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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3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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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ST华塑 公告编号:2011-010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1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定于2011年3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在2011年3月29日上午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实际参加董事九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所有参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及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上海市卢湾区中山南一路1065号地下室的议案》;

 上海市卢湾区中山南一路1065号地下室是当时为修建上海天歌大地大厦工程需要而修建的,面积约2000平方米,账面值为0元,公司对该地下室拥有50%的权益。由于集团所拥有的上海天歌大地大厦已在2009年由法院拍卖处置完毕,现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与拥有该地下室另外50%权益的上海永兴雨衣厂共同协商对该地下室进行评估后处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北京朗琴园房产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在北京朗琴园拥有一处房产,位于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手帕口路南朗琴园,面积为185.19平方米,账面值400万元,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现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处房产评估后处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两处资产待会计事务所评估处置后再另行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ST华塑 公告编号:2011-011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11年3月29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成执字第1571-12号]民事裁定书。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与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200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并由本公司、四川蜀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炜制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一案,详细情况见2006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2007年5月24日、7月24日、8月18日、11月29日、2008年3月27日、10月18日、2009年9月19日、10月27日、2010年3月25日《证券日报》。

 法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年9月17日(2007)川民终字第600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上述一案。在该案诉讼中,法院依法查封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南充的房产及其设备,并在执行中继续查封。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对前述财产继续查封。

 三、判决情况

 法院认为,因被执行人未按生效判决全部履行义务,应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查封,对申请人的续查封申请法院予以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二十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依法将被执行人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南充市顺庆区舞凤镇周家坝工业小区内的24141平方米厂房继续予以查封[注:该厂房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南充市国用(2003)字第012172号]。

 (二)、依法将被执行人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南充市顺庆区舞凤镇周家坝工业小区厂房内[注:该厂房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南充市国用(2003)字第012712号]的机器设备继续予以查封。

 (三)、依法将被执行人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南充市顺庆区舞凤镇周家坝工业小区厂房内的68803.01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南充市国用(2003)字第012712号】继续予以查封。

 (四)依法将被执行人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南充市顺庆区舞凤镇周家坝1幢1、2、3层5891.38平方米房屋(证号00135265)继续予以查封。

 (五)将被执行人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现名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119号A区1层4号68.61平方米的房屋(证号00186029)、1层1号61.52平方米房屋(证号00186026)、1层13号99.93平方米房屋(证号00186046)、1层3号118.49平方米房屋(证号00186028)、1层6号63.5平方米房屋(证号00186031)、1层5号59.56平方米房屋(权属证号00186030)继续予以查封。

 (六)将被执行人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现名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东代码为0800032099的下列股份(含配股、转增股)继续予以冻结:1、270400股琼民源定向法人境内法人股(证券代码000508);2、360000股海南高速法人股(证券代码000886)。

 查封期间上述财产不得转让、出租、设置抵押等,该财产由被执行人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自行妥善保管,不得毁损、灭失。上述股权不得转让、设置质押。本次查封期限至2012年3月16日止,申请人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如需延长查封期限的,应在查封期限届满之前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上述查封效力消灭。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止,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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