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1年1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监事宋青林、姚荣国、冯建亮及董事会秘书徐海忠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各项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潍坊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银行办理授信业务,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票据致函以及贸易融资等业务,融资总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具体事宜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
本额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海外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了加快公司发展,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歌尔电子有限公司(美国)、歌尔电子(芬兰)有限公司各增加投资300万美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