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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0日,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杨海燕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公司现同意杨海燕女士的辞职要求。杨海燕女士辞职后将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