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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3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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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券商“一参一控”政策未变
申屠青南

 □本报记者 申屠青南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30日表示,证券公司“一参一控”政策没有改变,个别媒体的相关报道不实。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国泰君安、银河证券、申银万国等三家券商获得国务院特批,不再受‘一参一控’政策制约。”就此,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一参一控”是一项已经对外公布实施的既定政策,适用于所有证券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这项政策正在落实中,政策没有改变,个别媒体的相关报道不实。

 该负责人表示,“一参一控”政策出台以来,得到了行业的认可和有关股东单位的大力支持。截至目前,需要整改的股东单位绝大多数已通过公司整合兼并或者转让证券公司股权等方式,达到“一参一控”政策的要求,其余股东单位的股权规范进程也已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所谓“一参一控”,即一家机构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多家机构参股证券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其中控股证券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一家。为避免同一股东旗下的证券公司间的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2008年4月23日国务院正式颁布《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后,证监会对证券行业提出了“一参一控”的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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