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4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1年04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5,854,961,034.835,042,357,555.1616.1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2,615,658,223.961,693,411,930.4954.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5.5884.6021.48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159,214.96-133.5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15-130.71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8,892,771.1528,892,771.15432.1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20.072387.9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00.060279.8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20.072387.9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41.44增加1.1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01.20增加0.91个百分点

公司负责人吴福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公司负责人姓名吴福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吴 霖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罗 伟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768,181.0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170,395.8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46,666.38
所得税影响额-196,861.9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8,997.55
合计4,879,383.81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3,14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41,339,15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巴黎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1,080,817人民币普通股
海通-中行-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4,004,943人民币普通股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824,026人民币普通股
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3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699,988人民币普通股
蒲向东1,144,100人民币普通股
联华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浙江中行新股申购信托项目<5期>1,000,458人民币普通股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单一类资金信托R2007ZX055820,0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①报告期公司资产负债表构成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元

项 目2011年3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增减变动
货币资金765,478,839.46295,004,948.88159.48%
应收票据427,667,892.50289,058,413.4447.95%
其他应收款30,742,830.2617,392,321.8276.76%
其他流动资产2,389,879.201,517,957.1057.44%
持有至到期投资3,0000,000.00100.00%
工程物资67,093,992.2242,072,670.2459.47%
长期待摊费用8,593,412.312,248,065.49282.26%
应交税费-4,184,402.671,323,240.23-416.22%
应付利息15,027,832.0010,570,002.0042.17%
其他流动负债6,761,540.4714,184,068.95-52.33%
资本公积1,832,478,077.051,043,274,077.0675.65%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期初增长159.48%,主要系本报告期非公开发行股票1亿股,使期末货币资金同比增加。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期初增长47.95%,主要系由于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应收票据收取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 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长76.76%,主要系采购借款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 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增长57.44%,主要系尚待摊销的利息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 持有至到期投资比期初增长100.0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以临时闲置资金通过建行巢湖分行向庐江县城投委托贷款叁仟万元整。

6)报告期末,工程物资比期初增长59.47%,主要系系本报告期蒙维公司10万吨聚乙烯醇项目一期工程(5万吨/年聚乙烯醇项目)购置的设备增加所致。

7)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比期初增长282.26%,主要系新增待摊销的大修费用。

8)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比期初下降416.22%,主要系报告期蒙维公司10万吨聚乙烯醇项目一期工程(5万吨/年聚乙烯醇项目)购入设备较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较大所致。

9)报告期末,应付利息比期初增长42.17%,主要系本报告期计提应付在银行间交易市场发行的中期票据利息所致。

10)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比期初下降52.33%,主要系报告期收到原预提的电费发票冲账所致。

11)报告期末,资本公积比期初增长75.65%,主要系本报告期非公开发行股票1亿股,产生的溢价所致。

②报告期公司利润表相关数据同比变动情况分析

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增减变动
营业收入741,176,373.16477,427,314.0955.24%
营业成本628,608,655.18405,390,158.0555.06%
营业税金及附加2,297,162.69192,681.971092.20%
销售费用13,423,710.995,690,347.48135.90%
投资收益267,260.00 100.00%
营业外收入5,119,170.53871,990.00487.07%
营业外支出500.001,304,668.93-99.96%
所得税费用5,818,642.462,502,024.98132.56%

1)报告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比上期分别增长55.24%、55.06%,主要系受经济回暖影响,主产品需求旺盛,主产品销售数量及单价较上年同期均有所上升所致。

2)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1092.20%,主要系母公司应纳增值税增加所致。

3)报告期,销售费用同比增长135.90%,主要系蒙维公司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4)报告期,投资收益同比增长100%,主要系本报告期持有至到期投资增加所致。

5)报告期,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487.07%,主要系广维公司设备修旧利废收益同比增加3,768,181.09元所致。

6)报告期,营业外支出同比下降99.96%,主要系本报告期广维公司锅炉改造设备折旧及人员工资较去年同期减少1,244,168.93元所致。

7) 报告期,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132.56%,主要系报告期利润总额同比增加所致。

③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相关数据变动情况分析

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增减变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59,214.9618,387,845.11-133.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7,295,250.19-210,279,349.2141.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73,928,355.73432,848,851.1178.80%

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33.50%,主要系应收账款、银行承兑汇票等经营性应收款项同比增加所致。

2)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41.38%,主要系报告期蒙维公司10万吨聚乙烯醇项目一期工程(5万吨/年聚乙烯醇项目)、广维公司生物质制5万吨/年聚乙烯醇项目处于建设期,购建固定资产投入增加所致。

3)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78.80%,主要系本报告期非公开发行股票1亿股,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3月初向9名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9.16元,募集资金总额91,6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88,920万元,本次发行的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6,807.915万股增加至46,807.915万股。3月7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会验字【2011】3620号《验资报告》。3月11日公司与保荐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马鞍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当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股份的股权登记及限售手续。有关本次发行情况的公告刊登于3月15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福胜

2011年4月2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