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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1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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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地产 公告编号:2011-05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永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祖明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单位:元

3.2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元

3.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单位:股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单位:股

4.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一号院19号楼305室;法定代表人:王永红;成立日期:2004年11月4日;注册资本:60,000万元;注册号码:110000007598550;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信息咨询(中介除外),市场营销策划,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承办展览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销售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材、木制品、不锈钢制品、矿产品、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

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王永红,男,汉族,1972年1月9日出生,住址为江西省宜春市新昌镇南门路45号,身份证号码为362229197201090030。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2 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0年年初公司资产重组顺利实施,董事会、经营班子换届。管理层面对公司底子薄、品牌形象弱、土地储备不足、主业规模小且布局不合理的局面,带领全体员工发奋图强,锐意进取,迎难而上抓好主业经营,积极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精心谋划增加土地储备,着力建设新型企业文化,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努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较为出色的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和任务。

公司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58,144,265.00元,比2009年度上升了206.3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20,978,208.23元,摊薄后每股收益1.64元。利润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北京像素”项目开始预售,报告期末已销售房款全部结转收入。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单位:万元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单位:万元

6.4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6.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6.6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万元

6.7 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8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9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2010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仍为负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拟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562,273,67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单位:元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7.2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7.1、7.2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的影响。

收购海南弘昇投资有限公司70%的股权目的是拓展公司房地产业务,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7.3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万元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130.28万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万元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00万元,余额0.00万元。

7.4.3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3 持有拟上市公司及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5 其他综合收益细目单位:元

§8 监事会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2010年,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广大股东的大力支持下,立足于全体股东的权益,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公司监事列席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监督经营管理情况,开展各类专项监督检查,进行了各类合同的清理和各项决议的执行力检查;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加强信息披露的监督,严格执行《深圳证券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文件,审查了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五次监事会会议。

1、2010年1月13日,公司监事会在中弘集团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关于200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9年1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2、2010年2月5日,公司监事会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0年2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3、2010年4月29日,公司监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次监事会仅审议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一项议案且无投反对票或弃权票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免于公告。

4、2010年8月12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本次监事会仅审议2010年半年度报告一项议案且无投反对票或弃权票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免于公告。

5、2010年10月26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次监事会仅审议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一项议案且无投反对票或弃权票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免于公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本着向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列席了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能够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运作规范,经营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相关重大决策科学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有效控制了各项经营风险。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也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会计报表、其它财务资料、财务状况、财务行为和有关业务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和财务行为遵循了《会计法》、《新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文件及规定的要求。公司能够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披露公司经营、财务、投资等重大信息。

2010年度,公司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了保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也没有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延续到本年度使用。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主要是基于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部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内幕交易行为。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七)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2010年度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保证了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在检查中没有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异常事项。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财务报表

9.2.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9.2.2 利润表

编制单位: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9.2.3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9.2.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后)

9.2.5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后)

9.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9.5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完成资产重组且新设子公司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新增加子公司,公司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董事长: 王永红

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 中弘地产  公告编号: 2011-02

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月10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1年1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永红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2010年度工作报告》(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本年度财务收支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61,391,689.85元,比2009年度上升了202.5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20,978,208.23元,摊薄后每股收益1.64元。

(2)本年度财务状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资产合计5,507,766,397.52元,负债合计3,740,900,825.04元,资产负债率67.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663,941,786.25元,每股净资产2.96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10年末,公司合并报表资本公积为534,020,993.32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16,100,211.1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41,699,773.30元。

鉴于公司2010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仍为负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为重塑公司形象,基于2010年度优良收益,公司从长远发展考虑,拟扩大股本规模,公司拟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562,273,67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弘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海南日升投资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行贷款4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有关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1-06号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次担保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通过债务重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拓展公司新业务,扩大土地储备,提升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力和形象,公司拟通过法院裁定以代偿债务的方式来取得东区国际项目6号楼的土地使用权。

(一)该地块主要情况

东区国际项目6号楼的土地使用权由三能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能达公司”)持有,尚未开工建设。

1、地理位置:该地块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桥西南角,北临朝阳路、东临东四环、南接规划中的华贸中心二期和光华路。

2、土地面积:经法院裁定后最终确定

3、规划建筑面积:约81,163平方米

4、土地性质:商业综合用地

(二)该地块涉及诉讼情况

三能达公司因与首都机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机场”)、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路支行(以下简称“光华路支行”)债务纠纷,涉及执行款项约6.3亿元(最终数额以法院确认数额为准),东区国际项目6号楼的土地使用权等财产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查封冻结。

三能达公司与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新兴总公司)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涉及金额约1.8亿元(实际数额以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数额为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东区国际项目6号楼的土地使用权采取了查封的诉讼保全措施。

(三)意向性债务重组主要情况

为保证公司能顺利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并能够有效处置三能达公司除上述债务之外其他不良债务,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弘卓业”)参与了本次债务重组事宜,近期,本公司与中弘卓业、三能达公司共同签署了《债务重组意向性协议》及补充协议。

1、《债务重组意向性协议》主要内容

(1)中弘卓业通过受让三能达股东所持全部股权的方式,负责处理除首都机场和光华路支行以外的三能达公司和东区国际项目其他债务。相关股权转让协议由中弘卓业与三能达公司另行签署并予以执行。

(2)本公司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代三能达公司清偿首都机场和光华路支行的全部债务约6.3亿元,取得东区国际6号楼的土地使用权。

(3)本公司将债务重组款6.3亿元一次性支付到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指定银行帐户内。如该部分款项不足以支付首都机场和光华路支行的债权,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负责补足。

(4)三能达公司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安排与首都机场、光华路支行另行签署和解协议,并于结案后与本公司共同完成东区国际6号楼土地使用权解除查封和过户手续。

(5)本债务重组意向性协议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执行。

2、《债务重组意向性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东区国际6号楼的土地使用权因三能达公司与新兴总公司的合同纠纷被法院采取了查封的诉讼保全措施。为保证上述《债务重组意向性协议》的顺利履行,本公司同意另行支付1.8亿元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银行帐户内,作为新兴总公司向三能达公司提出的诉讼保全的担保。

如上述《债务重组意向性协议》未能获得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因其他原因未能履行,已支付的上述8.1亿元全部款项由公司自行取回。

公司已将保证金8.1亿元支付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银行帐户内,公司将在上述债务重组协议及补充协议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终核准后,与三能达公司另行签署东区国际6号楼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协议,并履行相应披露程序。

九、审议通过《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加强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见附件)。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公司2010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了良好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审计费用为60万元,差旅费均由本公司据实报销。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定于2011年2月14日上午10时整在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19号楼现场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

以上第1、3、4、5、7、10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中重大事件的知情人等。

第三条 报告义务人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第一责任人(以下简称“报告第一责任人”),负有敦促本部门或单位内部信息收集、整理的义务以及向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重大信息的义务。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报告义务人按照本制度规定及时报告。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报告义务人以及因工作关系而接触到公司应披露信息的知情人,在该信息尚未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 重大信息范围

第五条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参股子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以下情形时,相关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按本制度规定及时报告。

(一)召开董事会并做出决议。

(二)召开监事会并做出决议。

(三)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

(四)发生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等)、向其他方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开发项目的转移等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 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五)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委托或受托销售;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等。

(六)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发生重大亏损或遭受重大损失。

(八)发生重大债务、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或债权到期未获清偿。

(九)可能依法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大额赔偿责任。

(十)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关权利机关调查,或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

(十一)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对相应债权未提取足额坏账准备。

(十二)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被抵押、质押。

(十三)经营情况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十四)订立与经营相关的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十五)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额外收益,转回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或发生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十六)以上事项未曾列出,但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判定可能会对公司股票或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公司及有关部门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重大事件时,报告义务人应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报告。

第六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在股票上市流通解除锁定后,股票在二级市场出售或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该股东应将股票在二级市场出售或协议转让股份的事项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通报。协议转让股份的,该股东应持续向公司报告股份转让进程。

第七条 公司控股股东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出现抵押、质押、冻结、拍卖、托管或设定信托等情形,该股东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三章 重大信息报告程序

第八条 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本制度所述的内部重大信息后的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有关情况。董事会秘书认为有必要时,报告义务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进一步的相关文件。

第九条 公司各部门、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可指定熟悉相关业务和法规的人员担任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联络人,并报备公司证券部。

第十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书面形式;

(二)电话形式;

(三)电子邮件形式;

(四)口头形式;

(五)会议形式。

第十一条 报告义务人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该信息相关的协议、合同、政府批文、法院裁定或判决及情况介绍等。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按照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上报的内部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需要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提出信息披露预案。对要求履行会议审议程序的事项,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向全体董事、监事、股东发出临时会议通知,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第四章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

第十三条 证券部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及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对上报的信息予以整理并妥善保存。

第十四条 发生本制度所述重大信息应报告而未及时报告的,公司将追究负有报告义务有关人员的责任;如果因未能及时、准确报告重大信息而造成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由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承担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冲突时,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地产  公告编号: 2011-03

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月10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1年1月20日上午11时30分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奇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2010年度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保证了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在检查中没有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异常事项。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简称:中弘地产  证券代码:000979  公告编号:2011-04

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2月14日上午10:00整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2月9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19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公司董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监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5)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3、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11年1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11-0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11-0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人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1年2月11日,上午8时30分到11时,下午3时到5时。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19号楼公司证券部。

邮编:100024

传真:010-59621150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 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马刚 赵双燕

联系电话: 010-59621150、010-59621199转8502

2、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其相关文件。

2、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其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月20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打印和复印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 中弘地产  公告编号: 2011-06

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中弘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弘兴业”)系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日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日升”)系中弘兴业控股子公司,中弘兴业持有海南日升60%的股份。现公司拟为海南日升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行办理的金额为45,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海南日升成立于2009年7月13日,注册号:460000000212502,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二号303室,注册资本:2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奇,经营范围:房地产的开发、投资、经营;农业、旅业项目投资、开发、经营(凡需行政项目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2、海南日升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82,210,616.00 元、负债总额99,672,036.35元、净资产182,538,579.65元,2010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3,929,650.50元。

3、海南日升的股权结构如下:本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海南中昇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份。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情况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45,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海南日升上述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为满足海南日升项目开发的需要,公司同意为其项目开发贷款提供担保。

2、董事会认为: 海南日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弘兴业的控股子公司,海南日升贷款出于项目开发的需要,海南日升的另一股东海南中昇投资有限公司也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行签署了担保合同,同意为海南日升的45,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海南日升与本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海南日升以其现在所有的及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对本公司向其贷款担保事宜提供反担保。公司的上述担保有利于保证海南日升获得项目开发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除以上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及违规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中弘地产
股票代码000979
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浍水路271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23402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19号楼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100024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正在建设中
电子信箱zhonghong000979@vip.163.com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金洁马刚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19号楼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19号楼
电话010-59621199转8502010-59621199转8502
传真010-59621150010-59621150
电子信箱jinjie139@126.commagang@vip.163.com

 2010年2009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08年
营业总收入(元)3,661,391,689.851,210,283,591.75202.52%113,666,799.77
利润总额(元)1,240,758,489.60454,003,016.00173.29%-104,059,913.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20,978,208.23364,729,839.17152.51%-101,208,261.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900,184,872.82225,272,692.90299.60%-87,875,348.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29,156,410.48-1,062,583,150.05159.21%2,682,329.30
 2010年末2009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08年末
总资产(元)5,507,766,397.523,573,275,354.0454.14%411,568,293.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1,663,941,786.25821,001,795.99102.67%-324,264,575.68
股本(股)562,273,671.00124,000,000.00353.45%124,000,000.00

关联方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130.28100.00%0.000.00%
合计130.28100.00%0.000.00%

与年初预计临时披露差异的说明不适用

关联方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发生额余额发生额余额
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0.000.000.006,704.00
合计0.000.000.006,704.00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宿州市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同时,协助解决公司银行债务问题。原定解除限售期限为2009年8月2日,根据原股改承诺须协助公司解决银行债务问题。现公司银行债务重组工作已结束,公司已提交解除股份限售的申请,待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上市流通。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建银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在2013年2月8日之前不转让;建银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在2011年2月8日之前不转让。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发行时所作承诺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2010年2009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08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640.65152.31%-0.8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640.65152.31%-0.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600.40300.00%-0.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3.94%55.34%18.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2.27%34.18%38.0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1.12-1.89159.26%0.02
 2010年末2009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08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961.46102.74%-2.62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利得(损失)金额  
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小计  
2.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减: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小计  
3.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金额  
减: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的调整额  
小计  
4.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减:处置境外经营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小计  
5.其他  
减:由其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前期其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小计  
合计0.000.0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4,463,135.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8,215,499.4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2,945,052.50 
所得税影响额-8,399,352.64 
合计20,793,335.41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34,491,04827.82%438,273,671  -22,611438,251,060472,742,10884.08%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34,460,00027.79%438,273,671   438,273,671472,733,67184.08%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34,460,00027.79%438,273,671   438,273,671472,733,67184.08%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31,0480.03%   -22,611-22,6118,437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89,508,95272.18%   22,61122,61189,531,56315.92%
1、人民币普通股89,508,95272.18%   22,61122,61189,531,56315.92%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124,000,000100.00%438,273,671  438,273,671562,273,671100.00%

股东名称年初限售股数本年解除限售股数本年增加限售股数年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397,826,988397,826,988重大资产重组时的承诺2013年2月8日
建银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59,946,68359,946,683重大资产重组时的承诺2011年2月8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10,960,00010,960,000股改承诺原定解除限售期限为2009年8月2日,根据原股改承诺须协助公司解决银行债务问题。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解除限售申请
宿州市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000,0004,000,000股改承诺原定解除限售期限为2009年8月2日,根据原股改承诺须协助公司解决银行债务问题。公司已向交易所提交解除限售申请
周春生11,2502,8138,437高管持股依据法律法规规定
合计472,744,9212,813472,742,108

股东总数12,31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70.75%397,826,988397,826,988350,000,000
建银国际(中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0.66%59,946,68359,946,68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国有法人1.95%10,960,00010,960,000 
宿州市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0.71%4,000,0004,000,000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有法人0.44%2,480,649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国有法人0.36%2,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有法人0.25%1,400,000  
蒋志英境内自然人0.17%980,202  
李淑香境内自然人0.16%915,750  
叶友良境内自然人0.15%825,918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480,64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2,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400,000人民币普通股
蒋志英980,202人民币普通股
李淑香915,750人民币普通股
叶友良825,918人民币普通股
苏颜翔771,190人民币普通股
冯端志726,100人民币普通股
施庆芳722,418人民币普通股
王建平665,300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公司前10名股东中,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合并母公司合并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915,743,474.826,278,982.52351,223,720.20203.1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85,814.90 
应收账款239,559,007.71 33,310,901.39 
预付款项1,266,240,231.62 434,948,953.3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5,873,426.38 
其他应收款164,050,010.77225,101,800.00114,664,891.9143,153,611.3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2,782,116,758.47 2,313,717,404.4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5,367,709,483.39231,380,782.523,253,825,112.5343,153,814.57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000,000.001,058,920,934.4957,299,601.1895,498,325.72
投资性房地产54,433,319.76 31,418,841.92 
固定资产66,469,918.04 150,890,625.864,397,565.47
在建工程  5,431,255.58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2,725,366.332,329,911.1724,179,176.1823,767,996.73
开发支出    
商誉8,105,885.58 8,105,885.58 
长期待摊费用837,900.44 855,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6,484,523.98 41,269,855.2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40,056,914.131,061,250,845.66319,450,241.51123,663,887.92
资产总计5,507,766,397.521,292,631,628.183,573,275,354.04166,817,702.4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00,000,000.00 601,359,506.98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0,980,650.31 
应付账款447,142,334.88 61,583,251.013,065,507.15
预收款项23,823,140.15 81,076,324.8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3,497,761.84989,465.385,375,139.93393,704.06
应交税费484,757,601.94174,914,904.79522,082,598.67182,317,864.64
应付利息33,754,881.01 82,303,656.067,120,999.37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81,227,637.8968,458,990.00107,278,221.75242,400,575.32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0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697,490,754.75   
流动负债合计2,871,694,112.46244,363,360.171,472,039,349.51435,298,650.5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869,206,712.58 1,200,0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610,000.00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869,206,712.58 1,200,610,000.00 
负债合计3,740,900,825.04244,363,360.172,672,649,349.51435,298,650.5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562,273,671.00562,273,671.00124,000,000.00124,000,000.00
资本公积534,020,993.32915,197,314.541,050,332,882.29299,932,882.29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51,546,910.7912,497,055.7751,546,910.7912,497,055.7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516,100,211.14-441,699,773.30-404,877,997.09-704,910,886.11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663,941,786.251,048,268,268.01821,001,795.99-268,480,948.05
少数股东权益102,923,786.23 79,624,208.54 
所有者权益合计1,766,865,572.481,048,268,268.01900,626,004.53-268,480,948.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5,507,766,397.521,292,631,628.183,573,275,354.04166,817,702.49

财务报告
审计意见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天健审[2011]66号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引言段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弘地产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中弘地产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 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 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 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注册会计师责任段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我们认为,中弘地产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弘地产公司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非标意见 
审计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9楼
审计报告日期2010年01月20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
程志刚、马章松、苏东升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税前)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薪酬
王永红董事长、总经理392010年02月05日2013年02月04日 0.00
金 洁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402010年02月05日2013年02月04日 48.11
康 喜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442010年02月05日2013年02月04日 53.43
赵 恒董事、副总经理422010年02月05日2013年02月04日 57.56
杨弘炜董事482010年02月05日2013年02月04日 0.00
吕 坚董事472010年02月05日2013年02月04日 0.00
周春生独立董事452010年02月05日2013年02月04日11,2508,437二级市场卖出10.00
吕晓金独立董事602010年02月05日2013年02月04日 10.00
李亚平独立董事522010年02月05日2013年02月04日 9.17
刘 奇监事402010年02月05日2013年02月04日 0.00
张继伟监事422010年02月05日2013年02月04日 0.00
符 婧监事322010年02月05日2013年02月04日 13.93
田锡泽副总经理352010年02月05日2013年02月04日 57.56
合计11,2508,437259.76

董事姓名具体职务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王永红董事长
金 洁董事
康 喜董事
赵 恒董事
杨弘炜董事
吕 坚董事
周春生独立董事
吕晓金独立董事
李亚平独立董事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或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房地产行业365,814.43154,649.7457.72%206.31%149.26%20.14%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房产销售365,814.43154,649.7457.72%206.31%149.26%20.14%

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北京市365,814.43234.95%
其他地区0.00100.00%
总计365,814.43234.95%

项目名称项目金额项目进度项目收益情况
投资设立海南中弘地产投资有限公司1,000.00公司注册完成,项目前期准备中-273.84
投资设立美猴王有限公司3,000.00公司注册完成,项目前期准备中-17.55
投资设立宿州中弘置业有限公司1,000.00公司注册完成,项目前期准备中-200.27
投资设立北京中弘地产有限公司6,000.00公司注册完成,项目前期准备中-6.07
合计11,000.00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年度可分配利润
2009年0.00364,729,839.170.00%-404,877,997.09
2008年0.00-101,208,261.510.00%-781,127,952.04
2007年0.00-238,356,106.180.00%-679,919,690.53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年均净利润的比例(%)0.00%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合并母公司合并母公司
一、营业总收入3,661,391,689.851,132,478.641,210,283,591.75991,592.54
其中:营业收入3,661,391,689.851,132,478.641,210,283,591.75991,592.5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2,447,300,822.9942,836,425.83941,612,266.0542,631,778.16
其中:营业成本1,547,962,685.381,032,589.78630,525,706.60323,998.63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717,322,878.79483.46163,466,028.03 
销售费用68,253,625.94 14,867,410.37 
管理费用102,974,383.3227,448,255.8068,145,912.2417,140,762.31

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2010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仍为负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用于项目投资

交易对方或最终控制方被收购或置入资产购买日交易价格自购买日起至本年末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适用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年初至本年末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适用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否为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适用关联交易情形)
海南国升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和银置业有限公司海南弘昇资有限公司70%的股权(其中海南和银置业有限公司持有60%,海南国升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2010年02月24日11,500.00-907.620.00以审计数据为基础,溢价收购非关联交易

财务费用-5,904,014.61-13,103.2167,498,286.2330,050,607.00
资产减值损失16,691,264.1714,368,200.00-2,891,077.42-4,883,589.7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19,987.19300,000,000.00-611,171.40-71,680.3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214,510,854.05258,296,052.81268,060,154.30-41,711,865.94
加:营业外收入54,615,482.205,415,060.00186,969,626.43185,197,601.40
减:营业外支出28,367,846.65500,000.001,026,764.73418,883.1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97,077.23408,883.1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240,758,489.60263,211,112.81454,003,016.00143,066,852.36
减:所得税费用329,061,318.81 88,994,478.2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11,697,170.79263,211,112.81365,008,537.77143,066,852.36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237,950,963.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20,978,208.23263,211,112.81364,729,839.17143,066,852.36
少数股东损益-9,281,037.44 278,698.60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1.64 0.65 
(二)稀释每股收益1.64 0.65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911,697,170.79263,211,112.81365,008,537.77143,066,852.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920,978,208.23263,211,112.81364,729,839.17143,066,852.3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9,281,037.44 278,698.60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合并母公司合并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395,611,911.201,325,000.00555,200,952.7730,000.0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269,063.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4,014,050.045,415,060.00354,736,628.5530,137,777.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59,625,961.246,740,060.00911,206,644.3230,167,777.2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275,425,423.721,208,130.001,465,877,190.7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8,908,435.5910,725,031.1529,154,362.471,847,279.15
支付的各项税费363,603,569.767,265,289.4966,144,101.7551,871.4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2,532,121.6921,813,473.38412,614,139.3716,282,372.7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30,469,550.7641,011,924.021,973,789,794.3718,181,523.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9,156,410.48-34,271,864.02-1,062,583,150.0511,986,253.8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0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19,987.19300,000,000.002,8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1,8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105,173.22166,529,922.3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525,160.41466,529,922.36102,811,8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6,975,174.33 4,904,562.2518,70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61,000,000.0020,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11,575,701.57 406,240,599.09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5,979,280.00271,165.3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9,550,875.90425,979,280.00411,416,326.6918,7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3,025,715.4940,550,642.36-308,604,526.69-18,7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399,206,712.58 2,68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1.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99,206,713.581.002,68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130,000,000.00 1,562,376,998.8011,999,974.1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96,390,116.07 97,787,742.4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946,328.4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42,336,444.47 1,660,164,741.2911,999,974.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6,870,269.111.001,019,835,258.71-11,999,974.1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63,000,964.106,278,779.34-351,352,418.03-32,420.2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51,223,720.20203.18702,576,138.2332,623.4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14,224,684.306,278,982.52351,223,720.20203.18

序号股东大会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公司董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 单位:元

项目本期金额上年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24,000,000.00299,932,882.29  12,497,055.77 -654,349,076.56 -936,612.12-218,855,750.62124,000,000.00320,366,320.59  12,497,055.77 -781,127,952.04 -1,215,310.72-325,479,886.4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750,400,000.00  39,049,855.02 249,471,079.47 80,560,820.661,119,481,755.15 750,400,000.00  12,523,423.30 38,046,547.50  800,969,970.80
二、本年年初余额124,000,000.001,050,332,882.29  51,546,910.79 -404,877,997.09 79,624,208.54900,626,004.53124,000,000.001,070,766,320.59  25,020,479.07 -743,081,404.54 -1,215,310.72475,490,084.40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38,273,671.00-516,311,888.97    920,978,208.23 23,299,577.69866,239,567.95 -20,433,438.30  26,526,431.72 338,203,407.45 80,839,519.26425,135,920.13
(一)净利润      920,978,208.23 -9,281,037.44911,697,170.79      364,729,839.17 278,698.60365,008,537.77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920,978,208.23 -9,281,037.44911,697,170.79      364,729,839.17 278,698.60365,008,537.77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438,273,671.00564,702,622.70      30,000,000.001,032,976,293.70          
1.所有者投入资本438,273,671.00564,702,622.70      30,000,000.001,032,976,293.70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1,081,014,511.67      2,580,615.13-1,078,433,896.54 -20,433,438.30  26,526,431.72 -26,526,431.72 80,560,820.6660,127,382.36
四、本期期末余额562,273,671.00534,020,993.32  51,546,910.79 516,100,211.14 102,923,786.231,766,865,572.48124,000,000.001,050,332,882.29  51,546,910.79 -404,877,997.09 79,624,208.54900,626,004.53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 单位:元

项目本期金额上年金额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124,000,000.00299,932,882.29  12,497,055.77 -704,910,886.11-268,480,948.05124,000,000.00320,366,320.59  12,497,055.77 -847,977,738.47-391,114,362.1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124,000,000.00299,932,882.29  12,497,055.77 -704,910,886.11-268,480,948.05124,000,000.00320,366,320.59  12,497,055.77 -847,977,738.47-391,114,362.11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38,273,671.00615,264,432.25    263,211,112.811,316,749,216.06 -20,433,438.30    143,066,852.36122,633,414.06
(一)净利润      263,211,112.81263,211,112.81      143,066,852.36143,066,852.36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263,211,112.81263,211,112.81      143,066,852.36143,066,852.36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438,273,671.00615,264,432.25     1,053,538,103.25 -20,433,438.30     -20,433,438.30
1.所有者投入资本438,273,671.00615,264,432.25     1,053,538,103.25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20,433,438.30     -20,433,438.30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562,273,671.00915,197,314.54  12,497,055.77 -441,699,773.301,048,268,268.01124,000,000.00299,932,882.29  12,497,055.77 -704,910,886.11-268,480,9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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