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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4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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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0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会。

1.4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章卡鹏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利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令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
总资产(元)2,133,723,342.171,795,809,994.7618.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所有者权益(元)

1,553,253,043.011,178,531,527.2031.80
股本(股)258,988,006.00207,411,040.0024.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每股净资产(元/股)

6.005.685.63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287,868,864.31225,641,928.5727.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8,484,931.9914,455,081.87-41.30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元)

-78,426,806.91-21,797,450.20-259.8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30-0.11-172.7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0.07-42.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0.07-42.8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51.50减少0.85个

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60.80减少0.14个

百分点


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要求,公司2011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按总股本224,603,362 (207,411,040+51,576,966*1/3)股计算,2011年3月31日每股净资产按总股本258,988,006股计算;2010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按总股本204,663,100 股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91,234.1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56,5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69,507.58
所得税影响额26,060.4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29,074.15
合计-107,255.43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8,166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73,863,40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128,79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566,06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6,530,49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8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5,641,501人民币普通股
章卡鹏4,336,298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宝康消费品证券投资基金3,500,05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成长焦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097,124人民币普通股
张三云2,870,81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74.2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实施完成配股方案募集资金净额36,623.66 万元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73.7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应收票据到期兑现以及使用应收票据支付原辅材料采购款等因素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52.4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原辅材料、设备采购款增加及支付部分在建工程款所致。

4、存货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32.5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生产、销售规模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公司相应的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增加所致。

5、应付票据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56.0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新办承兑汇票支付原辅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40.51%,主要原因系职工2010 年末的工资、奖金等薪酬在报告期支付所致。

7、应交税费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58.29%,主要原因系2010年末应交的企业所得税在报告期缴纳所致。

8、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30.86%,主要原因系本期返还部分暂收款所致。

9、资本公积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70.1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实施完成配股方案募集资金净额36,623.66 万元,溢价部分31,465.96万元转入资本公积所致。

利润表项目:

10、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加56.5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销售额较去年同期增长所致。

11、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37.55%,主要原因系销售规模增长所致。

12、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1089.53%(绝对额增加71.11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末计提准备金的资产项目如应收款项等较去年同期增加较多所致。

13、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93.23%,主要原因系去年同期公司位于台州市经济开发区通化路上的两宗工业土地被台州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收储,产生816.48万元土地处置税前收益,本期未有此类项目收入。

14、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减少44.34%,主要原因系去年同期公司两宗工业土地被收储,产生土地使用权处置税前收益816.48万元。

15、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38.10%,主要原因系利润总额同比减少较多所致。

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41.30%,主要原因系去年同期公司两宗工业土地被收储,产生土地使用权处置税前收益816.48万元所致。

17、少数股东损益较去年同期减少132.3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子公司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较多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18、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259.8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支付的原辅材料采购款和职工薪酬较多等因素所致。

19、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490.7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为加快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各项固定资产投资较去年同期增加较多所致。

20、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844.4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实施完成配股方案募集资金净额36,623.66 万元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1年2月5日,公司与工行临海市支行签署了短期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1年2月5日-2012年1月25日。该项借款由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无偿担保。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张三云、

谢瑾琨

1、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谢瑾琨先生在公司股改时承诺,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管期间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出售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毕日,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谢瑾琨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为:6,842,284股、4,529,876股、2,260,312股。

2、承诺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严格遵守承诺,没有发生违反承诺的行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章卡鹏、

张三云

公司股票上市前,公司持股5%以上的发起人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章卡鹏、张三云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严格遵守承诺,没有发生违反承诺的行为。
其他承诺

(含追加承诺)


3.4 对201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1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30%。
2011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0~30%
2010年1-6月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7,831,487.64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预计公司产销规模将实现一定幅度的增长。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卡鹏

201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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