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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2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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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IC宣布
修改担保费收取方式
最终规定
陈听雨

 □本报记者 陈听雨

 

 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2月8日宣布,根据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的要求,FDIC已通过了对《担保费收取方式最终规定》的修改意见。

 新规定废弃了“根据各金融机构季度国内存款总额,按比例收取担保费用”的条款;对那些资金来源主要依赖市场融资而不是国内存款的金融机构,将提高它们的担保费用收取比例。该规定将从2011年4月1日起正式生效,具体比例将于新规实施细则中公布。

 FDIC一位高级管理人士表示,新条款实施后,估计全美59家资产超过100亿美元、且客户存款规模稳定的大型金融机构担保费用的支付数额将会下降。

 另有51家资金来源主要依赖市场融资的金融机构,担保费用将会不同程度增加。

 分析人士认为,修改《担保费收取方式最终规定》,主要针对大型金融机构的金融冒险行为;一些小型银行不会因此次修订而遭受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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