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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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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根据《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确定2010年12月17日为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与2010年12月17日标的指数收盘值的千分之一基本一致。2010年12月17日,上证龙头企业指数收盘值为2,626.685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为1,137,752,523.50元,折算前基金份额总额为1,130,345,823份,折算前基金份额净值为1.007元。

 根据《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约定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基金份额折算比例为0.38320263(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8位),折算后基金份额总额为433,150,796.00份,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为2.627元。

 本基金管理人已根据上述折算比例,对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的基金份额进行了折算,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0年12月20日进行了变更登记。折算后的基金份额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整数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投资者可以自2010年12月21日起在其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指定的销售机构查询折算后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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