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1-015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工”或“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
2、认购方式:建工集团以其所持有的上海外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外经”)100%的股权和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院”)100%的股权评估作价认购上海建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3、公司编制了拟购买资产及交易后公司2011年度的盈利预测报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了上述盈利预测报告,并出具了盈利预测审计报告。上述盈利预测报告是公司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4、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仍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以及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仍尚需满足的交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的批准、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本次交易的批复、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建工集团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公司的股份以及中国证监会豁免建工集团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义务等。本次交易能否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能否取得有权部门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有权部门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1年4月8日上午在公司1107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征先生主持。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向建工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113,162,708股,以购买建工集团所持有的市政院100%的股权、上海外经100%的股权。由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徐征、蒋志权和肖长松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
为了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向建工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市政院100%的股权、上海外经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发展成为拥有完整产业链,能够运用融资方式投资开发适合市场需求的终端建筑产品,能够为业主的物业或项目设施提供全程综合服务,在全球同行业中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建设集团。
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内容逐项表决。由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徐征、蒋志权和肖长松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具体如下:
(一)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及交易价格
1、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建工集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2、交易标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为建工集团所持有的上海外经100%的股权、市政院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3、交易价格及溢价情况
本次交易资产以评估值作为作价依据。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作价出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资产评估结果(评估值已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以201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拟购买资产的评估价值合计为170,309.88万元,账面价值(母公司口径)为150,002.10万元,评估增值20,307.78元万元,增值率为13.54%。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4、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交易标的损益的归属
交易标的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之间产生的盈利归属上海建工。如果交易标的于实际交割日的净资产值低于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值,则建工集团有现金补足的义务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5、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上海建工及建工集团应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以正式书面批复为准)后6个月内完成上海建工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及完成目标资产的股权变更登记及部分实物资产产证变更事宜。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方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向建工集团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113,162,708股。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因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导致股份或权益变化,则相应调整本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建工集团。
(2)认购方式:建工集团以其所持有并经评估作价的交易标的资产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5、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为2011年2月19日,即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15.05元/股。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内,若公司因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导致股份或权益变化时,将按相应比例调整拟向建工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价格和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6、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按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建工集团以资产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8、关于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与本次发行股票议案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14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以下简称“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第四条的规定:
1、在本次交易标的的股权类资产中,市政院和上海外经均是依法设立和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建工集团拥有的上述股权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质押、权利担保或其它受限制的情形。
2、本次拟注入公司的资产涉及需要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的,均已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取得相应的许可或批准文件。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包括工程施工、预拌混凝土及预制构件、建筑机械业务以及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等。通过本次交易,建工集团将海外业务、设计业务和成套设备集成采购业务注入上市公司,将增强上市公司海外市场拓展和工程设计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总承包、总集成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通过本次重组公司业务格局将更加稳定,更有利于抵御市场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增强独立性。
5、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的竞争实力增强,资产规模、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将得到提高,从根本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本次交易完成后,建工集团控制的经营性优质资产将全部注入上海建工,上市公司将独立负责和开展海外施工承包业务,建工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和上市公司之间将不存在同业竞争。
通过本次重组,上海外经将成为本公司从事海外业务的平台,原建工集团和外经集团的海外经营核心管理人员均转入上海外经。但是,由于受到海外工程合同中“不能转让合同权利义务”、“不能整体分包”及“实施过程中不得分包”等条款的限制,建工集团及外经集团所有正在履行的海外工程合同不能注入上海外经。在过渡期,建工集团和外经集团通过与上海外经签署项目管理合同的方式,委托上海外经管理相关项目直至项目结束。除上述委托管理合同外,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类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将进一步减少,进一步增强独立性。
7、本次重组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包括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事宜,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建工集团就本次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而提出的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截至公司董事会召开日,上述审批事项仍在进行中。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之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内容进行了审议。由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徐征、蒋志权、肖长松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议案》
本议案主要内容详见《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由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徐征、蒋志权、肖长松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六、审议通过了《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参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资产重组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分析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本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工作。该估机构与公司、建工集团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具备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相关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能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对拟购买资产分别采用了收益现值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本次对拟购买资产于评估基准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170,309.88万元,收益现值法评估结果为181,698.00万元,两者差异率为6.69%。评估师认为拟购买资产所属的建筑业属于受经济周期影响比较明显的行业,容易受到经济波动以及国家宏观政策面的影响,所以在两种评估结果相差不大的情况下,评估师认为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更为合理。本次评估目的与评估方法相关,评估方法合理。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资产交易虽为关联交易,但涉及的购买资产作价是以评估值为依据,资产定价合理。
由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徐征、蒋志权、肖长松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通过的相关报告包括:
1、经审核的《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备考合并盈利预测报告》;
2、经审计的《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3、经审核的《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度合并盈利预测报告》;
4、经审计的《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度及2010年度财务报表》;
5、经审核的《上海外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11年度合并盈利预测报告》;
6、经审计的《上海外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09年度及2010年度财务报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请审议上述向建工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为2011年4月25日下午1:30,地点为公司B楼201会议室。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详细内容见:《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配股的议案》
2009年12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廿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配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2009年度配股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足额认购配售股份。因东方证券2009年度配股未能实施,日前本公司参股的东方证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配股方案》,拟以东方证券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3,293,833,016股为基数,按每股4.50元人民币配股价格,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配售新股。目前,公司持有东方证券10,271.0006万股(占总股本的3.12%)。
鉴于东方证券作为国内A类A级证券公司,运营规范,资产流动性和即期偿债指标良好,历年均有较高水平的现金分红;本次配股方案的定价合理,低于未上市证券公司股权转让定价水平;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提高其资本实力和经营规模,适应证券行业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要。经董事会审议并决议:同意公司在东方证券2011年度配股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出资13,865.8509万元人民币认购东方证券2011年度的配售新股3,081.3002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独立董事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参照上海地区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标准,拟对本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作如下调整:
1、年度津贴(税前)由每年4.26万元调整为8.5万元;
2、会议津贴仍为每次2000元。
上述津贴调整拟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件:1、《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1-016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4月8日上午在公司1107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雪林先生主持。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并发表以下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次交易也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效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价格的确定原则公平、公正,相关资产的认购定价合理、公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1-017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4月25日下午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66号上海建工大厦B楼201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4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重要内容:
1、经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工”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决定向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113,162,708股,以购买其持有的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院”)100%的股权、上海外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外经”)100%的股权。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购买行为,但因涉及非公开发行股份,仍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尚须经相关部门批准或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能否通过股东大会及能否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重大提案: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3、逐项审议《关于向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
4、审议《关于审议<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之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5、审议《关于审议<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之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6、审议《关于审议<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11年4月25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4月25日下午1:30
3、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4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66号上海建工大厦B楼201会议室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3、逐项审议《关于向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
4、审议《关于审议<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之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5、审议《关于审议<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之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6、审议《关于审议<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4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四、登记方法
为保证大会有序组织和召开,建议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参会登记,具体登记办法如下:
1、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人上海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规定的日期以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到达为准。
4、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纺发大厦4楼(靠近江苏路,地铁2号线江苏路站4号口出,临近公交车有01路、62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
5、登记时间:2011年4月20日,9:00-15:00
五、其他事项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4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规则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均有权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操作流程参见附件 二)。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将坚持朴素从简原则,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不给予礼品及其他经济利益。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66号上海建工大厦 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55885959-8238,35100838 联系传真:021-35318170
邮政编码:200080
5、会议地址周边公共交通
会议召开地点位于虹口区东大名路高阳路以西、新建路以东。公交22、28、33、37、135、868、921、934路以及地铁4号线杨树浦路站可到达会议场所附近。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审议事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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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
关于向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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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关于向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 |
3.1、发行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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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交易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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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交易价格及溢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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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交易标的损益的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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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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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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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发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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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发行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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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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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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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11、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 |
□ |
□ |
□ |
3.12、上市地点 |
□ |
□ |
□ |
3.13、关于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
□ |
□ |
□ |
3.14、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
□ |
□ |
□ |
4 |
关于审议《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之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
□ |
□ |
□ |
5 |
关于审议《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之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 |
□ |
□ |
6 |
关于审议《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议案 |
□ |
□ |
□ |
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 |
□ |
□ |
8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
□ |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
委托日期:2011 年 4 月 日
表决指示:
股东签名(盖章): |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联系电话: |
受托人签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受托人联系电话: |
附件二
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 股票代码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99 |
总议案 |
99.00元 |
1 |
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
1.00元 |
2 |
关于向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0元 |
3 |
逐项审议《关于向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 |
3.00元 |
3.1 |
发行对象 |
3.01元 |
3.2 |
交易标的 |
3.02元 |
3.3 |
交易价格及溢价情况 |
3.03元 |
3.4 |
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交易标的损益的归属 |
3.04元 |
3.5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3.05元 |
3.6 |
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
3.06元 |
3.7 |
发行方式 |
3.07元 |
3.8 |
发行数量 |
3.08元 |
2、 表决议案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99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具体情况见下表:
投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738170 |
建工投票 |
22 |
A股 |
3.9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3.09元 |
3.10 |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
3.10元 |
3.11 |
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 |
3.11元 |
3.12 |
上市地点 |
3.12元 |
3.13 |
关于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
3.13元 |
3.14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
3.14元 |
4 |
关于审议《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之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
4.00元 |
5 |
关于审议《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之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5.00元 |
6 |
关于《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议案 |
6.00元 |
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7.00元 |
8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议案 |
8.00元 |
3、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 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上海建工”的投资者,对公司《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投票操作程序如下: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代表意向 |
738170 |
建工投票 |
买入 |
1.00元 |
1股 |
同意 |
738170 |
建工投票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反对 |
738170 |
建工投票 |
买入 |
1.00元 |
3股 |
弃权 |
5、 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意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各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以股东对议案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各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投票表决为准。
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简称:上海建工
股 票 代 码:600170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
通讯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66号
股 份 变 动 形 式:增加
签署日期:2011年4月8日
特别提示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建工集团在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工”、“上市公司”或“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以及本次拟通过认购上海建工非公开发行股份而增加拥有权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建工集团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上海建工拥有的权益。
四、建工集团以其所持有的上海外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和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公司100%的股权评估作价认购上海建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通过本次交易,建工集团将增持其在上海建工中的权益。
五、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还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同时,建工集团就本次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而提出的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还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六、本次建工集团拟增持股份将导致权益增加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建工集团、上海建工和相关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股份公司、上市公司、上海建工、发行人 |
指 |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
指 |
《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与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
《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
指 |
《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与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
建工集团、控股股东 |
指 |
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 |
市政院 |
指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外经 |
指 |
上海外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外经集团 |
指 |
中国上海外经(集团)有限公司 |
建一实业 |
指 |
上海建一实业有限公司 |
建二实业 |
指 |
上海建二实业有限公司 |
建四实业 |
指 |
上海建四实业有限公司 |
建五实业 |
指 |
上海建五实业有限公司 |
建七实业 |
指 |
上海建七实业有限公司 |
园林实业 |
指 |
上海枫景园林实业有限公司 |
建工香港 |
指 |
上海建工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建工新加坡 |
指 |
上海建工集团(新加坡)工程有限公司 |
越南H公司 |
指 |
HISG合资公司 |
建工美国 |
指 |
上海建工集团(美国)有限公司 |
建工莫斯科 |
指 |
上海建工集团(莫斯科)工程有限公司 |
野生动物园 |
指 |
上海野生动物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建工投资 |
指 |
上海建工投资有限公司 |
交通建设 |
指 |
上海建工交通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建工出租 |
指 |
上海建工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建工锦江 |
指 |
上海建工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 |
城建物资 |
指 |
上海城建物资有限公司 |
咨询公司 |
指 |
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汤臣塑胶 |
指 |
上海汤臣塑胶实业有限公司 |
国际总承包 |
指 |
上海国际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 |
指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海外联投 |
指 |
上海海外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安装公司 |
指 |
上海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基础公司 |
指 |
上海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机施公司 |
指 |
上海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
材料公司 |
指 |
上海建工材料工程有限公司 |
构件公司 |
指 |
上海市建筑构件制品有限公司 |
(下转A23版)
(上接A22版)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建工集团简介
名称: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
法定代表人:蒋志权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000000026125
税务登记证号码:国地税沪字310115132222641号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法人)
经营范围:承包本行业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的劳务人员;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各类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咨询及配套设备材料构配件,房地产开发经营及咨询,建筑技术开发转让,机械设备租赁,商贸实业投资经销(除专项规定外)。
股东: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
联系电话:021—68872178
邮政编码:200120
二、建工集团控股股东及建工集团控股的企业
(一)建工集团的股权结构
上海市国资委是建工集团唯一股东,持有其100%股权。
(二)建工集团主要控股、参股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建工集团的下属企业如下图所列(除特别说明外,均为全资企业,其中框线
■
建工集团的下属企业可以分为以下五类:
■
三、主要业务
建工集团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原上海市建筑工程管理局所属企事业单位整体改制,于1994年1月设立的以建筑承包施工为主营业务的国有大型企业。2009年,建工集团营业收入达到625.38亿元,在美国《工程新闻纪录》(ENR)2010年(以2009年的营业收入为依据)全球225家最大承包商排名中名列第27名,在我国建筑企业中排名第六(前五位均为中央企业)。建工集团2010年营业收入为830.31亿。
四、建工集团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建工集团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按合并报表口径)如下表所列: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摘自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建工集团2008、2009、2010年度的财务报告。
五、最近五年所涉处罚、诉讼和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建工集团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
六、建工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建工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下表所示:
■
以上人员无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的情况。
七、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建工集团没有持有或者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决定
一、权益变动决定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授权与批准
上海建工于2010年10月开始与建工集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于2011年1月13日向有关部门咨询论证并发布临时停牌公告,并于2011年1月20日发布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公告。
2011年1月27日,建工集团召开了董事会会议,决定正式启动集团核心业务注入上市公司的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授权领导小组组长签署相关协议。建工集团并将《核心业务注入上市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上海市国资委审核。
2011年1月31日,建工集团收到上海市国资委沪国资委产[2011]14号《关于同意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核心业务和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原则同意本次资产重组的可行性方案。
2011年2月18日,上海建工与建工集团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2011年2月18日,上海建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预案。
2011年4月7日,建工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资产重组的正式方案。
2011年4月8日,上海建工与建工集团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1年4月8日,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资产重组的正式方案。上市公司拟于2011年4月25日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以及相关事项。
本次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且豁免建工集团因本次发行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待相关部门批准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下述机构或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
(1)上海建工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2)上海市国资委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事项;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经上海建工股东大会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权益变动的目的
2010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建工集团已将专业施工等核心资产和业务注入上海建工。但鉴于上海市国资委2009年刚将中国上海外经(集团)有限公司划转至建工集团,建工集团需要花一定时间对其海外业务进行清理、整合,故未将海外业务注入上海建工。据此,上海建工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披露:建工集团承诺,计划在两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中国上海外经(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和业务的整合,并将建工集团的海外业务注入上海建工。2010年9月,为进一步增强建工集团的工程设计功能,提升建工集团的总承包、总集成能力,上海市国资委将市政院的股权划转至建工集团。
在上述背景下,为了有效消除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实现整体上市并履行上次重大资产重组建工集团作出的承诺,建工集团计划以资产购买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将上海外经和市政院注入上市公司。
三、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上海建工权益的增持、处置计划
建工集团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限售期按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建工集团目前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已经拥有权益的计划(上市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送股及其他合法原因导致其所持上市公司之股份数额发生变化的除外)。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为104,205.96万股,建工集团持有其72,849.96万股,持股比例为69.91%。本次交易新增113,162,708股A股股票,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
注:最终数字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值为准
本次股份发行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建工集团,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建工集团对上海建工的持股比例将从发行前的69.91%上升至72.86%。建工集团将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上海建工拟以15.05元/股的发行价格向建工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建工集团拥有的上海外经100%的股权及市政院100%的股权。
三、《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1年2月17日和2011年4月8日,上市公司与建工集团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为上海建工向建工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05元/股,即2011年2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上海建工股票交易均价。拟购买资产的转让价格以经上海市国资委核准确认后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准。本次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值为170,309.88万元。
(二)支付方式
本次购买标的资产的对价为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发行数量为113,162,708股。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内,若公司因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导致股份或权益变化时,将相应调整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
协议双方约定在本次股份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以正式书面批复为准)后6个月内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
(三)资产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
协议双方约定在本次股份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以正式书面批复为准)后6个月内完成目标资产的股权变更登记及部分实物资产产证变更事宜。
(四)交易标的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交易标的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之间产生的盈利由上海建工享有,产生的亏损由建工集团承担。建工集团保证交易标的于实际交割日的净资产值不低于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值,否则建工集团有现金补足的义务。
(五)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目标资产股权转让不涉及企业职工安排问题,即目标资产企业不会因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与原有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六)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协议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次股份发行经上海建工董事会决议通过;
2、本次股份发行经上海建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3、本次股份发行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且本次股份发行相关评估报告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
4、本次股份发行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5、建工集团因本次股份发行增持上海建工股份要约收购义务豁免事项取得上海建工股东大会以及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或核准;
6、本协议经合同双方有效签署。
(七)、合同附带的保留条款、补充协议和前置条件
协议中不存在保留条款、补充协议和生效条件以外的其他附带的前置条件。
(八)、违约责任条款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义务、所作声明与保证或其他法定义务即构成违约。
2、如果发生违约情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经双方确定的目标资产价值的1%。。
3、如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若因由双方过失、过错造成时,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四、拟注入资产情况
普华永道对本次拟注入的标的资产2009年、2010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上海外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09年度及2010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1)第22414号)以及《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度及2010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1)第22461号)。标的资产最近两年的合并财务报表如下:
(一)标的资产最近两年资产负债表
1、上海外经最近两年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
■
■
2、市政院最近两年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
(二)标的资产最近两年利润表
1、上海外经最近两年利润表单位:元
■
2、市政院最近两年利润表单位:元
■
(三)拟注入资产的评估结果
根据上海东洲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沪东洲资评报字第DZ110104171号),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70,309.88万元,交易价格以评估价值为准。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所涉及的公司均是依法设立和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股权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质押、担保、查封、冻结、托管或其它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为建工集团以其持有的上海外经100%的股权及市政院100%的股权认购上海建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信息披露人无需支付现金。
本次交易价格以上海东洲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沪东洲资评报字第DZ110104171号)为依据,确定为170,309.88万元。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主营业务调整
除增加与拟注入资产相关的业务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调整的计划。
二、资产重组
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的计划。若以后拟进行上述处置,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管理层调整
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董事会人员、监事会人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调整的计划。
四、组织结构调整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无对上市公司现有组织结构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五、章程修改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本次权益变动所引起的上市公司股本变化等实际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上海建工《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修改完善上市公司章程。
六、员工聘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情况做重大变动的计划。
七、分红政策
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若以后拟进行上述分红政策调整,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 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建工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独立完整
目前,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与控股股东拥有的资产产权界定明晰。本次交易的目标资产产权完整、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将继续保持独立、完整。
(二)人员独立
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完全独立。本次交易不涉及企业职工安排问题,即目标资产企业不会因本次重组事宜与原有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人员的独立性仍将得到有效保障。
(三)财务独立
上市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上市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并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建工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财务将继续保持独立。
(四)机构独立
上市公司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管理层的运作体系,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与建工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机构混同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机构独立。
(五)业务独立
本次交易完成后,建工集团控制的经营性优质资产将全部注入上海建工 ,将有效解决前次重大资产重组遗留的建工集团和上海建工海外业务上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减少关联交易,增强上市公司业务运作的独立性。
同时,为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并确保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建工集团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继续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人员独立和机构独立。
二、关于同业竞争
建工集团是以建筑承包施工为主营业务的国有大型企业。在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工程施工、预拌混凝土及预制构件、建筑机械业务及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等业务。通过本次交易,建工集团将海外业务、工程设计业务和成套设备集成采购业务注入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完成后,建工集团控制的经营性优质资产将全部注入上海建工,上市公司将独立负责和开展海外施工承包业务,建工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和上市公司之间将不存在同业竞争。
同时,通过本次重组,上海外经将成为上市公司从事海外业务的平台,原建工集团和外经集团的海外经营核心管理人员均转入上海外经。但是,由于受到海外工程合同中“不能转让合同权利义务”、“不能整体分包”及“实施过程中不得分包”等条款的限制,建工集团及外经集团所有正在履行的海外工程合同的实施主体不能直接变更为上海外经。因此在过渡期,建工集团和外经集团通过与上海外经签署项目管理合同的方式,委托上海外经管理相关项目直至项目结束。除上述委托管理合同外,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类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将进一步减少,进一步增强独立性。
三、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分为五类:(1)与建工集团在建筑施工业务(包括劳务和集团剩余工程)中互相分包工程;(2)与建工集团在市政工程设计项目中相互分包工程;(3)与建工集团下属的从事成套设备集成采购业务的专业公司采购成套设备;(4)与建工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互相租赁物业;(5)建工集团为上海建工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第二类、第三类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将不存在。而第一类关联交易除劳务分包外,工程分包将随着相关项目的结束而消失。目前第一类、第四类、第五类关联交易所涉及的金额不大。
(二)本次交易后的关联交易
根据备考财务报告,假定本次交易后的公司架构于备考财务报表列报之期初已经存在,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备考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关联方
(1)母公司情况
建工集团为上市公司母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万元,主要经营国内外建筑工程承包业务。
(2)其他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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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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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交易
(1)采购货物和接受劳务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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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和接受劳务总额共计128,228.78万元,扣除与上市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采购货物和接受劳务总额为125,057.03万元。
(2)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
单位:元
■
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向关联方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总额共计257,976.02万元,扣除与上市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总额为232,317.86万元。
(3)房屋及设备承租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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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接受担保
接受担保情况如下: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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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产转让单位:元
■
(6)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资产
2010年6月1日,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建工集团收购了其拥有的基础公司、机施公司、安装公司、园林集团、构件公司、华建公司和建工房产100%的股权,建工桥隧60%的股权、材料公司66.67%的股权、新开元碎石的35%的股权,新开元航运10%的股权,上海中心4%的股权以及9处房屋土地资产。
上述(1)、(2)、(3)、(5)及(6)项关联交易的价格系由交易各方参照市场价格后协商确定。
3、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生产经营类的关联交易,占同类业务的比例较小;同时,由于关联交易价格比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因此,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应付款项的余额情况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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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应收应付款项发生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发生交易与结算所致,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拟采取降低并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措施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拟采取下列措施降低并规范关联交易:
1、本次交易完成后,保持上市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各关联方,保持面向市场的独立运营能力。
2、上海建工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对关联交易做出了严格规定,包括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内容,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允、合理,从而保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3、进一步健全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明确上市公司股东、董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权责关系,强化不同权利主体的相互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独立审计制度和独立董事制度。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2010年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建工集团持有的安装公司100%的股权、基础公司100%的股权、机施公司100%的股权、建工桥隧60%的股权、园林集团100%的股权、材料公司66.67%的股权、构件公司100%的股权、建工房产100%的股权、华建厂100%的股权、新开元碎石35%的股权、新开元航运10%的股权、上海中心大厦4%的股权以及九处土地房屋资产,上述资产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交易价格,2010年,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615 号文)核准,上市公司向建工集团发行32,276.15万股股份。该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次重大资产重组后,建工集团持股比例由重组前的56.41%上升至69.91%。
二、经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2010年上市公司子公司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以现金购买建工集团下属子公司建一实业所拥有的铁力路675号土地房屋产权,上述资产以经上海市国资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作为交易价格,评估价值合计67,61.85万元。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除上述交易以外,上市公司与建工集团之间在最近二十四个月无其重大他资产交易情况。
三、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前二十四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与上海建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交易。
四、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它任何类似安排。
五、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海建工有重大影响的其它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情况
上海建工停牌前六个月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布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建工集团不存在买卖上海建工股票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前六个月买卖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 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深发展的股票情况。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建工集团近三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下:
一、最近三年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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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三年合并利润表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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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近三年合并现金流量表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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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和《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二、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上海建工第五届第五次董事会决议、第五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
(二)上海市国资委对本次拟注入资产评估结果的备案文件;
(三)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四)上海建工与建工集团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协议》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
(五)上海建工2008年、2009年及2010年审计报告;
(六)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七)上海东洲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DZ090376024号);
(八)建工集团董事会决议;
(九)上市公司律师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资产重组所出具的《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法律意见书》;
(十)建工集团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十一)建工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十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日前24个月内发生的相关交易的协议、合同(如有);
(十三)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持有或买卖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及相关证明;
(十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十五)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
(十六)《上海外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09年度及2010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1)第22414号)以及《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度及2010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1)第22461号)
二、查阅方式
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投资部、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投资部
联系人:卫燕
联系电话:021-55885959转8100
邮编:200120
地址:上海市东大名路666号上海建工大厦1504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胜
联系电话:021-35318170
邮编:200120
地址:上海市东大名路666号上海建工大厦90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志权
年 月 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志权
2011年4月9日
| 园林集团 | 指 | 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 建工桥隧 | 指 | 上海建工桥隧筑港工程有限公司 |
| 建工房产 | 指 | 上海建工房产有限公司 |
| 华建厂 | 指 | 上海华东建筑机械厂有限公司 |
| 新开元碎石 | 指 | 湖州新开元碎石有限公司 |
| 新开元航运 | 指 | 湖州新开元航运有限公司 |
| 上海中心大厦 | 指 | 上海中心大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长安保险 | 指 |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成套设备 | 指 | 一系列具有独立功能并可独立操作的设备组合,可以组装成为一套功能强大的工业联合装置 |
|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 指 | 建工集团拥有的上海外经100%的股权、市政院100%的股权 |
| 本次交易、本次资产重组、本次重组 | 指 | 上市公司向建工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拥有的标的资产 |
| 前次交易、前次重大资产重组、前次资产重组、前次重组 | 指 | 2010年上市公司向建工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拥有的安装公司100%的股权、机施公司100%的股权、材料公司66.67%的股权、构件公司100%的股权、园林集团100%的股权、建工桥隧60%的股权、建工房产100%的股权、华建厂100%的股权、新开元碎石35%的股权、新开元航运10%的股权、上海中心大厦4%的股权以及九处土地房屋资产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上海市国资委 | 指 |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海通证券 | 指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海东洲 | 指 |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普华永道 | 指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指 | 2010年12月31日 |
| 1. | 上市公司 | 包括: | 上海建工 |
| 2. | 直属的七家海外公司、涉外业务公司 | 包括: | 上海外经、外经集团、建工香港、建工新加坡、越南H公司、建工美国和建工莫斯科。其中,外经集团优质经营性资产均已注入上海外经。除上海外经以外,其余公司均为建工集团在海外的窗口公司,主要从事当地的信息搜集和联络工作 |
| 3. | 市政工程设计公司 | 包括: | 市政院 |
| 4. | 十一家其他业务企业 | 包括: | 建一实业、建二实业、建四实业、建五实业、建七实业、枫景园林实业、建工投资、交通建设、建工出租、建工锦江和野生动物园 |
| 5. | 八家参股企业 | 包括: | 城建物资、咨询公司、汤臣塑胶、国际总承包、华夏银行、海外联投、长安保险和钓鱼台装饰 |
| 项目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 | 6,964,078.42 | 5,866,559.09 | 4,401,319.55 |
| 总负债 | 5,626,250.18 | 4,621,847.93 | 3,485,313.12 |
| 净资产 | 1,337,828.24 | 1,244,711.17 | 916,006.43 |
| 项目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 营业收入 | 8,303,173.18 | 6,669,757.52 | 5,309,665.67 |
| 利润总额 | 157,125.29 | 133,984.67 | 90,718.19 |
| 净利润 | 121,007.71 | 102,168.96 | 71,823.94 |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 蒋志权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中国 |
| 徐征 | 男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 肖长松 | 男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 股东名称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 |
| 股票数量 | 持股比例 | 股票数量 | 持股比例 |
| 建工集团 | 72,849.96 | 69.91% | 84,166.23 | 72.86% |
| 社会公众股东 | 31,356.00 | 30.09% | 31,356.00 | 27.14% |
| 合计 | 104,205.96 | 100% | 115,522.23 | 100.00% |
| 资 产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886,684,584.31 | 875,652,647.2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112,079.40 | 42,320,589.83 |
| 应收账款 | 150,892,267.17 | 137,747,409.56 |
| 预付款项 | 440,641,154.78 | 165,661,472.89 |
| 应收利息 | 375,000.00 | -- |
| 应收股利 | 4,509,729.52 | 571,585.00 |
| 其他应收款 | 193,290,388.93 | 28,323,703.48 |
| 存货 | 259,578,535.79 | 310,242,092.98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1,808,313.60 |
| 流动资产合计 | 1,949,083,739.90 | 1,562,327,814.56 |
| 非流动资产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8,491,367.64 | 8,560,826.02 |
| 长期应收款 | 25,491,641.66 | 12,930,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22,499,405.47 | 44,597,883.82 |
| 固定资产 | 61,068,426.47 | 53,990,887.34 |
| 在建工程 | 222,102.57 | - |
| 无形资产 | 16,214,908.29 | 16,519,246.02 |
| 长期待摊费用 | 541,670.00 | 1,714,819.5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045,343.25 | 9,938,914.8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3,574,865.35 | 148,252,577.54 |
| 资产总计 | 2,092,658,605.25 | 1,710,580,392.10 |
| 流动负债 | | |
| 短期借款 | 287,404,598.84 | 189,659,222.35 |
| 应付票据 | 132,446,145.69 | 67,466,150.18 |
| 应付账款 | 186,437,618.74 | 306,363,597.77 |
| 预收款项 | 825,280,968.06 | 571,062,718.27 |
| 应付职工薪酬 | 2,132,479.70 | 15,020,604.02 |
| 应交税费 | (22,907,380.66) | (6,415,423.26) |
| 其他应付款 | 263,555,570.95 | 226,584,089.4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726,143.00 | 3,781,588.80 |
| 流动负债合计 | 1,678,076,144.32 | 1,373,522,547.56 |
| 非流动负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57,123,404.30 | 59,605,119.6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44,381.02 | 317,911.26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7,967,785.32 | 59,923,030.92 |
| 负债合计 | 1,736,043,929.64 | 1,433,445,578.48 |
| 股东权益 | | |
| 股本 | 150,000,000.00 | -- |
| 资本公积 | 30,614,619.30 | 115,269,524.70 |
| 盈余公积 | -- | -- |
| 未分配利润 | 77,860,660.97 | 72,067,123.3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58,475,280.27 | 187,336,648.07 |
| 少数股东权益 | 98,139,395.34 | 89,798,165.55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56,614,675.61 | 277,134,813.62 |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 2,092,658,605.25 | 1,710,580,392.10 |
| 项目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1,809,864,041.29 | 1,958,789,437.47 |
| 应收票据 | 5,826,700.00 | 1,852,000.00 |
| 应收利息 | 24,560,615.02 | 11,611,523.50 |
| 应收账款 | 16,647,884.10 | 112,986,182.03 |
| 其他应收款 | 44,553,706.92 | 37,250,973.72 |
| 预付款项 | 485,417.89 | 7,444,151.79 |
| 应收股利 | - | - |
| 存货 | 72,672,619.39 | 20,268,899.72 |
| 其中:已完工未结算金额 | 55,534,702.71 | 9,304,006.0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6,173,776.54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2,030,784,761.15 | 2,200,203,168.23 |
| 非流动资产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30,188,265.84 | 180,124,244.30 |
| 长期应收款 | 100,000,000.00 | 81,080,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19,497,946.73 | 19,018,023.04 |
| 固定资产 | 511,753,375.17 | 222,447,838.38 |
| 在建工程 | 24,100,000.00 | - |
| 无形资产 | 58,585,955.70 | 11,301,368.72 |
| 长期待摊费用 | 11,269,464.93 | 15,268,340.2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42,939.06 | 3,387,744.8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57,037,947.43 | 532,627,559.60 |
| 资产总计 | 2,887,822,708.58 | 2,732,830,727.83 |
| 流动负债 | | |
| 应付账款 | 626,921,136.67 | 481,648,178.39 |
| 预收款项 | 384,504,545.95 | 699,027,173.89 |
| 其中:已结算未完工金额 | 82,761,734.83 | 65,919,879.56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3,020,329.38 | 220,050,689.65 |
| 应交税费 | 61,844,685.88 | 98,278,226.85 |
| 应付股利 | 88,500.00 | 98,753.50 |
| 其他应付款 | 189,950,414.05 | 134,923,594.5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261,195.00 | 6,502,434.00 |
| 流动负债合计 | 1,373,590,806.93 | 1,640,529,050.78 |
| 非流动负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107,168,841.00 | 112,336,347.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3,172,340.89 | 24,476,132.3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43,829,151.27 | 24,264,204.62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54,170,333.16 | 161,076,683.97 |
| 负债合计 | 1,627,761,140.09 | 1,801,605,734.75 |
| 所有者权益 | | |
| 实收资本 | 500,000,000.00 | - |
| 资本公积 | 735,532,298.19 | - |
| 盈余公积 | 1,834,345.82 | - |
| 未分配利润 | 15,353,553.12 | - |
| 公司制改建前所有者权益 | - | 924,190,277.3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52,720,197.13 | 924,190,277.36 |
| 少数股东权益 | 7,341,371.36 | 7,034,715.72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60,061,568.49 | 931,224,993.08 |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 2,887,822,708.58 | 2,732,830,727.83 |
| 项 目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2,155,299,826.39 | 1,474,865,046.79 |
| 减: | 营业成本 | 1,998,171,795.75 | 1,327,322,610.45 |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8,829,035.27 | 8,905,899.48 |
| | 销售费用 | 53,857,502.56 | 43,309,952.21 |
| | 管理费用 | 53,578,454.32 | 56,012,640.83 |
| | 资产减值损失 | 8,832,924.94 | 12,594,292.61 |
| 加: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7,040.00 | -65,581.24 |
| | 财务(费用)/收入- 净额 | 11,503,171.46 | 7,508,155.90 |
| | 投资收益 | 9,308,515.36 | 11,797,299.45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745,374.16 | 2,897,397.81 |
| 二、营业利润/(亏损) | 52,848,840.37 | 45,959,525.32 |
| 加: | 营业外收入 | 403,313.12 | 1,313,946.80 |
| 减: | 营业外支出 | 169,371.76 | 208,748.95 |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120,570.57 | 187,885.21 |
| 三、利润/(亏损)总额 | 53,082,781.73 | 47,064,723.17 |
| 减: | 所得税费用 | 14,435,808.06 | 9,733,266.92 |
| 四、净利润/(亏损) | 38,646,973.67 | 37,331,456.25 |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被合并方
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41,552,428.08 | 37,331,456.25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6,467,212.59 | 26,111,645.86 |
| | 少数股东损益 | 12,179,761.08 | 11,219,810.39 |
| 五、每股收益 | —— | —— |
| |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 - | - |
| |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 -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 | -2,629,386.08 | 3,674,605.62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6,017,587.59 | 41,006,061.87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4,714,279.77 | 28,561,395.19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303,307.82 | 12,444,666.68 |
| 项 目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2,068,106,508.54 | 1,920,027,966.79 |
| 减: | 营业成本 | 1,617,601,201.90 | 1,546,346,658.21 |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74,792,450.13 | 85,342,577.92 |
| | 销售费用 | 17,606,915.18 | 15,804,123.48 |
| | 管理费用 | 240,811,752.48 | 179,109,672.40 |
| | 资产减值损失 | 2,507,932.09 | 687,164.35 |
| 加: | 财务收入-净额 | 47,489,536.29 | 37,102,587.94 |
| | 投资收益 | 3,340,472.26 | 3,387,560.83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256,353.68 | 1,544,277.32 |
| 二、营业利润 | 165,616,265.31 | 133,227,919.20 |
| 加: | 营业外收入 | 2,375,707.02 | 16,991,680.74 |
| 减: | 营业外支出 | 992,099.29 | 496,324.72 |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174,398.87 | 182,558.98 |
| 三、利润总额 | 166,999,873.04 | 149,723,275.22 |
| 减: | 所得税费用 | 25,634,657.29 | 21,001,760.28 |
| 四、净利润 | 141,365,215.75 | 128,721,514.94 |
|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0,936,917.25 | 128,111,158.44 |
| | 少数股东损益 | 428,298.50 | 610,356.50 |
| 五、每股收益 | | |
| |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 -- | -- |
| |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 --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 | -56,651,521.51 | 81,258,244.41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4,713,694.24 | 209,979,759.35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4,285,395.74 | 209,369,402.85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28,298.50 | 610,356.50 |
| 关联方名称 | 与上市公司关系 |
| 建一实业 | 母公司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
| 建二实业 | 母公司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
| 建四实业 | 母公司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
| 建五实业 | 母公司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
| 建七实业 | 母公司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
| 上海申多利实业公司(“申多利公司”) | 母公司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
| 上海益建建筑科技咨询服务公司(“益建咨询”) | 母公司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
| 上海申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雅公司”) | 母公司间接控股的子公司 |
| 上海易通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易通公司”) | 母公司间接控股的子公司 |
| 上海东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东顺公司”) | 母公司间接控股的子公司 |
| 上海北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苑房产公司”) | 母公司间接控股的子公司 |
| 上海东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东庆公司”) | 母公司间接控股的子公司 |
| 上海地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玖公司”) | 母公司间接控股的子公司 |
| 上海聚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聚友公司”) | 母公司间接控股的子公司 |
| 上海新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新都公司”) | 母公司间接控股的子公司 |
| 上海新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新丽公司”) | 母公司间参股股的子公司 |
| 上海群利实业有限公司(“群利公司”) | 母公司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
| 交通建设 | 母公司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
| 建工锦江 | 母公司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
| 建工香港 | 母公司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
| 城建物资 | 母公司直接参股的公司 |
| 园林实业 | 母公司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
| 上海园林房地产开发公司(“园林房地产”) | 母公司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
| 上海市花木有限公司(“花木公司”) | 母公司间接参股的公司 |
| 野生动物园 | 母公司直接控股的子公司 |
| 建工投资 | 母公司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
| 上海申高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申高公司) | 母公司直接参股的公司 |
| 上海强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工强士公司”) | 母公司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
| 上海协力营造劳务公司 (“建工协力公司”) | 母公司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
| 上海艺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工艺高公司”) | 母公司间接控股的子公司 |
| 上海建工医院 | 母公司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
| 上海沪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工沪众公司”) | 母公司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
| 上海四建服务实业有限公司(“建工四建服务公司”) | 母公司间接控股的子公司 |
| 上海诚杰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工诚杰华公司” ) | 母公司间接控股的子公司 |
| 建工新世纪 | 母公司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
|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国际招标”) | 母公司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
| 咨询公司 | 母公司间接参股的公司 |
| 关联方名称 | 与上市公司关系 |
| 上海建工南航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建工南航公司”) | 联营企业 |
| 上海建松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建工建松公司”) | 联营企业 |
| 上海上安机械施工有限公司(“上安机械”) | 联营企业 |
| 上海新晃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新晃空调”) | 合营企业 |
| 上海新晃制冷机械有限公司(“新晃制冷公司”) | 合营企业 |
| 上海屹申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屹申公司”) | 联营企业 |
| 苏州建嘉建筑构件制品有限公司(“苏州建嘉”) | 合营企业 |
| 上海上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安物业“) | 联营企业 |
| 上海建松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建松公司”) | 联营企业 |
| 上海新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麦斯特”) | 联营企业 |
| 上海建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 南昌盛恒建筑构件制品公司 | 联营企业 |
| 工程公司 | 联营企业 |
| 上海富成门窗有限公司(“富成门窗”) | 联营企业 |
| 上海联合典当行有限公司(“联合典当行”) | 联营企业 |
| 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斯美科汇”) | 联营企业 |
| 上海斯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斯美物业”) | 联营企业 |
| 上海地产园林发展有限公司(“地产园林”) | 联营企业 |
| 上海爱思考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爱思考“) | 联营企业 |
| 无锡建安建筑构件制品有限公司(“无锡建安”) | 联营企业 |
| 关联方 | 2010年度 |
|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建工协力公司 | 329,366,427,72 | 0.54% |
| 东庆建筑劳务公司 | 194,199,528.20 | 0.32% |
| 建工艺高公司 | 115,057,163.99 | 0.19% |
| 建工新丽公司 | 96,500,000.00 | 0.16% |
| 城建物资 | 84,879,488.00 | 0.14% |
| 建工新都公司 | 82,800,000.00 | 0.14% |
| 建工易通公司 | 66,511,486.38 | 0.11% |
| 建工申雅公司 | 64,310,834.96 | 0.11% |
| 地产园林 | 45,803,180.62 | 0.08% |
| 建工群利公司 | 38,710,127.00 | 0.06% |
| 建工强士公司 | 36,520,000.00 | 0.06% |
| 建工集团 | 35,302,236.58 | 0.06% |
| 新晃空调 | 29,437,544.40 | 0.05% |
| 建工申多利公司 | 26,816,992.71 | 0.04% |
| 东顺建筑公司 | 20,979,316.02 | 0.03% |
| 建工花木公司 | 6,643,245.84 | 0.01% |
| 建工南航公司 | 2,144,640.85 | 0.00% |
| 建工香港 | 1,856,822.40 | 0.00% |
| 建工益建咨询 | 1,301,502.54 | 0.00% |
| 建工沪众公司 | 1,183,770.00 | 0.00% |
| 建工四建服务公司 | 799,281.44 | 0.00% |
| 建工地玖公司 | 657,538.40 | 0.00% |
| 建工咨询公司 | 439,000.00 | 0.00% |
| 上安物业 | 67,683.00 | 0.00% |
| 合计 | 1,282,287,811.05 | |
| 关联方 | 2010年度 |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建工集团 | 2,233,860,465.02 | 3.46% |
| 屹申房产公司 | 241,656,646.00 | 0.37% |
| 建工集团 | 45,076,726.81 | 0.93% |
| 建一实业 | 22,737,774.00 | 0.04% |
| 交通建设 | 14,322,344.40 | 0.02% |
| 建工南航公司 | 13,961,318.61 | 0.29% |
| 野生动物园 | 2,544,792.00 | 0.00% |
| 建二实业 | 2,500,000.00 | 0.00% |
| 建工新丽公司 | 1,018,500.00 | 0.00% |
| 富成门窗 | 851,998.38 | 0.02% |
| 上海建工医院 | 600,000.00 | 0.00% |
| 建工锦江 | 300,000.00 | 0.00% |
| 建工地玖公司 | 138,000.00 | 0.00% |
| 建工建松公司 | 111,603.77 | 0.00% |
| 新晃空调 | 80,000.00 | 0.00% |
| 合计 | 2,579,760,168.99 | |
| 关联方 | 2010年12月31日 |
| 应收账款 |
| 屹申房产公司 | 123,783,206.20 |
| 建工集团 | 30,159,360.74 |
| 建工南航公司 | 11,534,988.04 |
| 富成门窗 | 4,856,703.30 |
| 建一实业 | 1,857,054.16 |
| 交通建设 | 339,993.00 |
| 上海建工医院 | 262,699.20 |
| 建工建松公司 | 118,300.00 |
| 建工新丽公司 | 93,921.50 |
| 新晃空调 | 20,000.00 |
| 合计 | 173,026,226.14 |
| 预付账款 |
| 建工协力公司 | 60,450,139.40 |
| 建工申多利公司 | 21,922,698.67 |
| 工程公司 | 6,665,000.00 |
| 合计 | 89,037,838.07 |
| 其他应收账 |
| 屹申房产公司 | 310,883,279.34 |
| 建工南航公司 | 29,544,993.16 |
| 苏州建嘉公司 | 4,500,000.00 |
| 交通建设 | 3,052,348.00 |
| 野生动物园 | 2,000,000.00 |
| 建工新丽公司 | 510,777.00 |
| 建工园林房地产 | 250,000.00 |
| 地产园林 | 240,000.00 |
| 国际招标 | 200,000.00 |
| 建工诚杰华公司 | 100,000.00 |
| 合计 | 351,281,397.50 |
| 应付账款 |
| 城建物资公司 | 64,121,730.09 |
| 建一实业 | 32,618,517.54 |
| 建工集团 | 30,214,163.34 |
| 东庆建筑劳务公司 | 22,838,669.98 |
| 建工新丽公司 | 13,881,704.86 |
| 新晃空调 | 7,931,996.37 |
| 建工新都公司 | 7,824,381.95 |
| 建四实业 | 7,515,160.49 |
| 建工地玖公司 | 5,748,197.37 |
| 建工协力公司 | 5,527,158.47 |
| 建工建松公司 | 5,000,000.00 |
| 建工南航公司 | 2,642,456.75 |
| 建工申雅公司 | 2,632,261.00 |
| 东顺建筑公司 | 2,249,728.29 |
| 建工艺高公司 | 2,051,881.35 |
| 建工香港 | 1,520,792.55 |
| 地产园林 | 1,444,495.88 |
| 建工咨询公司 | 1,061,051.00 |
| 建工沪众公司 | 983,770.00 |
| 建工四建服务公司 | 799,281.44 |
| 建工强士公司 | 654,386.96 |
| 建工花木公司 | 622,592.00 |
| 建工新晃制冷公司 | 435,876.00 |
| 建工益建咨询 | 133,550.00 |
| 上安物业 | 67,683.00 |
| 建工易通公司 | 18,400.00 |
| 建工聚友公司 | 13,316.27 |
| 合计 | 220,553,202.95 |
| 其他应付款 |
| 建工集团 | 967,686,650.70 |
| 斯美物业 | 35,333,530.28 |
| 东庆建筑劳务公司 | 34,379,700.40 |
| 园林实业 | 10,326,570.49 |
| 建工新丽公司 | 8,746,375.00 |
| 建工投资公司 | 2,959,600.00 |
| 建工强士公司 | 1,910,000.00 |
| 建工申雅公司 | 1,779,648.34 |
| 建工地玖公司 | 1,426,027.57 |
| 东顺建筑公司 | 1,217,133.00 |
| 上海建工医院 | 1,000,000.00 |
| 上安物业 | 392,274.31 |
| 建工花木公司 | 300,000.00 |
| 建工协力公司 | 296,670.00 |
| 建工南航公司 | 231,418.10 |
| 建工锦江大酒店 | 207,665.00 |
| 建工艺高公司 | 190,000.00 |
| 斯美科汇 | 136,672.00 |
| 建工新都公司 | 31,700.00 |
| 建工新世纪 | 20,000.00 |
| 爱思考 | 20,000.00 |
| 合计 | 1,068,591,635.19 |
| 委托借款 |
| 地产园林 | 20,000,000.00 |
| 合计 | 20,000,000.00 |
| 预收账款 |
| 建工集团 | 10,844,436.13 |
| 合计 | 10,844,436.13 |
| 出租方 | 承租方 | 2010年租赁收益(支出) |
| 建工大厦 | 建工集团 | 528,276.00 |
| 建工大厦 | 建一实业 | 510,999.60 |
| 建四实业 | 上海市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四建”) | (10,620,234.48) |
| 建四实业 | 云力机械 | (1,000,000.00) |
| 建工集团 | 材料公司 | (1,048,212.00) |
| 建工集团 | 材料公司 | (1,980,000.00) |
| 建工集团 | 基础公司 | (121,088.00) |
| | 合计 | (13,730,258.88) |
| 担保方 | 担保种类 | 担保金额 |
| 建工集团 | 借款 | 3,260,380,000.00 |
| 美元3,200,000.00 |
| 建工集团 | 承兑汇票 | 382,299,500.00 |
| 建工集团 | 履约 | 5,751,119,500.00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0年度 |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建一实业 | 接受固定资产转让 | 67,618,500.00 | 11.79% |
| 项 目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
| 货币资金 | 24,606,948,069.84 | 22,554,335,582.72 | 14,352,030,349.0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2,696,436.52 | 59,755,587.26 | 27,563,447.26 |
| 应收票据 | 176,919,008.23 | 69,523,356.58 | 74,384,410.09 |
| 应收账款 | 6,713,285,335.35 | 5,566,496,360.71 | 5,029,534,475.63 |
| 预付款项 | 1,740,186,513.63 | 2,039,152,149.51 | 1,022,018,246.56 |
| 应收股利 | 6,256,369.63 | 2,907,959.61 | 0 |
| 应收利息 | 45,486,105.07 | 28,989,666.57 | 563,198.82 |
| 其他应收款 | 2,793,030,661.44 | 2,843,050,394.04 | 2,005,771,933.94 |
| 存货 | 16,668,400,270.84 | 11,260,180,619.41 | 10,207,323,929.2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94,618,668.94 | 50,000,000.00 | 11,028,396.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2,173,776.54 | 247,808,313.60 | 352,250,000.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53,530,001,216.03 | 44,722,199,990.01 | 33,082,468,386.60 |
| 非流动资产: |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313,896,015.59 | 1,661,659,884.49 | 814,693,765.97 |
| #持有到期投资 | | 10,000,000.00 | 43,600,000.00 |
| △长期应收款 | 2,929,206,312.22 | 2,946,854,667.06 | 2,250,672,851.96 |
| 长期股权投资 | 1,212,779,888.28 | 933,422,351.00 | 590,271,434.51 |
| △投资性房地产 | 597,368,695.94 | 564,727,379.77 | 583,942,804.65 |
| 固定资产 | 5,361,928,146.48 | 2,852,566,432.77 | 2,699,207,656.30 |
| 在建工程 | 619,725,952.45 | 1,167,704,950.47 | 390,004,387.06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生物性生物资产 | 33,819,753.42 | 35,003,772.93 | 35,307,147.25 |
| 无形资产 | 3,127,621,480.64 | 3,186,540,345.28 | 3,022,651,185.92 |
| △商誉 | 424,217,882.43 | 75,938,561.62 | 87,466,857.00 |
| 长期待摊费用 | 93,717,791.72 | 59,308,409.73 | 18,613,499.0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6,501,019.08 | 302,924,164.10 | 328,635,491.5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0,000,000.00 | 146,740,000.00 | 65,660,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110,782,938.25 | 13,943,390,919.22 | 10,930,727,081.21 |
| 资 产 总 计 | 69,640,784,154.28 | 58,665,590,909.23 | 44,013,195,467.81 |
| 流动负债: | | | |
| 短期借款 | 2,167,956,316.91 | 1,478,389,968.66 | 1,460,103.362.17 |
| 应付票据 | 1,155,571,864.12 | 813,760,186.64 | 469,270,976.96 |
| 应付账款 | 11,772,545,029.65 | 10,150,793,991.25 | 8,398,701,492.66 |
| 预收款项 | 24,459,271,815.56 | 21,001,210,864.56 | 16,473,622,911.98 |
| 应付职工薪酬 | 168,616,335.84 | 383,291,149.19 | 185,503,565.23 |
| 应交税费 | 572,040,873.79 | 495,293,659.44 | 374,581,879.64 |
| 应付股利 | 1,980,645.89 | 6,534,077.31 | 10,253,629.39 |
| 应付利息 | 5,903,935.32 | 736,534.58 | 296,903.98 |
| 其他应付款 | 6,696,667,860.70 | 5,472,031,228.95 | 3,380,281,052.4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12,752,015.74 | 358,030,860.64 | 488,169,848.38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10,253,629.39 |
| 流动负债合计 | 47,413,306,693.52 | 40,160,072,521.22 | 31,240,785,622.79 |
| 非流动负债: | | | |
| 长期借款 | 3,100,336,285.65 | 1,899,067,833.28 | 1,305,320,332.44 |
| 应付债券 | 2,448,573,333.33 | 1,236,600,000.00 | |
| 长期应付款 | 678,168,547.07 | 832,723,786.65 | 633,075,092.84 |
| 专项应付款 | 1,892,898,657.28 | 1,539,663,140.35 | 1,303,161,640.85 |
| 预计负责 | 19,246,544.66 | 20,432,703.40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01,186,502.72 | 392,043,233.01 | 208,947,336.7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08,785,193.62 | 137,876,035.14 | 140,434,089.7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849,195,064.33 | 6,058,406,731.83 | 3,612,345,566.59 |
| 负 债 合 计 | 56,262,501,757.85 | 46,218,479,253.05 | 34,853,131,189.3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
| 实收资本(股本) | 3,000,000,000.00 | 3,000,000,000.00 | 3,000,000,000.00 |
| 资本公积 | 2,884,254,629.44 | 3,085,492,162.34 | 1,000,194,240.89 |
| 盈余公积 | 1,213,011,257.53 | 1,203,308,631.25 | 1,182,246,274.17 |
| 未分配利润 | 2,942,045,081.06 | 2,193,613,526.56 | 1,568,477,648.43 |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5,145,681.35 | -4,202,580.22 | -4,634,359.2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034,165,286.68 | 9,478,211,739.93 | 6,746,283,804.23 |
| *少数股东权益 | 3,344,117,109.75 | 2,968,899,916.25 | 2,413,780,474.2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378,282,396.43 | 12,447,111,656.18 | 9,160,064,278.4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9,640,784,154.28 | 58,665,590,909.23 | 44,013,195,467.81 |
| 项 目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 一、营业总收入 | 83,031,731,831.66 | 66,697,575,200.52 | 53,096,656,744.31 |
| 其中:营业收入 | 83,031,731,831.66 | 66,697,575,200.52 | 53,096,656,744.31 |
| 二、营业总成本 | 81,968,380,744.75 | 65,826,723,917.81 | 52,537,940,760.22 |
| 其中:营业成本 | 77,255,059,034.78 | 61,694,222,530.27 | 49,055,571,854.64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149,700,307.99 | 2,042,488,465.01 | 1,737,752,617.86 |
| 销售费用 | 243,878,073.29 | 193,538,159.23 | 124,258,813.77 |
| 管理费用 | 2,352,251,907.00 | 1,912,777,241.77 | 1,441,543,619.16 |
| 财务费用 | -76,334,021.18 | -66,686,115.78 | 87,718,704.20 |
| △资产减值损失 | 43,825,442.87 | 50,383,637.31 | 91,095,150.5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9,875,651.96 | 213,603,954.76 | 229,265,177.47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72,018,368.80 | 1,079,455,140.01 | 749,882,795.99 |
| 加:营业外收入 | 421,999,193.56 | 274,653,571.25 | 180,658,415.97 |
| 减:营业外支出 | 22,764,683.17 | 14,262,029.03 | 23,359,313.46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571,252,879.19 | 1,339,846,682.23 | 907,181,898.50 |
| 减:所得税费用 | 361,175,776.95 | 318,157,061.91 | 188,942,538.59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10,077,102.24 | 1,021,689,620.32 | 718,239,359.91 |
| 减:* 少数股东损益 | 391,777,050.26 | 332,573,739.81 | 179,772,696.86 |
| 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18,300,051.98 | 689,115,880.51 | 538,466,663.0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小计 | 86,061,703,741.37 | 62,211,391,447.35 | 50,017,899,903.6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13,530,901.36 | 6,392,210,940.23 | 4,606,061,506.3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424,614,983.21 | 949,780,630.97 | 681,777,940.43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69,938,354.90 | 157,934,309.81 | 159,923,075.7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 692,327,121.92 | 237,390,939.74 | 75,543,410.8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回的现金净额 | -6,014,170.11 | 62,011,588.92 | 10,143,799.00 |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4,733,638.07 | 415,241,943.17 | 322,108,607.0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25,599,927.99 | 1,822,359,412.61 | 1,249,496,833.1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3,297,528,922.35 | 3,302,100,994.09 | 1,706,982,791.9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48,045,668.73 | 782,358,561.12 | 763,535,375.26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663,873,775.99 | -28,445,900.00 | 30,978,,750.00 |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172,775.98 | 81,075,168.42 | 123,744,645.7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24,621,143.05 | 4,137,088,823.63 | 2,625,241,562.9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99,021,215.06 | -2,314,729,411.02 | -1,375,744,729.8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14,397,654.40 | 4,459,600.00 | 6,677,330.5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397,654.40 | 4,459,600.00 | 6,677,330.50 |
|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7,596,606,159.59 | 5,250,950,744.49 | 2,792,389,286.98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367,115.29 | 151,272,690.66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648,370,929.28 | 5,406,683,035.15 | 2,864,925,508.48 |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4,349,066,465.70 | 4,182,995,697.72 | 2,262,09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387,539,203.59 | 395,801,208.42 | 329,691,105.5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75,860,353.78 | 77,449,166.88 | 97,088,580.66 |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4,107,043.93 | 143,185,726.45 | 45,224,758.4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50,712,713.22 | 4,721,982,632.59 | 2,637,005,863.9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97,658,216.06 | 684,700,402.56 | 227,919,644.5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7,344,159.60 | 6,182,590.33 | -38,057,010.7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94,823,742.76 | 4,768,364,522.10 | 3,420,179,410.3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804,664,333.13 | 17,036,299,811.03 | 10,794,780,795.7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499,488,075.89 | 21,804,664,333.13 | 14,214,960,206.06 |
| 项 目 | 2008年12月31日 | 2007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4,836,076,608.21 | 66,242,428,848.00 | 51,814,458,559.7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46,210,957.53 | 183,859,796.14 | 78,136,984.00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92,947,076.99 | 2,177,313,743.44 | 2,731,365,866.2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8,075,234,642.73 | 68,603,602,387.58 | 54,623,961,409.9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6,453,120,262.52 | 53,636,092,685.50 | 43,326,111,314.88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441,340,361.54 | 2,790,935,170.83 | 2,003,976,542.2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104,204,568.77 | 2,862,141,569.00 | 2,254,118,550.19 |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63,038,548.54 | 2,922,222,022.02 | 2,433,693,496.28 |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 |
| 股票简称 | 上海建工 | 股票代码 | 60017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 | 信息披露人注册地 |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境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股权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的方式 |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被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72,849.96万股
持股比例 69.91%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级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113,162,708股
变动比例 增加至72.86%,共增加2.95个百分点 |
否存在持续关联交
易 | 是 ■
否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否存在同业竞争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 □ 否 ■ |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 ■ 否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 ■ 否 □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 □ 否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获得包括但不限于上海市国资委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事项、中国证监会就建工集团资产重组的核准及建工集团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经上海建工股东大会的同意及证监会的核准。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