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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1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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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要求
加强工业电力需求侧管理
本报记者 朱宇

 □本报记者 朱宇

 

 工信部1月20日消息称,工信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做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15年,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政策体系基本完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努力培育5-10个带动效应显著的省级工业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区,有序推进25-30家骨干工业企业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试点,着力培育一批服务能力强、辐射面广的工业节电服务机构。

 《意见》提出,工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经济激励措施,提出信贷支持、资金补贴和适当的税收扶持等政策措施,促进工业企业主动参与和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有条件的地区要建立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工业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优化工业用电结构、余热余压发电项目技术改造、落后耗电设备更新换代、建设工业用电管理服务平台等,带动社会资金参与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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