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华东科技 公告编号:2011-001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及子公司获得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
委员会项目补助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1、2011年1月5日,公司收到《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南京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0年南京市创新转型20条鼓励政策第二批政府奖励、补助项目及资金计划的通知》(宁经信投资[2010]443号、宁财企[2010]1034号):“公司申报的电容式触摸屏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经市政府审定批准并获得产业化项目补助款100万元”。
2、2011年1月6日,公司持股75%子公司-南京中电熊猫晶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晶体)报告,南京晶体收到前述通知:“公司申报的2016石英晶体谐振器产业化项目已经市政府审定批准并获得产业化项目补助款50万元”。
3、2011年1月6日,南京晶体收到《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南京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0年南京市“4+8”以外的重点工业投资补助项目及资金计划的通知》(宁经信投资[2010]441号、宁财企[2010]1035号):“公司申报的年产1800万片超小型表贴钻石英晶体元器件产业化项目已经市政府审定批准并获得重点工业投资补助项目款100万元”。
二、主要内容
1、公司电容式触摸屏项目获得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信委)、南京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批准补助资金200万元,计划市本级补助100万元,区县(开发区)补助100万元。目前公司收到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补助的100万元。
2、子公司南京晶体的2016石英晶体谐振器产业化项目获得市经信委、市财政局批准补助资金100万元,计划市本级补助50万元,区县(开发区)补助50万元,目前南京晶体收到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补助款50万元。
3、子公司南京晶体的“4+8”以外的重点工业投资补助项目获得市经信委、市财政局批准补助资金100万元,目前已收到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补助款100万元。
三、对本公司影响
1、公司获得电容式触摸屏项目补助款100万元将计入2011年营业外收入。
2、子公司南京晶体2016石英晶体谐振器产业化项目获得的50万元将计入2011年该公司营业外收入。
3、子公司南京晶体“4+8”以外的重点工业投资补助项目获得的100万元将计入2011年该公司营业外收入。
4、上述收入的确认以公司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华东科技 公告编号:2011-002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e Chem Solutions Corp.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签署了《合资经营合同》,共同投资成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南京中电熊猫触控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合资公司内容见公司分别于2010年12月6日、2010年12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10-065《对外投资》和2010-072《投资成立子公司》公告。
二、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中国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科二路28号。法定代表人:司云聪,职务:总经理,中国。
乙方:e Chem Solutions Corp.。法定地址:SCOTIA CENTRE,4TH FLOOR, P.O.BOX 2804,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CAYMAN ISLANDS。法定代表人:张原彰,职务:董事长,中国台湾。
1、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3000万元。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万元。
2、各方出资情况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75%。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等值于人民币750万元的可自由兑换币种现汇出资,占注册资本百分之25% 。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缴付。
3、合资经营范围:平面显示器件、电子线路及其他电子类产品。
4、合资公司董事会及监事
(1)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董事会成立之日;
(2)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2名,乙方委派1名。董事长1名,由甲方委派。董事任期为三年,经委派可以连任。合营各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
(3)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4)董事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
(5)公司设监事一名,由甲方委派。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5、经营管理机构
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股东双方提名,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 3 人,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
6、合资期限
合资公司的经营期限为二十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7、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的法律。
(2)合营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合资公司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如经过协商或调解无效,则提请仲裁。合营各方同意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仲裁,按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
三、备查文件
《南京中电熊猫触控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