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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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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全体董事签名:

 王日文 张东晓 张国新

 刘传柱 霍利 陶云鹏

 陈礼东 施浩 张振华

 冯丽茹 李民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21日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国电南自指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南自总厂指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国电南自控股股东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指国电南自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9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指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指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千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除非特别指明,均为人民币元)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时间相关程序
2010年3月2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2010年3月31日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已完成,公司召开了2010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补充说明的议案》、《关于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议案》、《关于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的议案》。
2010年5月21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了国资产权[2010]381号《关于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同意国电南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2010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10年10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10年11月25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70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900万股A股股票。
2010年12月9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了大信验字[2010]第1-0119号《验证报告》,截至2010年12月9日12:00时止,8名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开设的专项账户,收到认购现金总额为779,999,959.20元。
2010年12月9日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扣除承销保荐费用18,039,999.27元(承销及保荐费用总额为18,739,999.27元,前期已支付保荐费700,000.00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761,959,959.93元划入公司专项账户。
2010年12月13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了大信验字[2010]第1-0120号《验资报告》,截至2010年12月13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79,999,959.20元,8名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扣除发行费用21,836,999.2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58,162,959.93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33,766,232.00元,计入资本公积 724,396,727.93元。
2010年12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发行数量为33,766,232股。

 4、发行价格

 经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即2010年3月3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21.55元/股。发行人于本次定价基准日后实施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每10 股转增5 股,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50 元(含税)。根据股东大会决议中关于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调整的原则调整后,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14.27元/股,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6,900万股。

 本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的原则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3.10元/股,该发行价格相当于前述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90%确定的除权除息后发行底价14.27元/股的161.88%。

 5、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发行对象为湖南湘投金天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募集资金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大信验字[2010]第1-0120号《验资报告》,截至2010年12月13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779,999,959.20元,扣除发行费用21,836,999.2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58,162,959.93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33,766,232.00元,计入资本公积724,396,727.93元。

 7、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为33,766,232股,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限69,000,000股。发行对象为8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认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股份分配数量,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与发行数量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申报价格

 (元/股)

发行价格

 (元/股)

配售数量

 (股)

认购金额

 (元)

限售期

 (月)

1湖南湘投金天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6.0023.105,000,000115,500,000.0012
2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5.9023.105,000,000115,500,000.0012
3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3.7023.105,000,000115,500,000.0012
4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3.7023.104,000,00092,400,000.0012
5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3.5023.104,000,00092,400,000.0012
6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3.3023.104,000,00092,400,000.0012
7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23.1023.103,383,11678,149,979.6012
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3.1023.103,383,11678,149,979.6012
合计  33,766,232779,999,959.20 

 

 1、湖南湘投金天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湘投金天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周慧

 成立日期:1996年3月21日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长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城M2组团C座501室

 经营范围:金属新材料及计算机软件的开发;经销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五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建筑材料(不含硅酮胶)、针纺织品及政策允许的矿产品、农副产品;提供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高科技项目的投资与合作。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根据相关规定,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股数:5,000,000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关联交易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2、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郁忠民

 成立日期:2001年4月27日

 注册资本:26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不含股票、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承销;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根据相关规定,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股数:5,000,000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关联交易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3、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建斌

 成立日期:2003年7月2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平工业园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证券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根据相关规定,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股数:5,000,000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关联交易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胡务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31日

 注册资本:6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15楼

 经营范围:各种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与机动车辆保险有关的其他财产保险业务,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根据相关规定,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股数:4,000,000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关联交易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5、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邓红国

 成立日期:1995年11月20日

 注册资本:245666.6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2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务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无。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根据相关规定,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股数:4,000,000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关联交易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6、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谢一群

 成立日期:2006年9月1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286号上海汇商大厦17楼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根据相关规定,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股数:4,000,000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关联交易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7、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蒋金华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13日

 注册资本:51610.6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户部街15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批发(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公路货运(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经营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纺织原料及制成品的研发、制造,仓储。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根据相关规定,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股数:3,383,116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关联交易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杨宇翔

 成立日期:1996年7月18日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承销(含主承销);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客户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无。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根据相关规定,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股数:3,383,116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关联交易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当事人

 1、发行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日文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新模范马路38号

 电话:025-83537368

 传真:025-83410871

 联系人:彭刚平、王晓东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保荐代表人:李维丰、匙芳

 项目协办人:唐明龙

 项目组成员:訾威、韩泽正

 联系电话:010-85120190

 传 真:010-85120211

 3、律师事务所: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沈永明

 办公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2号

 经办律师:李世建、杨立宇

 联系电话:025-83755066

 传 真:025-83755156

 4、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负责人:吴卫星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斌、王克东

 联系电话:010-82330558

 传 真:010-82327668

 5、验资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负责人:吴卫星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斌、王克东

 联系电话:010-82330558

 传 真:010-82327668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比较

 1、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截至2010 年11月29日)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性质持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1南自总厂165,056,98558.15%人民币

 普通股

18,356,985
2中国银行-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8,200,0002.89%人民币

 普通股

0
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5,819,1262.05%人民币

 普通股

0
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8L-FH001沪3,947,0671.39%人民币

 普通股

0
5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8L-FH002沪3,486,7481.23%人民币

 普通股

0
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300,0000.81%人民币

 普通股

0
7交通银行-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2,163,9830.76%人民币

 普通股

0
8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8C-CT001沪2,074,9950.73%人民币

 普通股

0
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1,931,8420.68%人民币

 普通股

0
10广州金骏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600,0000.56%人民币

 普通股

0

 

 2、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截至2010年12月17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10名股东及持股数量、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性质持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1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165,056,98551.97%人民币

 普通股

18,356,985
2中国银行-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7,600,0002.39%人民币

 普通股

0
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5,919,1261.86%人民币

 普通股

0
4湖南湘投金天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1.57%人民币

 普通股

5,000,000
4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000,0001.57%人民币

 普通股

5,000,000
4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1.57%人民币

 普通股

5,000,000
7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4,850,0451.53%人民币

 普通股

0
8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4,455,2271.40%人民币

 普通股

4,000,000
9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沪4,000,0001.26%人民币

 普通股

0
9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4,000,0001.26%人民币

 普通股

4,000,000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项目本次发行前本次变动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18,356,9856.47%33,766,23252,123,21716.41%
无限售条件股份265,500,00093.53%0265,500,00083.59%
股份总数283,856,985100.00%33,766,232317,623,217100.00%

 

 截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283,856,985股,南自总厂持有公司165,056,9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1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南自总厂持有公司165,056,985股,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股本总额的51.97%,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2、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758,162,959.93元。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显著下降,公司的资本结构、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财务风险将降低。

 3、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应用于电力行业和轨道交通行业,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于电力行业,因此对电力行业的销售占公司收入比例将会增加,对公司盈利能力的贡献也会增加。

 4、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南自总厂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为51.97%,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公司仍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在人员、资产、财务以及在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方面仍保持完整性和独立性。

 5、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进行调整,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动。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不会导致关联交易大幅增加而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全部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所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和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规定的条件,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本次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四节 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认为:“国电南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系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705号)进行,所发送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正式签署的 《股份认购合同》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最终发行对象及各发行对象的具体配售数量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法律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合法有效。”

 保荐机构声明

 本保荐机构已对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唐明龙

 保荐代表人:

 李维丰 匙芳

 法定代表人:

 岳献春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12月21日

 公司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李世建 杨立宇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沈永明

 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

 2010年12月21日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赵斌 王克东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吴卫星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21日

 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0]第1-0120号)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赵斌 王克东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吴卫星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21日

 (此页无正文,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21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以下备查文件,投资者可以在本公司查阅。

 1、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2、保荐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重要文件。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10-051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发行数量和价格

 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33,766,232股

 发行价格:23.10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779,999,959.20元

 募集资金净额:758,162,959.93元

 2、发行对象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发行对象配售数量

 (股)

认购金额

 (元)

限售期

 (月)

1湖南湘投金天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115,500,000.0012
2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115,500,000.0012
3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000,000115,500,000.0012
4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4,000,00092,400,000.0012
5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4,000,00092,400,000.0012
6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000,00092,400,000.0012
7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3,383,11678,149,979.6012
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383,11678,149,979.6012
合计33,766,232779,999,959.20 

 

 3、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0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该部分新增股份预计可上市交易的时间为2011年12月17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交易日。

 4、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南自”、“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了以下程序:

 

 

 

 

 

 

 

 

 

 

 

 

 

 

 

 

 

 

 

 

 

 

 

 

 

 

 

 

 

 

 

 

 

 

 

 

 

 

 

 

 

 

 

 

 

 

时间相关程序
2010年3月2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2010年3月31日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已完成,公司召开了2010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补充说明的议案》、《关于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议案》、《关于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的议案》。
2010年5月21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了国资产权[2010]381号《关于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同意国电南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2010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10年10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10年11月25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70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900万股A股股票。
2010年12月9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了大信验字[2010]第1-0119号《验证报告》,截至2010年12月9日12:00时止,8名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开设的专项账户,收到认购现金总额为779,999,959.20元。
2010年12月9日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扣除承销保荐费用18,039,999.27元(承销及保荐费用总额为18,739,999.27元,前期已支付保荐费700,000.00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761,959,959.93元划入公司专项账户。
2010年12月13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了大信验字[2010]第1-0120号《验资报告》,截至2010年12月13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79,999,959.20元,8名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扣除发行费用21,836,999.2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58,162,959.93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33,766,232.00元,计入资本公积 724,396,727.93元。
2010年12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情况

 国电南自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33,766,232股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2、发行数量:33,766,232股。

 3、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3.10元/股,该发行价格相当于前述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90%确定的除息后发行底价14.27元/股的161.88%。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发行对象为湖南湘投金天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6、承销方式:代销。

 7、募集资金量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79,999,959.2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登记手续费等)21,836,999.2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58,162,959.93元。

 8、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2010年12月9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了大信验字[2010]第1-0119号《验证报告》,截至2010年12月9日12:00时止,8名发行对象已将现金认购部分的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开设的专项账户,收到认购现金总额为779,999,959.20元。

 2010年12月13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了大信验字[2010]第1-0120号《验资报告》,截至2010年12月13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79,999,959.20元,扣除发行费用21,836,999.2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58,162,959.93元,其中新增股本33,766,232元,新增资本公积724,396,727.93元。

 2010 年12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权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

 (四)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全部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所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和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规定的条件,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本次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发行人律师意见

 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认为:“国电南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系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705号)进行,所发送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正式签署的 《股份认购合同》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最终发行对象及各发行对象的具体配售数量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法律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合法有效。”

 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序号发行对象申报价格

 (元/股)

发行价格

 (元/股)

配售数量

 (股)

认购金额

 (元)

限售期

 (月)

1湖南湘投金天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6.0023.105,000,000115,500,000.0012
2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5.9023.105,000,000115,500,000.0012
3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3.7023.105,000,000115,500,000.0012
4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3.7023.104,000,00092,400,000.0012
5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3.5023.104,000,00092,400,000.0012
6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3.3023.104,000,00092,400,000.0012
7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23.1023.103,383,11678,149,979.6012
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3.1023.103,383,11678,149,979.6012
合计  33,766,232779,999,959.20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0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该部分新增股份预计可上市交易的时间为2011年12月17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湖南湘投金天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湘投金天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周慧

 成立日期:1996年3月21日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长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城M2组团C座501室

 经营范围:金属新材料及计算机软件的开发;经销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五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建筑材料(不含硅酮胶)、针纺织品及政策允许的矿产品、农副产品;提供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高科技项目的投资与合作。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根据相关规定,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股数:5,000,000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关联交易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2、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郁忠民

 成立日期:2001年4月27日

 注册资本:26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不含股票、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承销;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根据相关规定,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股数:5,000,000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关联交易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3、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建斌

 成立日期:2003年7月2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平工业园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证券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根据相关规定,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股数:5,000,000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关联交易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胡务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31日

 注册资本:6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15楼

 经营范围:各种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与机动车辆保险有关的其他财产保险业务,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根据相关规定,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股数:4,000,000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关联交易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5、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邓红国

 成立日期:1995年11月20日

 注册资本:245666.6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2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务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无。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根据相关规定,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股数:4,000,000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关联交易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6、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谢一群

 成立日期:2006年9月1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286号上海汇商大厦17楼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根据相关规定,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股数:4,000,000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关联交易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7、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蒋金华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13日

 注册资本:51610.6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户部街15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批发(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公路货运(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经营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纺织原料及制成品的研发、制造,仓储。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根据相关规定,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股数:3,383,116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关联交易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杨宇翔

 成立日期:1996年7月18日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承销(含主承销);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客户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无。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根据相关规定,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股数:3,383,116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关联交易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比较

 1、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截至2010年11月29日)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性质持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1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165,056,98558.15%人民币

 普通股

18,356,985
2中国银行-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8,200,0002.89%人民币

 普通股

0
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5,819,1262.05%人民币

 普通股

0
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8L-FH001沪3,947,0671.39%人民币

 普通股

0
5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8L-FH002沪3,486,7481.23%人民币

 普通股

0
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300,0000.81%人民币

 普通股

0
7交通银行-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2,163,9830.76%人民币

 普通股

0
8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8C-CT001沪2,074,9950.73%人民币

 普通股

0
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1,931,8420.68%人民币

 普通股

0
10广州金骏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600,0000.56%人民币

 普通股

0

 

 2、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截至2010年12月17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10名股东及持股数量、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性质持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1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165,056,98551.97%人民币

 普通股

18,356,985
2中国银行-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7,600,0002.39%人民币

 普通股

0
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5,919,1261.86%人民币

 普通股

0
4湖南湘投金天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1.57%人民币

 普通股

5,000,000
4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000,0001.57%人民币

 普通股

5,000,000
4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1.57%人民币

 普通股

5,000,000
7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4,850,0451.53%人民币

 普通股

0
8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4,455,2271.40%人民币

 普通股

4,000,000
9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沪4,000,0001.26%人民币

 普通股

0
9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4,000,0001.26%人民币

 普通股

4,000,000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项目本次发行前本次变动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18,356,9856.47%33,766,23252,123,21716.41%
无限售条件股份265,500,00093.53%0265,500,00083.59%
股份总数283,856,985100.00%33,766,232317,623,217100.00%

 

 截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283,856,985股,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持有公司165,056,9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1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持有公司165,056,985股,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股本总额的51.97%,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2、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758,162,959.93元。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显著下降,公司的资本结构、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财务风险将降低。

 3、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应用于电力行业和轨道交通行业,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于电力行业,因此对电力行业的销售占公司收入比例将会增加,对公司盈利能力的贡献也会增加。

 4、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为51.97%,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公司仍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在人员、资产、财务以及在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方面仍保持完整性和独立性。

 5、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进行调整,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动。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不会导致关联交易大幅增加而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当事人

 1、发行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日文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新模范马路38号

 电话:025-83537368

 传真:025-83410871

 联系人:彭刚平、王晓东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保荐代表人:李维丰、匙芳

 项目协办人:唐明龙

 项目组成员:訾威、韩泽正

 联系电话:010-85120190

 传 真:010-85120211

 3、律师事务所: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沈永明

 办公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2号

 经办律师:李世建、杨立宇

 联系电话:025-83755066

 传 真:025-83755156

 4、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负责人:吴卫星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斌、王克东

 联系电话:010-82330558

 传 真:010-82327668

 5、验资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负责人:吴卫星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斌、王克东

 联系电话:010-82330558

 传 真:010-82327668

 七、备查文件

 1、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尽职调查报告;

 2、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

 3、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证明;

 5、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发行申报材料。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10-052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国家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和全面推进高耗能企业的节能减排,节能减排产品的快速发展将为相关设备行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电南自)与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合康变频,证券代码:300048)于2010年12月20日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将对国电南自与合康变频在变频技术、节能减排专业等方面进行的战略合作产生重大影响,并对国电南自未来发展提供重大机遇。

 合康变频是一家从事研发、生产、销售各种高压变频器的高科技企业。该公司于2010年1月20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是国内首家获得国家煤矿防爆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KY认证的高压变频器生产企业。该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HIVERT高压变频器,在电力系统以外的市场有着较强的开拓能力。

 上述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双方一致认为应在变频技术、节能减排技术、调速技术领域加大技术、产品、业务方面的合作力度,并不断探寻资本合作模式和新的合作业务领域。在合作中实现互利双赢,共同为各自的股东做出最大回报和国家节能减排做出新的贡献。

 二、双方一致同意在变频方面开展深度合作,相互支持,共谋发展。双方同意抓住国家节能减排的发展机遇,依托双方各自优势开展战略合作,着力打造集研发、设计、生产、工程、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合作模式。

 三、双方在以上领域合作中,采取整体规划、战略协同、分步实施的原则。探讨资本合作的方式,形成包括合资公司在内的合作方式,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和技术资源,共同做大做强变频产品业务。

 四、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建立工作小组,制订详细的合作计划,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合作事宜,共同推进双方合作工作的全面落实。

 上述框架性协议的签署,仅确定双方合作意向,该事项有待于合作双方积极推进,并且相关合作方还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因此,该合作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对上述框架性协议内容进展实施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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