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1重要提示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基金财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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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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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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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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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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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基金无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②本基金收益实行按日分配收益按月结转份额;
③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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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8月2日至201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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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生效以来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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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成立于2006年8月2日,截至2010年12月31日基金成立不满五年;2006年数据统计区间为2006年8月2日至2006年12月31日。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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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收益根据每日基金收益公告,以每万份基金份额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以红利再投资方式支付收益。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4】80号)于2004年6月11日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施行后成立的第一家基金管理公司。本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本公司股东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6%;中辉国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8%;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8%;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8%。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管理六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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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基金管理人于2010年9月16日发布了《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聘任王丹丹女士为本基金基金经理,于鑫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②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正式公告之日。
③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符合公平交易制度,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与本基金投资风格相类似的投资组合。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0年货币政策转向稳健,央行6次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并于4季度两次加息。海外市场上,随着美国QE2的实施,全球的流动性泛滥,通胀压力大幅上升。受国内外双重因素影响,债券市场先扬后抑,导致货币市场利率大幅走高,1年期央票从年初的1.84%上升至3.55%,而10年国债则从3.64%上升至3.88%。
报告期内,本基金提高了浮息债的配置比例,维持短融较高的投资比例,在货币市场利率大幅走高时,适当进行了定期存款和逆回购的配置,保持了基金较高的流动性,获取了稳健的收益。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基金净值收益率为1.817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600%,高于业绩比较基准1.4575%。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1年,准备金率达到历史新高,货币环境偏紧,货币市场利率中枢抬升,且波动幅度较大;上半年通胀压力依然较高,下半年通胀能否缓解有待更多的观察和验证,1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中枢应达到3%以上,密切关注紧缩政策对宏观经济的负面影响。在组合配置上,继续坚持以浮息债为主,保持组合较高的流动性,为持有人赚取稳定的收益。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成立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估值委员会(以下简称“估值委员会”),成员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督察长、基金经理和金融工程部、交易部、登记清算部、监察稽核部负责人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绝对的独立性,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职责分工分别如下:
总经理、副总经理、督察长:参与估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基金投资组合中“长期停牌”等没有市价的股票所属行业和重估方法形成最后决议;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小组的日常工作,对采纳的估值方法和估值模型等发表意见和建议,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具备最终表决权。
交易部:负责提议召开估值委员会会议,并将已形成决议的重估方法所适用的金融产品明细提供金融工程部;
金融工程部:负责制定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确定参考行业指数并采集行业指数,据其计算估值公允价;
登记清算部:负责估值事宜的内外部协调,依据金融工程部提供的公允价格对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作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监察稽核部:对有关估值政策、估值流程和程序、估值方法等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除基金经理外,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重大利益冲突。
截止本报告期期末,本公司没有已签约的与估值有关的任何定价服务。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要求以及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应分配且已分配利润4,195,763.12元;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应分配而尚未分配利润的情况。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中国民生银行根据《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托管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东方金账簿基金”)。
本年度,中国民生银行在东方金账簿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年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东方金账簿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基金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年度,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由东方金账簿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审计报告
本基金本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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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截止日201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536,705,957.95份。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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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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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单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蓉梅,会计机构负责人:郝丽琨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06年6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6】106号)和《关于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06】146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合同于2006年8月2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489,989,508.84份基金单位,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现金、通知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并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年度报告保持一致。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
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缴纳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7.4.7关联方关系
■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债券交易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8.1.2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没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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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计提标准: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②计提方式与支付方式: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上月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日起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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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计提标准: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②计提方式与支付方式: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上月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日起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7.4.8.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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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计提标准: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②计提方式与支付方式: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上月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日起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营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均未投资本基金。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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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参与承销由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9期末(2010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债券而于期末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0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未持有在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0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未持有在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年度报告报出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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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债券回购融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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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8.3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8.4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4.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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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80天。
8.4.2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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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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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
8.9.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8.9.3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9.4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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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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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总申购份额包含基金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基金总赎回份额包含基金转换出份额。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本基金管理人于2010年9月16日发布了《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聘任王丹丹女士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于鑫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本基金管理人于2010年2月12日发布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公告》,付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基金管理人于2010年4月30日发布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副总经理任职的公告》,聘任王兴宇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因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换届选举了第三届董事会,选举杨树财、张兴志、安红军、许建军、邱建武、单宇为公司非独立董事,选举金硕、矫艾辛、关雪凌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到本届董事会任期止;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基金管理人于2011年3月1日发布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高管人员的公告》,杨树财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李维雄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长;经本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聘任齐伟丽女士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许建军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
本公司已分别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对上述基金经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变更情况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本基金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部分及时更新了上述基金经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变更情况。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报酬为80,000.00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审计机构已向本基金提供2年的审计服务。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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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选择代理所管理的基金进行证券买卖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包括以下7个方面:①资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 亿元人民币;②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③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④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⑤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⑥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⑦收取的佣金率。
本基金管理人选择代理所管理的基金进行证券买卖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包括以下四个步骤:①券商服务评价;②拟定租用对象:由研究部根据以上评价结果拟定备选的券商;③上报批准:研究部将拟定租用对象按程序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基金的主交易单元报董事会批准租用;其他交易单元报公司董事长,由董事长根据董事会授权批准租用;④签约:在获得批准后,按公司签约程序代表公司与确定券商签约。签约时,要明确签定协议双方的公司名称、委托代理期限、佣金率、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经签章有效。委托代理协议一式六份,协议双方及证券主管机关各留存一份,基金管理人留存监察稽核部备案,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按照规定在基金的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公告相关内容。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的券商交易单元未发生变更。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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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 基金简称 | 东方金账簿货币 |
| 基金主代码 | 400005 |
| 交易代码 | 400005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6年8月2日 |
| 基金管理人 |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536,705,957.95份 |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 投资目标 | 在强调本金安全性、资产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以价值分析为基础,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把握宏观经济走向与微观经济脉搏,通过以剩余期限为核心的资产配置,充分考虑各类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
| 业绩比较基准 | 银行税后活期利率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吕日 | 关悦 |
| 联系电话 | 010-66295888 | 010-58560666 |
| 电子邮箱 | xxpl@orient-fund.com | guanyue2@cmbc.com.cn |
| 客户服务电话 | 010-66578578或400-628-5888 | 95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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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本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托管人住所 |
|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 2010年 | 2009年 | 2008年 |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4,195,763.12 | 4,430,384.25 | 4,072,277.27 |
| 本期利润 | 4,195,763.12 | 4,430,384.25 | 4,072,277.27 |
| 本期净值收益率 | 1.82% | 1.64% | 3.29% |
|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 2010年末 | 2009年末 | 2008年末 |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536,705,957.95 | 273,042,426.58 | 744,089,157.49 |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0000 | 1.0000 | 1.0000 |
| 阶段 |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 过去三个月 | 0.5496% | 0.0037% | 0.0907% | 0.0000% | 0.4589% | 0.0037% |
| 过去六个月 | 1.0146% | 0.0034% | 0.1815% | 0.0000% | 0.8331% | 0.0034% |
| 过去一年 | 1.8175% | 0.0053% | 0.3600% | 0.0000% | 1.4575% | 0.0053% |
| 过去三年 | 6.8939% | 0.0075% | 3.2831% | 0.0036% | 3.6108% | 0.0039%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11.1697% | 0.0072% | 6.4701% | 0.0035% | 4.6996% | 0.0037% |
| 年度 | 已按再投资形式转实收基金 | 直接通过应付赎回款转出金额 |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 备注 |
| 2010 | 2,463,308.94 | 1,282,279.51 | 450,174.67 | 4,195,763.12 | - |
| 2009 | 3,650,576.00 | 1,159,377.25 | -379,569.00 | 4,430,384.25 | - |
| 2008 | 3,170,515.99 | 725,380.21 | 176,381.07 | 4,072,277.27 | - |
| 合计 | 9,284,400.93 | 3,167,036.97 | 246,986.74 | 12,698,424.64 | - |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王丹丹(女士) | 本基金基金经理 | 2010-09-16 | - | 4年 |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金融学硕士,2006年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债券研究员、债券交易员、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
| 于鑫(先生) | 本基金基金经理、基金管理部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 2007-08-14 | 2010-09-15 | 9年 | 清华大学MBA,CFA;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世纪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2005年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06年8月2日至2006年12月29日、2007年8月14日至2010年9月15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2007年7月20日至2008年9月20日担任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8年9月20日至今担任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8年6月3日至今担任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基金管理部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
| 资 产 | 本期末
2010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09年12月31日 |
| 资 产: | | |
| 银行存款 | 140,001,302.47 | 1,302.18 |
| 结算备付金 | 21,313,909.09 | 31,164,142.86 |
| 存出保证金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0,125,332.33 | 140,089,962.93 |
| 其中:股票投资 | - | - |
| 基金投资 | - | - |
| 债券投资 | 140,125,332.33 | 140,089,962.93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93,200,962.30 | 81,000,158.00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9,989,034.11 |
| 应收利息 | 1,346,487.43 | 2,391,113.04 |
| 应收股利 | - | - |
| 应收申购款 | 41,428,150.35 | 9,063,152.7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其他资产 | - | - |
| 资产总计 | 537,416,143.97 | 273,698,865.8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本期末
2010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09年12月31日 |
| 负 债: | | |
| 短期借款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
| 应付赎回款 | 4,940.72 | 143,556.93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82,375.92 | 53,528.88 |
| 应付托管费 | 24,962.40 | 16,220.89 |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62,406.03 | 40,552.20 |
| 应付交易费用 | 9,342.80 | 2,367.95 |
| 应交税费 | - | - |
| 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利润 | 441,598.87 | 313,564.6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其他负债 | 84,559.28 | 86,647.79 |
| 负债合计 | 710,186.02 | 656,439.28 |
| 所有者权益: | | |
| 实收基金 | 536,705,957.95 | 273,042,426.58 |
| 未分配利润 | -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36,705,957.95 | 273,042,426.5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37,416,143.97 | 273,698,865.86 |
| 项 目 |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 一、收入 | 6,299,443.40 | 6,935,217.38 |
| 1.利息收入 | 5,612,416.60 | 5,444,211.68 |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277,615.20 | 1,522,608.65 |
| 债券利息收入 | 4,529,658.65 | 3,646,227.30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805,142.75 | 275,375.73 |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687,026.80 | 1,491,005.70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 - |
| 基金投资收益 | - | - |
| 债券投资收益 | 687,026.80 | 1,491,005.70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 |
| 股利收益 | - | -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减:二、费用 | 2,103,680.28 | 2,504,833.13 |
| 1.管理人报酬 | 777,432.97 | 946,619.11 |
| 2.托管费 | 235,585.81 | 286,854.41 |
| 3.销售服务费 | 588,964.52 | 717,135.66 |
| 4.交易费用 | - | - |
| 5.利息支出 | 172,034.94 | 335,976.76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172,034.94 | 335,976.76 |
| 6.其他费用 | 329,662.04 | 218,247.19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195,763.12 | 4,430,384.25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95,763.12 | 4,430,384.25 |
| 项目 |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73,042,426.58 | - | 273,042,426.58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4,195,763.12 | 4,195,763.12 |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263,663,531.37 | - | 263,663,531.37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4,303,694,118.07 | - | 4,303,694,118.07 |
| 2.基金赎回款 | -4,040,030,586.70 | - | -4,040,030,586.70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4,195,763.12 | -4,195,763.12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536,705,957.95 | - | 536,705,957.95 |
| 项目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744,089,157.49 | - | 744,089,157.49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4,430,384.25 | 4,430,384.25 |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471,046,730.91 | - | -471,046,730.91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3,690,305,489.31 | - | 3,690,305,489.31 |
| 2.基金赎回款 | -4,161,352,220.22 | - | -4,161,352,220.22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4,430,384.25 | -4,430,384.25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73,042,426.58 | - | 273,042,426.58 |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基金管理人股东、代销机构 |
| 中辉国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本基金管理人股东 |
|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本基金管理人股东 |
| 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 | 本基金管理人股东 |
|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本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直销机构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 |
| 项目 |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777,432.97 | 946,619.11 |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240,966.65 | 246,253.43 |
| 项目 |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235,585.81 | 286,854.41 |
|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9,666.94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345.34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82.03 |
| 合计 | 43,894.31 |
|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84,339.76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5,724.24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326.68 |
| 合计 | 127,390.68 |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02.47 | 918.17 | 1,302.18 | 243,550.68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 固定收益投资 | 140,125,332.33 | 26.07 |
| | 其中:债券 | 140,125,332.33 | 26.07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2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93,200,962.30 | 35.95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3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61,315,211.56 | 30.02 |
| 4 | 其他各项资产 | 42,774,637.78 | 7.96 |
| | 合计 | 537,416,143.97 | 100.00 |
| 序号 | 项目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4.38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 2 |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 - |
| 项目 | 天数 |
|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 50 |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 166 |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 50 |
| 序号 | 平均剩余期限 |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 1 | 30天以内 | 92.14 | - |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2 | 30天(含)—60天 | 3.73 | - |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3 | 60天(含)—90天 | 7.47 | - |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1.88 | - |
| 4 | 90天(含)—180天 | 1.86 | - |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5 | 180天(含)—397天(含) | 13.04 | - |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 | 合计 | 118.24 | - |
| 序号 | 债券品种 | 摊余成本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国家债券 |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 3 | 金融债券 | 60,122,548.60 | 11.20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60,122,548.60 | 11.20 |
| 4 | 企业债券 |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80,002,783.73 | 14.91 |
| 6 | 其他 | - | - |
| 7 | 合计 | 140,125,332.33 | 26.11 |
| 8 |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10,071,963.39 | 1.88 |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债券数量(张) | 摊余成本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080303 | 08进出03 | 300,000 | 30,039,194.92 | 5.60 |
| 2 | 060202 | 06国开02 | 200,000 | 20,011,390.29 | 3.73 |
| 3 | 070219 | 07国开19 | 100,000 | 10,071,963.39 | 1.88 |
| 4 | 1081218 | 10津创业CP01 | 100,000 | 10,014,987.18 | 1.87 |
| 5 | 1081315 | 10大重起CP01 | 100,000 | 10,000,263.04 | 1.86 |
| 6 | 1081276 | 10北建工CP02 | 100,000 | 10,000,187.33 | 1.86 |
| 7 | 1081346 | 10轻纺CP01 | 100,000 | 10,000,140.82 | 1.86 |
| 8 | 1081207 | 10兰花CP01 | 100,000 | 10,000,000.00 | 1.86 |
| 9 | 1081324 | 10凤凰CP01 | 100,000 | 9,999,316.98 | 1.86 |
| 10 | 1081320 | 10统众CP01 | 100,000 | 9,996,651.50 | 1.86 |
| 项目 | 偏离情况 |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 45 |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 0.3301% |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 -0.1620% |
|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 0.1627% |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 1 | 存出保证金 | -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3 | 应收利息 | 1,346,487.43 |
| 4 | 应收申购款 | 41,428,150.35 |
| 5 | 其他应收款 | - |
| 6 | 待摊费用 | - |
| 7 | 其他 | - |
| 8 | 合计 | 42,774,637.78 |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9,237 | 58,103.93 | 201,388,023.91 | 37.52% | 335,317,934.04 | 62.48% |
| 项目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 90,000.00 | 0.02% |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8月2日)基金份额总额 | 489,989,508.84 |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273,042,426.58 |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4,303,694,118.07 |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4,040,030,586.70 |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536,705,957.95 |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 | - | - | - | - |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回购交易 | 权证交易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1,315,300,000.00 | 100.00%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