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11年3月7日、2011年3月8日、2011年3月9日)收盘价达到涨幅限制价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征询公司管理层、函证控股股东及潜在控股股东等必要核实程序后,确认除此前已公告的信息外,公司目前不存在其它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经征询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潜在控股股东后,本公司董事局确认,除涉及公司2011年2月1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转让股份的进展公告》、2011年2月15日披露的《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2011年3月2日披露的《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局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不存在不公平披露信息的情况;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O一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