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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3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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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1-009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1年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介良先生

 3、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3月9日上午9:30

 4、 会议召开地点:常州开元太湖湾度假村 VIP(8) 会议室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7人,代表公司股份14,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0,000万股的72.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保荐代表人出席或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第二届董事会6名非独立董事:

 1.1 选举沈介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 选举赵凤高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3 选举朱小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4 选举龚旭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5选举殷雪松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6 选举许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选举第二届董事会3名独立董事:

 1.7 选举陈慧湘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8 选举陆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9 选举陈志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选举产生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 选举艾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4908.089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81%;

 2.2 选举钱英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4091.91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9%。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并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同意从 2011年1月起,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6万元/人每年(税前)。如果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另补津贴1.8万/人每年(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145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的阎登洪律师和郑华菊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1-010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2月19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于2011年3月9日在常州开元太湖湾度假村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到7人。独立董事陈慧湘出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陆刚代行表决权;董事朱小健出差,委托董事赵凤高代行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沈介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沈介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续任),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沈介良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19-86546888 传真:0519-86549358

 电子邮箱:jieliang.shen@kuangdacn.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 邮政编码:213179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沈介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续任) ,任期从 2011 年3 月 9日开始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聘任王北颖女士、殷雪松先生、龚旭东先生、马建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从 2011 年3 月9日开始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其中殷雪松先生、龚旭东先生、马建华先生为续任。

 聘任徐秋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续任),任期从 2011 年3 月9日开始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聘任承永刚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续任),任期从 2011 年3 月9日开始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聘任徐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续任),任期从 2011 年3 月9日开始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徐秋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19-86540239 传真:0519-86549358

 电子邮箱:dongmi@kuangdacn.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 邮政编码:213179

 三、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决策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战略决策委员会:沈介良先生、赵凤高先生、殷雪松先生、朱小健先生,陈慧湘先生,其中沈介良先生为委员会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陆刚先生(独立董事)、陈志斌先生(独立董事)、龚旭东先生,其中陆刚先生为委员会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陈志斌先生(独立董事)、陆刚先生(独立董事)、许建国先生,其中陈志斌先生为委员会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陈慧湘先生(独立董事)、陆刚先生(独立董事)、沈介良先生,其中陈慧湘先生为委员会召集人。

 以上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四、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陈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续任) ,任期从2011年 3月9日开始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陈艳女士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19-86159358 传真:0519-86549358

 电子邮箱:yan.chen@kuangdacn.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 邮政编码:213179

 五、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翟光伟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续任),任期从 2011 年3月9日开始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上述聘任人员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陈慧湘先生、陆刚先生、陈志斌先生就公司本次会议一到五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的董事长、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委员会委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审计部负责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且选举或任命程序合法、有效,同意第二届董事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新一届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委员会委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相关决议。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本)>的议案》。

 关于《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本)》,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本)>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本)》,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9日

 附件:聘任人员简历

 沈介良先生,1953年2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历任武进县汽车内饰厂厂长、武进市旷达汽车织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目前为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沈介良先生持有公司109,731,444股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王北颖女士,1974年3月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人力资源管理师。2002年6月-2008年8月,历任东华纺织集团计划客服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企业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助理;顶呱呱彩棉服饰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2008年9月至今,任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总经理助理。王北颖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龚旭东先生,1972年7月生,中国国籍,常州市武进区政协委员。历任武进旷达汽车织物有限公司设备管理部经理、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副总经理。龚旭东先生为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之配偶张娟芳女士之外甥,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殷雪松先生,1973年3月生,中国国籍,历任长春旷达汽车织物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副总经理。殷雪松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马建华先生,1962年6月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常州市政协委员,常州市民建会会员,高级工程师。1983年8月-1996年10月,担任常州合纤厂车间主任;1996年10—2006年7月,担任上海华源集团常州化纤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7月起历任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马建华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徐秋先生,1961年9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会计师,高级注册企业风险管理师,国际注册高级会计师(ICPA)、AMIA(国际会计师),企业内部审计师。1980年1月—1983年6月,任常州化工仪表厂团书记;1983年6月—1998年5月,任常州能源设备总厂副厂长兼财务科科长 1998年5月—1999年11月,任常州金狮股份公司财务总监兼总经理助理;1999年11月—2002年7月,任江苏神鸡集团总会计师;2002年8月起至今,任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12月起至今任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8年3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证书编号:200809095)。徐秋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承永刚先生,1971年3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1995年2月起至今历任江苏旷达机织车间副主任、主任、生产外协部部长、生产技术部部长、工程技术中心主任、总工程师。承永刚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陈艳女士,1975年11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02年11月起任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行政专员。2010年3月起任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0年10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证书编号:201003318)。陈艳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翟光伟先生,1978年6月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2001年7月-2005年3月,历任江苏华尔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审计专员、运营经理。2005年3月-2007年5月,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07年5月-2009年4月,任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09年4月起至今,任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主管。翟光伟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1-011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 2月1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于 2011年3月9日在常州开元太湖湾度假村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3人 。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艾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

 的议案》:

 选举监事艾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续任),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艾军先生的简历详见 2011 年2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005)。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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