方信隆应当在公司2010年年度财务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两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利润补偿金额。阳光集团对康田实业、东方信隆的利润补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康田实业的两项注入资产华康实业59.7%股权与康嘉房地产100%股权利润实现值合计高于预测值1,575.37万元;东方信隆注入资产阳光房地产49%股权利润实现值高于预测值2,672.42万元;阳光集团注入资产汇友房地产100%股权利润实现值低于预测值14,493.13万元。阳光集团应在公司2010年年度财务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2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 14,493.13万元。

五、公司就资产出售方履行利润补偿义务已或拟采取的措施

为确保资产出售方履行利润补偿义务,公司和阳光集团将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履行业绩补偿等承诺的保障措施及规定》,已经或拟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成立履行补偿承诺专项督促检查领导小组

为督促和落实阳光集团履行补偿承诺,阳光集团、公司联合成立了“履行补偿承诺专项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小组”)。

1、专项小组组成情况

(1)组长:林腾蛟(公司董事局主席);

(2)组员:何媚(公司董事、总裁)、林贻辉(公司董事)。

2、专项小组职责

(1)负责检查和验证资产出售方在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中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2)负责督促资产出售方向上市公司履行补偿承诺;

(3)负责建立在资产出售方所持股份“未履行补偿承诺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资产出售方未履行补偿承诺应立即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报告,并推动上市公司董事会采取司法冻结之申请,冻结资产出售方所持股份,并按相关程序及规定通过变现股份使上市公司获得相应补偿。

(4)负责督促检查及确保资产出售方出售所持上市股份时,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政策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若资产出售方触发补偿承诺且自有资金不足补偿时,会同资产出售方制定出售股份的所得优先用于履行补偿义务的具体方案。

(二)已经或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已经会同阳光集团就注入资产利润实现值与预测值差额进行补偿达成如下安排:

1、阳光集团已于2011年4月26日向公司承诺出具承诺函,承诺:

将在阳光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及财务报告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向阳光城支付利润补偿款人民币14,493.13万元。

2、公司将于2011年5月23日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0年年报及其财务报告。公司将在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要求阳光集团按承诺支付利润补偿款人民币14,493.13万元,并将在收到该等款项后及时予以披露。如未收到利润补偿款,公司将按有关规定立即启动“未履行补偿承诺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资产出售方未履行补偿承诺推动董事会采取司法冻结之申请,冻结资产出售方所持股份,并按相关程序及规定通过变现股份使公司获得相应补偿。

六、中介机构对公司2008、2009、2010年三年利润预测完成情况出具的说明和核查意见

(一)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说明

根据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闽信审字(2009)A015号审计报告、中联闽都审字(2010)11036号审计报告及中联闽都审字(2011)D-0067号号审计报告,对公司2008年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中的注入资产2008、2009、2010年在假设开发法下所涉及的利润预测实现情况,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利润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方标的资产三年利润预测值合计(A)三年利润实现值合计(B)差额

(A-B)

比例

(B/A)

康田实业华康实业59.7%股权10,235.2620,295.76-10,060.50198.29%
康嘉房地产100%股权8,400.58-84.558,485.13
小计18,635.8420,211.21-1,575.37108.45%
东方信隆阳光房地产49%的股权19,672.7922,345.21-2,672.42113.58%
阳光集团汇友房地产100%股权14,425.86-67.2714,493.13
合计52,734.4942,489.1510,245.3480.57%

(二)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6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利润实现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其主要内容如下: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四项注入资产2008年、2009年与2010年三年累计实现利润42,489.15万元,占预测值的80.57%。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康田实业的两项注入资产华康实业59.7%股权与康嘉房地产100%股权利润实现值合计高于预测值1,575.37万元;东方信隆注入资产阳光房地产49%股权利润实现值高于预测值2,672.42万元;阳光集团注入资产汇友房地产100%股权利润实现值低于预测值14,493.13万元。阳光集团应在阳光城2010年年度财务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2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向阳光城支付 14,493.13万元。

七、备查文件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函》。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1-047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汇友源、阳光新界发行的“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延续一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本公司”)曾于2010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汇友源、阳光新界发行“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暨及公司与华融信托签署<股权收益权收购合同>的公告》,上述议案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上述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即将到期,同时为进一步推进阳光新界所开发的项目的建设进度,经与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融信托”)协商,公司子公司福建汇友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友源”)、 福州阳光新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新界”)发行的“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延续一年,仍按《股权收益权收购合同》原约定条件继续履行。现将上述交易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公司子公司汇友源、阳光新界发行的“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延续一年,公司拟与华融信托签订《股权收益权收购合同之补充合同》(以下简称:“补充合同”),由本公司收购“华融?阳光新界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的股权收益权,即华融信托同意继续按照股权收益权收购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本公司转让股权收益权,本公司同意继续按照股权收益权收购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股权收益权。

(二)作为本公司向华融信托履行补充合同的担保条件,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吴洁与其配偶同时与华融信托签署《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之间保证合同》、《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吴洁及其配偶之间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阳光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吴洁与其配偶同意为本公司履行主合同项下债务,保证以其各自的全部及共同所有的全部夫妻共有财产向华融信托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作为本公司向华融信托履行股权收益权收购合同的质押条件,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汇友源与华融信托签署《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福建汇友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股权质押合同》(以下简称:“股权质押合同”),出质人汇友源以其持有的阳光新界注册资本金额31000万元及相关权益作为质押股权为本公司在股权收益权收购合同项下的义务提供质押担保。

(四)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延续一年暨签署股权收益权收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的事项超过本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因此,上述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华融信托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51777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隋运生

成立日期:2008年5月19日

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山路333号

营业执照号码:650000030001543

邮政编码:830002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股权结构: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151777万元,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占 比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147,981.0497.50%
新疆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50.960.69%
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245.001.48%
新疆恒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00.000.33%
合计151,777.00100.00%

(三)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基本财务数据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2010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10,495.1910,329.3025,286.88
资产总额197,663.49177,312.97158,499.55
流动负债11,733.866,399.095,579.13
长期负债0.003.820.00
负债总计11,733.866,402.915,579.13
所有者权益合计185,929.63170,910.06152,920.42

2、损益表主要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2010年2009年2008年
营业收入75,377.0231,937.605,808.97
营业利润41,833.0524,346.193,392.12
净利润31,015.0518,849.272,534.92

三、阳光新界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州阳光新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6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何媚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二)股东及股东的出资情况:

汇友源出资人民币31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0.82%,出资方式为货币;华融信托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9.18%,出资方式为货币。

(三)阳光新界土地获取情况:

汇友源房地产于2009年6月12日在福州市2009年度第五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活动中,以总额为人民币58,000万元竞得编号为宗地2009—3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述宗地面积为75,280平方米,合112.92亩,宗地项目位于福州仓山区建新大道北侧,金洲南路东侧。土地用途:商业、居住用地,其中商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40年,居住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项目规划建筑容积率:2.3以下(含2.3),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建筑密度:21.5%以下(含21.5%);规划绿地率:30%以上(含30%)。为促进上述宗地项目的开发建设进度,福州阳光新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上述宗地项目的开发。

四、本次信托计划拟签署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收益权收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当事人

华融信托: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阳光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华融信托、阳光城同意按照《股权收益权收购合同》约定条件继续履行。

3、信托计划期限:一年,即2011年5月19日至2012年5月18日止。

(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当事人

债权人: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人:吴洁与其配偶

被担保人(债务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担保

为担保债务人阳光城继续履行主合同(股权收益权收购合同,下同)项下债务,保证人同意向债权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同意接受该保证。

3.担保范围

3.1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主合同中规定的因债务人违约而应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3.2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是指债权人依据主合同、本合同或其他担保合同行使任何权益、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约定的提前到期)后一年止。

(三)股权质押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当事人

质权人/债权人: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出质人:福建汇友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质押担保

出质人同意以其持有的质押股权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提供质押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质押担保。

3.担保范围

3.1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主合同中规定的因债务人违约而应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3.2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是指债权人依据主合同、本合同或其他担保合同行使任何权益、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4.出质登记

4.1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协助质权人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质押股权出质登记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并在目标公司股东名册和质押股权的出资证明书上记载质押股权出质情况,该出资证明书应交由质权人保管。

4.2质权消灭后,债权人应协助出质人办理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及其他相关手续。

4.3因办理出质登记(包括设立、变更或注销)及其他相关手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本次信托计划延续一年暨签署股权收益权收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的交易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和债务重组的事项。

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

七、协议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延续一年,有利于推进阳光新界所属项目的开发建设进程,有利于本公司实现盈利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本次信托计划及股权收益权收购事项涉及的资金成本为13%,对比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相对较高,将增加本公司的财务费用。但本次信托计划及签署股权收益权收购合同等交易由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为履行及实施本次交易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有效减少和降低了本公司需要提供的其他担保条件。

八、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认为,交易对方为国有控股信托企业,实力雄厚,信誉良好,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同时,协议也约定了违约责任,可以有效降低协议履行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决议;

2、《股权收益权收购合同之补充合同》;

3、《股权质押担保合同》;

4、《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1-049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1年5月23日(星期一)上午9:30;

(二)召开地点:福州市乌山西路68号阳光乌山荣域A区二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因故不能参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2011年财务预算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法定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银行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班子竞买土地事宜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汇友源、阳光新界发行的 “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延续一年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审议《公司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规则(草案)》;

1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详见2011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其他事项:听取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会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帐户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通讯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1年5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5月23日上午9:00-9:30前。

3、登记地点:福州市乌山西路68号本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信建、徐慜婧

联系电话:88089227、88706710

传真:0591-88089227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阳光乌山荣域A区

邮政编码:350002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附后)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序号议案内容授权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
《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1年财务预算报告》   
《关于续聘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法定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1年度银行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班子竞买土地事宜的议案》   
10《关于全资子公司汇友源、阳光新界发行的 “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延续一年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公司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规则(草案)》   
13《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4《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有效限期:

委托书签发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身份证号码:

备注: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 单位:元

项目本期金额上年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67,501,733.00335,385,648.92  27,807,500.12 332,393,554.04 389,493,127.881,252,581,563.96167,501,733.00335,362,006.22  24,816,636.26 165,907,424.37 1,028,863.67694,616,663.5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167,501,733.00335,385,648.92  27,807,500.12 332,393,554.04 389,493,127.881,252,581,563.96167,501,733.00335,362,006.22  24,816,636.26 165,907,424.37 1,028,863.67694,616,663.52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68,503,812.0061,503,267.00  19,752,729.45 306,071,615.43 740,850,847.811,496,682,271.69 23,642.70  2,990,863.86 166,486,129.67 388,464,264.21557,964,900.44
(一)净利润      560,829,275.64 -5,644,152.19555,185,123.45      181,369,609.36 -512,093.09180,857,516.27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560,829,275.64 -5,644,152.19555,185,123.45      181,369,609.36 -512,093.09180,857,516.27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229,005,000.00      746,495,000.00975,500,000.00 23,642.70      390,000,000.00390,023,642.7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29,005,000.00      746,495,000.00975,500,000.00        390,000,000.00390,000,000.00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23,642.70       23,642.70
(四)利润分配201,002,079.00   19,752,729.45 -254,757,660.21  -34,002,851.76    2,990,863.86 -14,883,479.69  -11,892,615.83
1.提取盈余公积    19,752,729.45 -19,752,729.45       2,990,863.86 -2,990,863.86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01,002,079.00     -235,004,930.76  -34,002,851.76      -11,892,615.83  -11,892,615.83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67,501,733.00-167,501,733.00                -1,023,642.70-1,023,642.7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167,501,733.00-167,501,733.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1,023,642.70-1,023,642.70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536,005,545.00396,888,915.92  47,560,229.57 638,465,169.47 1,130,343,975.692,749,263,835.65167,501,733.00335,385,648.92  27,807,500.12 332,393,554.04 389,493,127.881,252,581,563.96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 单位:元

项目本期金额上年金额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167,501,733.00404,811,728.37  21,771,677.19 91,623,469.96685,708,608.52167,501,733.00404,811,728.37  18,780,813.33 76,598,311.02667,692,585.7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167,501,733.00404,811,728.37  21,771,677.19 91,623,469.96685,708,608.52167,501,733.00404,811,728.37  18,780,813.33 76,598,311.02667,692,585.72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68,503,812.00-167,501,733.00  19,752,729.45 -57,230,365.72163,524,442.73    2,990,863.86 15,025,158.9418,016,022.80
(一)净利润      197,527,294.49197,527,294.49      29,908,638.6329,908,638.63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197,527,294.49197,527,294.49      29,908,638.6329,908,638.63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201,002,079.00   19,752,729.45 -254,757,660.21-34,002,851.76    2,990,863.86 -14,883,479.69-11,892,615.83
1.提取盈余公积    19,752,729.45 -19,752,729.45     2,990,863.86 -2,990,863.86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01,002,079.00     -235,004,930.76-34,002,851.76      -11,892,615.83-11,892,615.83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67,501,733.00-167,501,733.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167,501,733.00-167,501,733.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536,005,545.00237,309,995.37  41,524,406.64 34,393,104.24849,233,051.25167,501,733.00404,811,728.37  21,771,677.19 91,623,469.96685,708,608.52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