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16日公布的通知称,对无法提供暂住证和连续5年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北京市向其售房。
通知提出,暂停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非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售房。对购买二套房家庭切实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政策。通知要求,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占北京市住房供地的50%以上。对定价过高、预计增值额过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高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图为北京市房协副秘书长陈志在新闻发布会上发言。(相关报道见A03版) 新华社图片 本报记者 韩晓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