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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2月28日下午2时在西安绿地假日酒店举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统计的本次会议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数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72】名,代表股份【64,669,7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0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2】名,代表股份【42,170,0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2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10】名,代表股份【22,499,7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76】%。经大会审议,并以逐项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对如下议案进行了表决,陕西华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规定对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赞成票63,834,532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比例为98.71%,反对票532,332股,弃权票302,868股。
2.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1 总体方案;
赞成票52,561,54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比例为98.18%,反对票477,132股,弃权票495,288股。
2.2 重大资产出售的方案;
赞成票52,561,54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比例为98.18%,反对票477,132股,弃权票495,288股。
2.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
2.3.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赞成票52,561,54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比例为98.18%,反对票477,132股,弃权票495,288股。
2.3.2 发行方式;
赞成票52,561,54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比例为98.18%,反对票477,132股,弃权票495,288股。
2.3.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赞成票52,561,54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比例为98.18%,反对票477,132股,弃权票495,288股。
2.3.4 发行价格;
赞成票52,561,54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比例为98.18%,反对票649,732股,弃权票322,688股。
2.3.5 发行数量;
赞成票52,561,54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比例为98.18%,反对票507,132股,弃权票465,288股。
2.3.6 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
赞成票52,561,54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比例为98.18%,反对票477,132股,弃权票495,288股。
2.3.7 锁定期及上市安排;
赞成票52,561,54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比例为98.18%,反对票477,132股,弃权票495,288股。
2.3.8 拟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及补偿安排;
赞成票52,634,64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比例为98.32%,反对票477,132股,弃权票422,188股。
2.3.9 本次发行股份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赞成票52,561,54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比例为98.18%,反对票477,132股,弃权票495,288股。
2.3.10 本次发行股份决议有效期;
赞成票52,561,54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比例为98.18%,反对票477,132股,弃权票495,288股。
2.3.11 拟购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与交割日期间损益归属;
赞成票52,561,54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比例为98.18%,反对票477,132股,弃权票495,288股。
2.3.12 拟购买资产的权属转移手续;
赞成票52,561,54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比例为98.18%,反对票477,132股,弃权票495,288股。
2.3.13 违约责任;
赞成票52,561,54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比例为98.18%,反对票477,132股,弃权票495,288股。
3. 审议通过《关于<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议案》;
赞成票52,561,54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比例为98.18%,反对票467,632股,弃权票504,788股。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华汉实业、曲江文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及资产出售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赞成票52,531,74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比例为98.13%,反对票467,632股,弃权票534,588股。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曲江文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赞成票52,531,74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比例为98.13%,反对票467,632股,弃权票534,588股。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曲江文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赞成票52,531,74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比例为98.13%,反对票467,632股,弃权票534,588股。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评估问题的议案》;
赞成票52,531,74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比例为98.13%,反对票467,632股,弃权票534,588股。
8.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曲江文旅在以资产认购股份过程中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赞成票52,531,74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比例为98.13%,反对票467,632股,弃权票534,588股。
9.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赞成票63,667,512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比例为98.45%,反对票467,632股,弃权票534,588股。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孔雨泉、钟晓敏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