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公司以下公告相关内容需要更正:
2011 年1月5日披露的《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全资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50)中公告编号更正为“2011-001”。
2011年1月6日披露的《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51)中公告编号更正为“2011-002”;议案里提及的日期“2011年6月31日”更正为“2011年6月30日”。
原文为: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将于2011年6月31日前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贷款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将于2011年6月31日前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贷款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将于2011年6月31日前向安顺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更正为: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将于2011年6月30日前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贷款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将于2011年6月30日前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贷款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将于2011年6月30日前向安顺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除以上内容需更正以外,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对因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