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鄂尔多斯市林重煤机制造有限公司再投资的议案》,同意由本公司出资6000万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林重煤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重煤机”)进行增资,使其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8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仍为100%。
1、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授权,林重煤机已于2011年1月19日就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了伊金霍洛旗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15272800001610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因林重煤机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工商登记同时变更经营范围,经营范围由“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煤炭机械装配、维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变更为“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煤炭机械装配、维修,煤矿用救生舱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3、其他登记事项未变更。
4、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鄂尔多斯市林重煤机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号:152728000016108;
公司住所:伊旗阿镇现代装备制造基地;
法定代表人姓名:郭现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煤炭机械装配、维修,煤矿用救生舱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营业期限:自2010 年9 月19日至2040 年9月18日。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