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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4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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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梁德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金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金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浩华审字[2011]第889号)。

 针对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持续经营状况有待于进一步实质性改善这一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公司已经有效解决了没有主营业务的困境,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在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的"亚太玫瑰园"项目已进入持续开发阶段,并在2010年给公司带了一定的主营收入和利润。虽然国家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会给房地产企业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将会在未来年度继续督促经营管理层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同时进一步深化公司的资产重组,并通过业务转型寻求和开辟新的业务增长点,以确保公司走上稳定的可持续经营发展道路。

 公司监事会认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充分揭示了公司的财务风险,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监事会将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努力改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自身利益。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 亚 太 公告编号:20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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