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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3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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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11-003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29,940,000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16,313,925股。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3月3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1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1,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 [2010]68 号文)批准,公司股票于2010年3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其中网下配售的300万股股票于2010年6月3日起在深圳证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4,500万股,发行上市后至今总股本为6,000万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上市公告书和招股说明书中做出如下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张云升(持股1,506万股)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2、股东张乃蛇、邬庆文、邬卓、任安增、秦挨贵、李文升、赵贵存、樊高伟、白利军、王建伟、邬敦伟、樊有明、郭有泉、浙江天力、山东德利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3、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张云升、张乃蛇、邬庆文、邬卓、任安增、秦挨贵、白利军、赵贵存同时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5、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1年3月3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9,94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49.90%;共15名股东。

2、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股


序号

股东

名称


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备注

张云升15,060,000
张乃蛇4,132,0004,132,0006.88%1,033,0001.72%
邬庆文2,636,0002,636,0004.39%659,0001.09%
邬 卓2,564,0002,564,0004.27%641,0001.06%
任安增2,532,0002,532,0004.22%633,0001.05%
秦挨贵2,440,1002,440,1004.06%610,0251.01%
白利军1,616,0001,616,0002.69%404,0000.67%
赵贵存2,248,0002,248,0003.74%562,0000.93%
樊高伟1,840,0001,840,0003.06%1,840,0003.06%
10李文升2,276,0002,276,0003.79%2,276,0003.79%
11王建伟1,400,0001,400,0002.33%1,400,0002.33%
12邬敦伟1,348,0001,348,0002.24%1,348,0002.24%
13樊有明538,000538,0000.89%538,0000.89%
14郭有泉269,900269,9000.44%269,9000.44%
15天盈控股发展有限公司2,600,0002,600,0004.33%2,600,0004.33%
16山东德利煤电工程有限公司1,500,0001,500,0002.50%1,500,0002.50%
合计45,000,00029,940,00049.90%16,313,92527.18% 

注: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张云升遵守其承诺,锁定三年;

2、现任公司董事张乃蛇、邬庆文、邬卓、任安增、秦挨贵;现任公司监事白利军、赵贵存;承诺其限售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4、、浙江天力工贸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已变更为“天盈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有同德化工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同德化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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