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股份(600389)将为公司受污染地块承担接近1.5亿元的土地修复费用。
公司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南通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承担土地修复费用的通知》,根据《环境保护法》、《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文件要求,要求公司对原姚港路生产区受污染地块进行土壤修复,修复费用应由公司承担。
按照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制定的江山股份退役场地污染土地修复方案,测算的土地修复费用为14901.76万元。公司称,相关修复费用将从搬迁补偿款中支付。(邢佰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