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增、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〇一〇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3月18日上午9:0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进行。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怀荣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王春和先生代表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就2010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进行了述职。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7人,代表股份 105,584,7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89 %。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5,584,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5,584,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5,584,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5,584,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5,584,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584,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7.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584,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584,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a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指派杨志军律师、马昌顺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