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产权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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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4月1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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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新大收费所房地产转让
王锦

 □本报记者 王锦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日前刊登信息,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海新大收费所(旧址)拟转让,本次转让采用网络动态报价的方式,转让底价为95.68万元。

 据介绍,本次转让的乌海新大收费所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所有,转让部分包含房屋建筑物和土地所有权等,房屋总建筑面积1064.6㎡。该房屋建筑物是由自治区交通厅随公路资产统一划转至资产占有单位,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目前无产权纠纷。

 土地使用权共计2宗,其中一宗位于110国道K1114公里+500米处,总面积8555.72平方米,属乌海市海勃湾区规划用地红线以外,为综合用地;另一宗位于新大收费所东侧,占地面积13333.40平方米,用途为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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