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1年01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景顺长城公司
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月7日

景顺长城公司

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
基金主代码260111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10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0-12-31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1.479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67,803,689.94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33,901,844.97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1.58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对2010年度第一次分红

备注:《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5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1-01-12
除息日2011-01-12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01-13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日:2011年01月12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1年01月13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1年01月14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1年01月1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有效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有效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11年01月12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11年01月12日前到销售网点办妥变更手续。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5、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 元初始面值或1 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6、咨询办法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invescogreatwall.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3)向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

7、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景顺长城内需贰号股票
基金主代码260109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10月1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0-12-31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1.240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990,106,278.06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495,053,139.03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1.38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对2010年度第一次分红

备注:《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 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5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1-01-11
除息日2011-01-11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01-12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日:2011年01月11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1年01月12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1年01月13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1年01月1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有效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有效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11年01月1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11年01月11日前到销售网点办妥变更手续。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5、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 元初始面值或1 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6、咨询办法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invescogreatwall.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3)向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

7、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股票
基金主代码260104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6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0-12-31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4.217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1,218,747,230.06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1.38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对2010年度第一次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1-01-11
除息日2011-01-11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01-12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日:2011年01月11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1年01月12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1年01月13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1年01月1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有效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有效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11年01月1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11年01月11日前到销售网点办妥变更手续。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5、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 元初始面值或1 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6、咨询办法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invescogreatwall.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3).向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

7、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景顺长城优选股票
基金主代码260101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3年10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0-12-31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1.1387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1,080,882,985.02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1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1-01-12
除息日2011-01-12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01-13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日:2011年01月12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1年01月13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1年01月14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1年01月1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有效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有效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11年01月12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11年01月12日前到销售网点办妥变更手续。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5、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 元初始面值或1 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6、咨询办法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invescogreatwall.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3)向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

7、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