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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1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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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公告编号:2011—06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的形式发出,2011年1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增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选举李占英先生(独立董事)、贺伟女士(独立董事)、王冬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李占英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邓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邓飞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拟任高级管理人员邓飞先生的履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邓飞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同意聘任邓飞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大连当地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本公司为该等额度提供担保。

详细内容见见2011年1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见2011年1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邓飞

男,1972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华丰集团有限公司发展部副经理,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合能营业部办公室主任,深圳鸿景咨询有限公司经理,珠海华润电器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邓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2005 股票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1—07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1年1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德豪光电”)向大连当地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中向浦发银行大连金州支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为1.5亿元,其他商业银行(具体银行待定)3.5亿元。

上述担保事项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行。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4月2日,

注册地点: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东路157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19,969.90万元

股东情况: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6,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2.40%,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威斯达电器(中山)制造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60%,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德豪(大连)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4.00%。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LED芯片、发光二极管、LED光源模组、发射管、LED半导体照明产品、LED装饰产品、LED灯具、LED显示屏、LED背光源、家用电器、电机、电子、电动器具、轻工产品、节能环保产品:从事上述产品相关的控制及软件系统、模具的研发、生产,并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服务。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大连德豪光电的总资产为25,378.02万元,净资产为19,710.51万元;大连德豪光电目前尚处于筹建期,尚未产生任何收入,2010年度净利润为-259.3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签署的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浦发银行大连金州支行

1、债权人:浦发银行大连金州支行,保证人: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余额在债权发生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为限。在本金不超过上述限额的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用、税费、诉讼费用、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经债权人要求追加而未追加的保证金金额。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间: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5、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由保证人及债权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或被撤销而无效或可被撤销。(3)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二)其他商业银行

具体银行待定。各银行担保合同格式条款略有差异,但实质内容与上述第(一)项担保合同的条款内容基本相同。

四、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认为大连德豪光电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大连LED光电产业基地项目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为子公司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0万元提供担保,鉴于该担保行为对保障该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是必须的,且本公司可对该融资的使用进行严密监控,款项被滥用或不能偿还的风险极小,因此公司的利益不会受到损害。对公司的该担保行为我们表示同意。该担保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五、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1、2010年4月6日,经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0年度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4亿元。

2、2010年12月17日,经本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子公司深圳锐拓向银行申请的人民币9,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3、本次拟对子公司大连德豪光电向银行申请的人民币5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若该事项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公司对外担保最高额度(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人民币29.90亿元,约占2009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461.01%

4、截至目前,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约为人民币53,883.21万元,约占公司200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3.08%。

5、除业已披露的以上担保事项之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任何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002005 股票简称:德豪润达 公告编号:2011—08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1年2月16日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日期及时间:2011年2月16日(星期三)上午10∶00时开始,会期半天。

3、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出席人员

1、截止2011年2月1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4、会议登记日:2011年2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5:30。

5、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四楼董事会秘书处。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邓飞

联系电话:0756-3390188   传真:0756-3390238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

办公楼四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9085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回 执

致: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公司于2011年2月16日(星期三)上午10:00举行的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联系电话:

证券帐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2011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16日(星期三)上午10:00举行的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指示
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说明: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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