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公司债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司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公司已聘请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本公司亦已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凡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公司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及摘要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对公司以下事项予以特别关注:
一、受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2007年至2008年上半年,中国人民银行6次向上调整存贷款基准利率;2008年9月以来,受到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利率调整开始转向,中国人民银行连续4次降息。随着全球经济复苏,2010年1月18日起,人民银行开始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目前为止已上调三次。从长期来看,中国人民银行今后会按照货币政策要求,适时适度根据情况变化对利率进行调整。由于本期公司债券采取固定利率形式且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利率发生变化,可能会使投资者投资公司债券的实际收益水平存在不确定性。
二、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级,本期公司债券的评级结果为AA+。该级别反映了煤气化本期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但公司所处的行业受宏观经济景气度波动影响较大;公司第一焦化厂的关停及搬迁也会对公司的稳定经营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三、煤炭开采业务受地质状况及其他自然现象的影响,在生产过程中易产生安全隐患。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2起较大安全事故,但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尽管本公司已积累多年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但不能完全排除因安全事故的发生而导致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受到影响的可能性。
四、本公司的业务涉及焦炭、煤炭以及煤化工产品生产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矿井水、煤矸石、煤层气、噪声、煤尘、二氧化硫等都对区域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煤矿井下采掘可能会造成地表沉陷。同时,我国政府目前正趋于更为严格地执行有关环保的法律及法规,并可能通过和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标准,进而增加公司在环保方面的支出,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公司的主要收入来自煤炭(包括焦炭)及其相关业务,宏观经济的波动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有较大的影响,本公司面临着较大的行业周期性和价格波动的风险。由于2009年以来煤焦市场一直未出现明显好转迹象,我公司主导产品焦炭单价同比下跌幅度较大,同时公司主要外销商品销售量较去年同期减少较多,导致公司2009年业绩同比下降幅度较大。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324,837.87万元,同比下降31.40%;实现营业利润56,278.22万元,同比下降32.80%;实现净利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951.36万元,同比下降40.17%。201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9,402.22万元,同比上升14.31%;实现营业利润29,012.87万元,同比上升38.82%;实现净利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492.26万元,同比上升44.58%。
六、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由于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试点阶段,可能会出现公司债券交易不活跃甚至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从而使公司债券缺乏流动性。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煤气化、股份公司 |
指 |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集团公司或煤气化集团 |
指 |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阳煤集团、担保人或保证人 |
指 |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流通股股东 |
指 |
持有煤气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 |
股权分置改革/股改 |
指 |
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 |
股东大会 |
指 |
本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本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本公司监事会 |
公司章程 |
指 |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普通股、A股 |
指 |
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人民币普通股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公司债券、煤气化公司债 |
指 |
本公司本次拟发行的总金额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 |
本次发行、本期发行 |
指 |
本公司本次向机构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总金额不超过10亿元、票面金额为100元公司债券的行为 |
原股东 |
指 |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煤气化股东 |
持有人 |
指 |
根据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煤气化公司债的投资者 |
赎回 |
指 |
发行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公司债券的行为 |
回售 |
指 |
公司债券持有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公司债券卖给发行人的行为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评级报告》 |
指 |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不超过10亿元公司债券首次信用评级报告》 |
《募集说明书》 |
指 |
本募集说明书,即《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人民银行 |
指 |
中国人民银行 |
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省国资委 |
指 |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土资源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
国家环保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国家安监局 |
指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国家煤矿安监局 |
指 |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
指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发行人律师、律师 |
指 |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
发行人会计师、会计师、立信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名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资信评估机构、鹏元资信 |
指 |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试点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
报告期、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07、2008年和2009年及2010年1-6月 |
第一焦化厂、焦化厂 |
指 |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 |
第二焦化厂、太原市城市煤气工程气源厂 |
指 |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焦化厂 |
灵石华苑煤业、灵石华苑煤矿 |
指 |
山西灵石华苑煤业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龙泉煤矿、龙泉项目 |
指 |
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嘉乐泉煤矿 |
指 |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嘉乐泉煤矿 |
炉峪口煤矿 |
指 |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炉峪口煤矿 |
华南煤矿、南山煤矿 |
指 |
山西华南煤化有限公司 |
东河煤矿 |
指 |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东河煤矿 |
离石煤矿 |
指 |
山西神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华胜煤矿 |
指 |
山西蒲县华胜煤业有限公司(尚处于筹备阶段)
2010 年3 月11 日,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批复同意本公司与山西蒲县安泰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大股东曹银虎共同设立山西蒲县华胜煤业有限公司,并以资产收购的方式整合改造山西蒲县安泰、洼里、东胜煤矿及东胜福利洗煤厂的相关资产,本公司持有该公司70%股权。 |
焦煤 |
指 |
国内主要用于炼焦的煤种。有很强的炼焦性,中等的挥发分(约16%—28%),由焦煤炼成的焦炭具有非常优良的性质,焦煤主要产于山西省和河北省 |
肥煤 |
指 |
中等及中高挥发分的强粘结性烟煤。加热时能产生大量胶质体。单独炼焦能生成熔融性好、强度高、耐磨性也高的焦炭,但焦炭横裂纹较多,根部常有蜂焦。它是炼焦配煤中的基础煤 |
精煤 |
指 |
经洗选加工供炼焦用或其他用途的洗选煤炭产品的总称 |
1/3焦煤 |
指 |
介于焦煤、肥煤和气煤之间的过渡煤,具有很强的粘结性和中高等挥发分,单独用来炼焦时,可以形成熔融性良好、强度较大的焦炭。因此,它是良好的配煤炼焦的基础煤。 |
COD |
指 |
化学耗氧量(chemical oxygen demand) 亦称“化学需氧量”,简称“耗氧量”。用化学氧化剂(如高锰酸钾、重铬酸钾)氧化水中需氧污染物质时所消耗的氧气量,常以符号COD表示。计量单位为mg/L。是评定水质污染程度的重要综合指标之一。 COD的数值越大,则水体污染越严重。 |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和各分项之和不一致之处,均因四舍五入所致。 |
一、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文)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Taiyuan Coal Gasification Co., LTD
2、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和平南路83号
3、股票简称:煤气化
4、股票代码:000968
5、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公司债券发行批准情况
1、2009年2月16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09年3月12日,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向股东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决议的有效期、对董事会的授权等事项,决议主要内容如下:
(1)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具体的发行规模。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可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3)债券期限:本次债券的期限为5-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6)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德意志银行大厦22层)
签署日期:2010年11月2日
(下转A30版)
(上接A29版)
①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相关的法律文件和协议。
②决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利率、募集资金用途、是否设计回售或赎回等条款、发行时间(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发行上市场所、具体申购办法、公司股东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安排、确定相关担保安排等事项。
③决定及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④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审核的申报事宜。
⑤根据相关证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上市规则,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⑥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及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事宜。
⑧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3、2009年9月7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决议主要内容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2)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为:5年期公司债券发行不超过3亿元;7年期公司债券发行不超过7亿元。
(3)债券利率
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债券持有人逾期不兑付则不另计利息。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4)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5)回售或赎回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不设回售或赎回条款。
(6)还本付息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由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9)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采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方式进行。
(10)发行时间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发行完成。
(11)拟上市交易场所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12)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①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②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③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④主要责任人不得离任。
公司在按约定足额支付当期债券本息后,上述限制性措施将自动解除。
(13)公司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组成人员包括公司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保证本息偿付。
(三)公司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2010年10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 [2010]1476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发行人民币不超过10亿元公司债券。
(四)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1、本期公司债券的名称
本期公司债券的名称为“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公司债券”。
2、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人
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人为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
3、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其中,5年期品种不超过3亿元,7年期品种不超过7亿元。
4、本期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及认购单位
本期公司债券每一张票面金额为100元。认购单位为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人民币1,000元。
5、发行价格
本期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
6、债券期限
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5年及7年。
7、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债券持有人逾期不兑付则不另计利息。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8、赎回条款/回售条款
本期公司债券未设赎回条款/回售条款。
9、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即2010年11月4日。公司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其中5年期公司债券自2011年至2015年间每年的11月4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同),到期日为2015年11月3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7年期公司债券自2011年至2017年间每年的11月4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到期日为2017年11月3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或本金。本期公司债券的付息和本金兑付工作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10、担保方式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公司债券提供了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根据鹏元资信出具的《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不超过10亿元公司债券首次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公司债券在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条件下的信用等级为AA+级。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在《评级报告》正式出具后每12个月发布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不定期跟踪自《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进行。资信评级机构将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行跟踪评级。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若发生变化,资信评级机构将在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下1个工作日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的变化;若无变化,资信评级机构将在不定期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
12、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发行对象
(1)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发行:在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4、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采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方式进行。
15、承销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6、发行费用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总计费用(包括承销和保荐费用、委托管理费用、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等)预计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1.8%。
(五)本期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安排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
公司将在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向深交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1、发行人: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和平南路83号
法定代表人:王良彦
联系人:刘恩孝
电话:0351-6019365
传真:0351-6199887
2、担保人: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西省阳泉市北大西街5号
法定代表人:任福耀
联系人:董喜贵
电话:0353-7081988
传真:0353-7071144
3、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德意志银行大厦22层
法定代表人:侯巍
项目主办人:单晓蔚、崔学良
经办人:万军、左刚、曹映雪、李薇、杨斌
联系电话:010-59026657
传 真:010-59026602
4、副主承销商及分销机构
(1)副主承销商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经办人:刘轶、周涛、刘洋
联系电话:010-63081151 / 63081063 / 63081062
传真:010-63081061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朝阳区安华外馆斜街甲1号泰利明苑A座二区4层
法定代表人:高坚
经办人:李臣刚
联系电话:010-58199782
传真:010-58199780
(2)分销商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号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经办人:刘婷婷
联系电话:021-50586660-8575
传真:021-5820134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经办人:孙恬、罗东
联系电话:021-61038302 / 61357583
传真:021-61356530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经办人:度万中、张杨、赵鑫岱
联系电话:0755-83716870
传真:0755-83704574
5、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汉威大厦东区5A1
负责人:刘鸿
签字律师:宋颖、孙蕊
电话:010-52019988
传真:010-65612322
6、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4楼
负责人:朱建弟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旻、刘志红、于玮
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7、资信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3号平安大厦1006室
法定代表人:刘思源
联系人:林心平、张飞、王军
电话:010-66216006-827
传真:010-66212002
8、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同前
9、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华贸中心支行
账户户名: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账号:0200234529027300258
10、公司债券申请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法定代表人:宋丽萍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275
11、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总经理:戴文华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二、担保事项和评级情况
(一)担保事项
本期公司债券由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担保人偿债能力分析
阳煤集团的前身是阳泉矿务局,始建于1950年1月,1997年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是原煤炭工业部直属的94家国有重点煤炭企业之一,1998年划归山西省政府管理。阳煤集团是全国500家最大的工业企业之一,2008年位列全国500强企业第217位、全国煤炭工业100强第11位、山西企业100强第8位。
2008年,阳煤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24.29亿元,利润总额16.02亿元,净利润10.61亿元,经营性净现金流75.55亿元。
截至2009年9月30日,阳煤集团(合并报表口径)资产总额为769.17亿元,负债总额为534.54亿元,所有者权益234.6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9.50%。(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总体而言,阳煤集团是我国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之一,资产规模大,财务实力强,资信情况良好,经鹏元资信评级,其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其提供的担保可有效提高本期债券的保障程度,有利于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2、担保函
2009年5月9日,阳煤集团向发行人出具了《担保函》,为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评级情况
1、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的涵义
鹏元资信评定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公司债券在阳煤集团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条件下的信用等级为AA+级。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公司债券的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
2、有无担保情况下评级结论的差异
阳煤集团为本期公司债券提供了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鹏元资信基于对本公司自身运营实力和担保人的综合评估,评定本期公司债券有担保的信用等级为AA+级和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是公司依靠自身现金流和各种融资方式,同时考虑发行本期公司债券的规模和期限等因素,公司偿还全部债务的能力,是对公司长期信用等级的评估,可以等同于本期公司债券无担保情况下的信用等级。
3、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自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鹏元资信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鹏元资信将持续关注评级主体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评级主体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评级主体的信用状况。
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12个月进行一次。不定期跟踪自本次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开始。鹏元资信将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行跟踪评级。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设立、上市及历次股本变化情况
1、公司设立、上市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山西神州煤电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1998]163号文批准,由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北京华煤工贸公司、中煤多种经营工贸总公司、四达矿业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于1998年12月22日正式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为24,519万元。根据发行人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并办理变更登记,2004年9月6日起,发行人名称由山西神州煤电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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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2000年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1999)97号批准及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0]47号批准,同意本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向社会公开发行流通股15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60元,发行总市值69,000万元。本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后,公司总股本为39,519万股。
首次公开发行后股本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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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设立以来历次股本变化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请参见上文。
(2)股权分置改革
2005年11月21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具体内容为由原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3股股票对价。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总数不变,原非流通股转变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由245,190,000股减少为200,191,9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62.04%降至50.66%;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由150,000,000增加为194,998,0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37.96%上升为49.34%。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本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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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等有关规定,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北京华煤工贸公司、中煤多种经营工贸总公司、四达矿业公司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承诺,所持有的煤气化非流通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至2006年12月5日,上述四家法人股东限售承诺履行完毕,其持有的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具备上市流通条件。
上述限售解除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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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7年度利润分配暨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截至2007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1,715,028.89元,以200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5,190,000股为基数,每10股送3股并派送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158,076,000.00元,分红派息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13,747,000股。
2008年5月15日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16日为实施日。
上述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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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前公司的股本结构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实行股权分置改革时特别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第二十五个月至第四十八个月内,煤气化集团如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价格不得低于6.8元/股(若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该最低出售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至2008年12月5日,该限售承诺履行完毕。
2007年12月5日及2008年12月9日,公司分两次安排煤气化集团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条件上市流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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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2010年6月30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以上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公司组织架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1、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
本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监事会中设有职工代表。本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
2、公司的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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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名称: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良彦
注册资本:127,989.93万元
成立日期:1983年
主营业务:煤炭开采及运销;电力供应;焦炭、煤气、洗精煤的生产、加工与销售;煤气技术咨询、管网设计、安装维修等。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09年12月31日,煤气化集团总资产774,684.02万元,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9,458.57万元,200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0,522.54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953.96万元。截至2010年6月30日,煤气化集团总资产871,419.29万元,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18,139.84万元,201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39,288.56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214.45万元。(2010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所持发行人的股票的质押情况说明:截至2010年6月30日,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为254,037,75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45%。其中,已质押的股份数量为6,799万股,具体质押情况为:全部为太原市财政局承担集团公司借入的亚洲开发银行再转贷款人民币11,019万元提供质押担保,其中5,230万股为原质押股份,1,569万股为分红红股。
2、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
■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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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的主营业务
1、公司的经营范围
原煤、焦炭、煤气(限下属有生产经营资格单位经营)及洗精煤、煤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化肥(仅限硫酸铵)的生产、运销。液化石油气的运销。普通货运、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一类汽车维修(小型整车维护、修理及专项维修),汽车配件及润滑油脂的销售。
2、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的主要用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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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构成(合并报表数据)
(1)分行业的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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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产品的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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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地区的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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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产品的生产能力和产量
2007年2月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安监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联合下发《关于神华、中煤集团2006年煤矿生产能力复核结果的批复》(发改运行[471]号),公司2006年煤炭生产能力为382万吨,由于东河煤矿辛庄井资源枯竭,产能减少15万吨,2009年公司煤矿核定产能为367万吨。公司2006年煤矿生产能力为382万吨,报告期内公司煤矿核定产能没有变化。2009年度,公司的原煤产量为321.12万吨。此外,公司所属的灵石华苑煤矿将在2010年完成技改,届时年生产能力将达到60-90万吨;公司所属的龙泉煤矿预计将在2012年完全投产,设计产能为500万吨/年,主要煤种是国内外煤炭市场紧缺的优质炼焦配煤和主焦煤,市场缺口大,供不应求,项目建成后将提升公司的煤炭储备,并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公司的两个焦化厂是太原市的主要气源厂,现有冶金焦炭170万吨的年产能,其中第一焦化厂年产能为70万吨,采用炭化室高度为4.3米的58-Ⅱ型72孔和JTL43-80型36孔顶装焦炉;第二焦化厂年产能为100万吨,拥有两座高度为6米的JN60型50孔焦炉。报告期内公司焦炭产能没有变化,2009年度公司的焦炭产量为134.23万吨。
(六)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本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在煤炭与消费用燃料行业分类的36家上市公司中主要经营指标排名如下:总资产排名第22位,营业收入排名第21位,净利润排名第21位,基本每股收益排名第17位,净资产收益率(加权)排名第18位(数据来源:WIND资讯)。公司的资产规模虽然在煤炭开采业中属于较小的,但是主要盈利指标排名相对靠前,说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在行业中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2、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产业链优势
公司生产经营主要以焦炭为主,同时大力发展煤炭业务和煤化工业务。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焦炭、煤炭收入分别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60%、30%左右,而煤化工业务尚处在起步阶段,约占公司营业收入的4.12%;公司规划今后将形成煤焦油深加工30万吨、焦炉煤气合成甲醇10万吨的产能;实现销售收入6亿元、利润1亿元。
(2)产品和资源优势
公司的焦炭质量较高,具有灰分低,低硫、低磷、强度高的特点,能够有效降低炼钢企业的能耗。公司对焦炭的销售采取直销模式,产品约90%销往京、津、唐地区。得益于公司优良的焦炭品质和稳定的供货能力,公司和客户建立了长期信赖的合作伙伴关系。2009年公司前5大客户的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46.55% 左右,客户群主要是首钢、唐钢、河北钢铁等国内大型钢铁集团,这类客户对焦炭的需求量大且比较稳定,有利于公司的产品销售和降低货款回收风险。
(3)政府支持优势
公司承担着太原市居民用气的政策性任务,和地方政府良好的关系使公司得到环保、税收等多方面的支持,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
(4)人才技术优势
经过多年的生产实践,煤气化培养和造就了采煤、选煤、炼焦、制气、煤化工、电力等各专业的技术人员、技工队伍和管理人才,形成了一体化生产、多元化经营、产运销良性循环的运作机制,积累了煤炭综合利用跨行业、多产业平衡发展的管理经验,为煤气化把煤焦气化核心产业做实做强奠定了人才技术基础。
(5)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2009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整体保持良好态势,实现营业收入324.837.87万元;营业利润56,278.2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实现37,951.36万元。公司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投资回报获得“十佳最重回报上市公司”的称号,以优良的信息披露质量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评比中被评为优秀。
公司上市以后,一直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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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规范的法人治理、优秀的经营业绩以及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在市场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四、公司的资信情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额度为8.3亿元,已使用额度3.3亿元。
(二)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的资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包括焦炭)生产与销售。公司报告期内与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按照销售合同的约定及时交付产品,未发生严重违约行为。公司客户实力较强,资信较好,均能按时支付货款。2007年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2008年末公司应收账款比上年同期增加3.36亿元,主要是由于受到金融风暴的波及,国内钢铁市场急剧恶化,钢铁企业大幅限产,煤焦市场需求锐减,焦炭销售十分困难,货款回收较为困难。面对困境,公司为保障销售,占领市场份额,及时调整营销策略,部分主要客户的资金回笼周期延长,使得应收账款2008年比2007年增加额度较大。2009年金融危机对钢铁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所缓解,另外公司加强清欠力度,因此2009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为35,557.85万元,比上年末减少1.52亿元,2010年6月30日应收账款为36,313.01万元。
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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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客户之间不存在同属相同的实际控制人情形,与本公司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没有任何权益。
公司在与供应商发生业务往来时,未出现严重违约行为。
(三)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及偿还情况
2006年11月3日公司发行一年期短期融资债券5亿元,2007年到期已按时足额兑付。除此之外,公司报告期未发行过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
(四)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按本次发行规模上限10亿元计算,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为10亿元,占公司2009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35.78%,不超过40%,占2010年6月30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34.22%,不超过40%。
(五)近三年及一期偿债能力财务指标(母公司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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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财务会计信息
(一)合并报表口径
1、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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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股净资产与净资产收益率情况
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九号)》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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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母公司报表口径
1、主要财务指标
■
2、每股净资产与净资产收益率情况
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九号)》的规定,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净资产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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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的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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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的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六、募集资金运用
根据《试点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0亿元。
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规模上限10亿元计算,约2.3亿元用于偿还短期银行借款,约7.7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拟偿还贷款情况如下:
■
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额度为8.3亿元,已使用额度3.3亿元。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如下影响:
(一)将会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提高负债管理水平
截至2010年6月30日,依据母公司财务报表,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97.67%,流动比率为0.65。为降低财务的流动性风险,公司需要对债务结构进行调整,适当增加中长期债务融资。
以2010年6月30日母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并假设不发生其他重大资产、负债和权益变化的情况下,按本次发行规模上限10亿元计算且按募集资金用途使用本次所募资金后,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将下降为60.73%,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将上升为39.27%,流动比率将提高为1.22,公司的债务结构将得到优化。同时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虽然将由目前的43.22上升为51.72%,但仍保持在较为合理的水平。
(二)将会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近年来,公司资金需求随生产和销售规模的扩大而不断增长,自有资金已难以满足当前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可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并且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按目前的银行贷款利率水平以及本期公司债券预计的发行利率进行测算,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后,公司每年可节省一定的财务费用,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可以锁定公司财务成本,避免利率波动的风险
2007年以来,人民银行6次向上调整了存贷款基准利率,从2008年9月开始又连续几次降息,随着全球经济复苏,2010年1月18日起,人民银行开始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目前为止已上调三次。但总体来看,目前的利率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从长期来看,不排除利率上下波动的可能性,通过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可以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避免由于利率上升带来的风险。
(四)可以为公司的经营扩张提供流动资金
近年来,煤炭行业步入景气阶段,公司主业发展迅速,各项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尽管在2008年四季度受到下游行业的影响,煤焦价格持续走低,但是在2009年一季度已经有所回暖,趋于稳定,同时公司所产原煤主要属于主焦煤,经济危机对其价格影响较其他煤种要小。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流动资金需求也将随之增长。此外,公司在2008年还收购了灵石华苑煤业的部分股权,龙泉项目也在稳定推进,同时公司也积极推进规模化园区建设,需要持续融资以进行资产整合并提供充足的流动资金以支持不断扩大的生产经营规模。因此,在目前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流动资金相对紧张的情形下,使用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来满足流动资金不断增长的需求是十分必要的。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拟用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财务杠杆比率,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和资金运营效率,满足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此外,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将提高公司长期负债的比重,优化公司的债务结构,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2日
| 事项 | 时间 |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 | 2010年11月2日 |
| 预计发行日期 | 2010年11月4日 |
| 网上申购 | 2010年11月4日 |
| 网下认购 | 2010年11月4日-2010年11月8日 |
| 预计上市日期 | 2010年11月 |
| 股东名称 | 股份类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股 | 239,340,000 | 97.61 |
| 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 国家股 | 4,550,000 | 1.86 |
| 北京华煤工贸公司 | 国有法人股 | 650,000 | 0.27 |
| 中煤多种经营工贸总公司 | 国有法人股 | 325,000 | 0.13 |
| 四达矿业公司 | 国有法人股 | 325,000 | 0.13 |
| 合 计 | 245,190,000 | 100.00 |
| 股份类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 245,190,000 | 62.04 |
| 国家股 | 4,550,000 | 1.15 |
| 国有法人股 | 240,640,000 | 60.89 |
| 二、上市流通股份 | 150,000,000 | 37.96 |
| 合 计 | 395,190,000 | 100.00 |
| 股份类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国家持股 | 3,714,933 | 0.94 |
| 国有法人持股 | 196,475,067 | 49.72 |
| 高管持股 | 1,950 | 0.00 |
| 小计 | 200,191,950 | 50.66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人民币普通股 | 194,998,050 | 49.34 |
| 股本合计 | 395,190,000 | 100.00 |
| 股份类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国有法人持股 | 195,413,658 | 49.45 |
| 高管持股 | 2,450 | 0.0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国家持股 | 3,714,933 | 0.94 |
| 人民币普通股 | 196,058,959 | 49.61 |
| 股本合计 | 395,190,000 | 100.00 |
| 股份类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国有法人持股 | 202,663,055 | 39.45 |
| 高管持股 | 1,425 | 0.0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国有法人持股 | 51,374,700 | 10.00 |
| 国家持股 | 4,829,413 | 0.94 |
| 人民币普通股 | 254,878,407 | 49.61 |
| 股本合计 | 513,747,000 | 100.00 |
| 股份类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国有法人持股 | 254,037,755 | 49.45 |
| 国家持股 | 4,829,413 | 0.94 |
| 人民币普通股 | 254,879,832 | 49.61 |
| 股本合计 | 513,747,000 | 100.00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
性质 | 持股
比例 | 持股
总数 |
| 1 |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股东 | 49.45% | 254,037,755 |
| 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1.27% | 6,500,000 |
| 3 |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股东 | 1.14% | 5,866,377 |
| 4 |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1.06% | 5,460,000 |
| 5 | 中国银行-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1.00% | 5,112,910 |
| 6 | 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 国家股东 | 0.94% | 4,829,413 |
| 7 |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0.65% | 3,358,875 |
| 8 | 中国工商银行-天元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0.35% | 1,800,000 |
| 9 |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0.34% | 1,739,229 |
| 10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银保分红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0.32% | 1,647,981 |
| 企业全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经营范围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设立时间 | 所占权益比例 |
| 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90,000.00 | 煤矿、洗煤厂及铁路自备专线的投资;焦炭、煤制品、煤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的销售 | 太原市娄烦县 | 2006.09.08 | 42.00% |
| 山西神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 | 原煤开采、洗精煤、焦炭、煤化工生产及销售 | 山西吕梁市 | 2005.11.17 | 70.00% |
| 山西华南煤化有限公司 | 3,267.17 | 经销精煤、焦、铁、焦油、工矿设备等 | 山西临汾市 | 2000.10.30 | 78.57% |
| 北京金奥维科技有限公司 | 2,632.00 | 研发、制造、销售煤矿井下移动目标管理和矿用照明灯等 | 北京 | 2002.02.27 | 80.00% |
| 深圳神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3,050.00 | 投资兴办实业;物资供销业;咨询 | 深圳 | 2001.07.30 | 91.80% |
| 山西灵石华苑煤业有限公司 | 2,100.00 | 煤矿改扩建 | 山西晋中市灵石县 | 2004.08.03 | 70.00% |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100% |
|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
| | 47.67% |
|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49.45% |
|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现任公司职务 | 2009年在公司领取
报酬情况(万元) |
| 王良彦 | 男 | 1956年01月 | 董事长 | 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 |
| 胡耀庭 | 男 | 1954年11月 | 副董事长 | 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 |
| 杨晓 | 男 | 1956年07月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 |
| 刘恩孝 | 男 | 1950年10月 | 董事、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经理、北京金奥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19.98 |
| 姚毅明 | 男 | 1964年02月 | 董事、总会计师 | 19.55 |
| 张建平 | 男 | 1960年11月 | 董事、副总经理、运销分公司经理 | 25.17 |
| 秦联晋 | 男 | 1958年 | 现独立董事 | - |
| 朱剑林 | 男 | 1964年11月 | 现独立董事 | - |
| 陆军 | 男 | 1965年5月 | 现独立董事 | - |
| 王健 | 男 | 1959年8月 | 现监事会主席 | 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 |
| 赵宏达 | 男 | 1958年08月 | 监事 | 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 |
| 张向荣 | 男 | 1962年09月 | 监事 | 17.15 |
| 赵靖平 | 男 | 1961年10月 | 监事、第二焦化厂工会主席 | 17.98 |
| 米崇林 | 男 | 1959年10月 | 监事、嘉乐泉煤矿工会主席 | 18.91 |
| 胡能光 | 男 | 1954年05月 | 副总经理、山西灵石华苑煤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支部书记 | 18.43 |
| 景明生 | 男 | 1955年09月 | 副总经理、深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理 | 19.34 |
| 李金元 | 男 | 1962年04月 | 副总经理、生产管理部部长 | 24.34 |
| 王大力 | 男 | 1969年03月 | 副总经理 | 23.60 |
| 产品名称 | 主要用途 |
| 原煤 | 洗选后用于炼焦、发电。 |
| 精煤 | 用于炼焦。 |
| 焦炭 | 主要用于高炉炼铁和用于铜、铅、锌、钛、锑、汞等有色金属的鼓风炉冶炼,起还原剂、发热剂和料柱骨架作用。 |
| 焦油 | 生产塑料、合成纤维、医药、耐高温材料等的重要原料。 |
| 轻苯 | 合成苯乙烯,聚酰胺树脂、苯酚等化工产品。 |
| 硫铵 | 用作化肥,也用作焊药等织物防火剂。 |
| 煤气 | 城市居民生产、生活用气。 |
| 产品 | 2010年1-6月 | 2009年 | 2008年 | 2007年 |
营业
收入 | 比例
(%) | 营业
收入 | 比例
(%) | 营业
收入 | 比例
(%) | 营业
收入 | 比例
(%) |
| 煤炭 | 161,911.53 | 90.25 | 301,613.97 | 92.85 | 442,397.09 | 93.42 | 312,074.41 | 91.09 |
| 城市公用 | 3,260.54 | 1.82 | 6,006.02 | 1.85 | 6,955.99 | 1.47 | 7,874.19 | 2.30 |
| 化工产品 | 7,569.80 | 4.22 | 11,985.89 | 3.69 | 16,839.66 | 3.56 | 16,809.21 | 4.91 |
| 其他 | 6,660.34 | 3.71 | 5,231.99 | 1.61 | 7,335.17 | 1.55 | 5,850.48 | 1.71 |
| 合计 | 179,402.21 | 100.00 | 324,837.87 | 100.00 | 473,527.90 | 100.00 | 342,608.30 | 100.00 |
| 产品 | 2010年1-6月 | 2009年 | 2008年 | 2007年 |
营业
收入 | 比例(%) | 营业
收入 | 比例(%) | 营业
收入 | 比例(%) | 营业
收入 | 比例(%) |
| 焦炭 | 111,179.24 | 61.97 | 185,997.02 | 57.26 | 285,924.19 | 60.38 | 187,615.99 | 54.76 |
| 精煤 | 25,582.65 | 14.26 | 66,093.49 | 20.35 | 60,315.49 | 12.73 | 52,848.04 | 15.43 |
| 煤气 | 3,020.81 | 1.68 | 5,688.25 | 1.75 | 6,955.98 | 1.47 | 7,874.19 | 2.30 |
| 原煤 | 21,703.21 | 12.10 | 38,619.54 | 11.89 | 84,999.23 | 17.95 | 59,029.54 | 17.23 |
| 中煤 | 3,446.44 | 1.92 | 10,903.93 | 3.36 | 11,158.18 | 2.36 | 12,580.84 | 3.67 |
化工
产品 | 7,569.80 | 4.22 | 11,985.89 | 3.69 | 16,839.66 | 3.56 | 16,809.21 | 4.91 |
| 其他 | 6,900.07 | 3.85 | 5,549.76 | 1.71 | 7,335.17 | 1.55 | 5,850.48 | 1.71 |
| 合计 | 179,402.21 | 100.00 | 324,837.87 | 100.00 | 473,527.90 | 100.00 | 342,608.30 | 100.00 |
| 地区 | 2010年1-6月 | 2009年 | 2008年 | 2007年 |
营业
收入 | 比例(%) | 营业
收入 | 比例(%) | 营业
收入 | 比例(%) | 营业
收入 | 比例(%) |
华北
地区 | 134,973.36 | 75.24 | 248,538.32 | 76.51 | 411,825.15 | 86.97 | 258,910.98 | 75.57 |
华东
地区 | 31,977.74 | 17.82 | 40,686.63 | 12.53 | 54,384.27 | 11.48 | 34,029.27 | 9.93 |
其他
地区 | 12,451.10 | 6.94 | 35,612.92 | 10.96 | 7,318.48 | 1.55 | 49,668.05 | 14.50 |
| 合计 | 179,402.21 | 100.00 | 324,837.87 | 100.00 | 473,527.90 | 100.00 | 342,608.30 | 100.00 |
| 年份 | 现金分红
(万元) | 当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现金分红占当年度净利润比例 | 送股情况 |
| 2007年 | 3,951.90 | 26,742.21 | 14.78% | 每10股送3股 |
| 2008年 | 10,274.94 | 63,430.04 | 16.20% | - |
| 2009年 | 7,706.21 | 37,951.36 | 20.31% | 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5元 |
| 年度 | 销售金额(万元)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 2010年1-6月 | 94,345.61 | 52.59 |
| 2009年度 | 151,208.66 | 46.55 |
| 2008年度 | 190,961.72 | 40.33 |
| 2007年度 | 115,070.28 | 33.59 |
| 指标 | 2010.6.30 | 2009.12.31 | 2008.12.31 | 2007.12.31 |
| 流动比率 | 0.65 | 0.84 | 0.99 | 0.65 |
| 速动比率 | 0.44 | 0.59 | 0.76 | 0.44 |
| 资产负债率(%) | 43.22 | 38.47 | 41.10 | 45.50 |
| 利息保障倍数 | 16 | 26 | 23 | 8 |
| 到期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万元) | 8,259.94 | 72,679.20 | 49,124.51 | 113,480.50 |
| 指标 | 2010.6.30 | 2009.12.31 | 2008.12.31 | 2007.12.31 |
| 流动比率 | 1.19 | 1.50 | 1.30 | 0.95 |
| 速动比率 | 1.00 | 1.26 | 1.09 | 0.76 |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4.99 | 7.53 | 13.95 | 15.30 |
| 存货周转率 | 3.15 | 5.67 | 8.59 | 7.79 |
| 资产负债率(%) | 36.25 | 32.12 | 38.39 | 42.84 |
| 利息保障倍数 | 36 | 22 | 26 | 11 |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7.22 | 6.89 | 5.69 | 5.52 |
|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3 | 1.57 | 1.42 | 2.47 |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 -0.61 | 0.74 | 0.48 | -0.58 |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股)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2010年1-6月 | 净利润 | 6.10% | 0.3405 | 0.340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6.24% | 0.3486 | 0.3486 |
| 2009年度 | 调整后 | 净利润 | 14.27% | 0.7387 | 0.738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1.53% | 0.5971 | 0.5971 |
| 调整前 | 净利润 | 14.27% | 0.74 | 0.7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8.51% | 0.44 | 0.44 |
| 2008年度 | 调整后 | 净利润 | 29.00% | 1.2347 | 1.234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6.72% | 1.5634 | 1.5634 |
| 调整前 | 净利润 | 29.00% | 1.2347 | 1.234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40.88% | 1.7404 | 1.7404 |
| 2007年度 | 调整后 | 净利润 | 14.99% | 0.52 | 0.5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6.30% | 0.57 | 0.57 |
| 调整前 | 净利润 | 17.95% | 0.61 | 0.6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9.28% | 0.66 | 0.66 |
| 指标 | 2010.6.30 | 2009.12.31 | 2008.12.31 | 2007.12.31 |
| 流动比率 | 0.65 | 0.84 | 0.99 | 0.65 |
| 速动比率 | 0.44 | 0.59 | 0.76 | 0.44 |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4.61 | 6.99 | 12.54 | 14.75 |
| 存货周转率 | 3.37 | 6.13 | 8.53 | 7.73 |
| 资产负债率(%) | 43.22 | 38.47 | 41.10 | 45.50 |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4.83 | 4.76 | 4.37 | 4.35 |
|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6 | 1.41 | 0.96 | 2.87 |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 -0.18 | -0.05 | 0.18 | -0.02 |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 2010年1-6月 | 净利润 | 3.79% | 4.830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93% | 4.8303 |
| 2009年度 | 净利润 | 14.05% | 4.759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1.08% | 4.7590 |
| 2008年度 | 调整后 | 净利润 | 23.81% | 4.367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9.47% | 4.3678 |
| 调整前 | 净利润 | 25.35% | 4.423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0.93% | 4.4238 |
| 2007年度 | 调整后 | 净利润 | 12.03% | 4.348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3.29% | 4.3482 |
| 调整前 | 净利润 | 13.88% | 4.393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5.13% | 4.3930 |
| 报告期利润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2010年1-6月 | 净利润 | 0.1828 | 0.182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0.1896 | 0.1896 |
| 2009年度 | 净利润 | 0.6688 | 0.668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0.1828 | 0.1828 |
| 2008年度 | 调整后 | 净利润 | 1.0401 | 1.040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2870 | 1.2870 |
| 调整前 | 净利润 | 1.1215 | 1.121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3685 | 1.3685 |
| 2007年度 | 调整后 | 净利润 | 0.4023 | 0.402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0.4444 | 0.4444 |
| 调整前 | 净利润 | 0.4692 | 0.469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0.5113 | 0.5113 |
| 贷款方 | 期限 | 偿还金额(万元) |
| 中信银行太原分行 | 2009.12.10-2010.12.10 | 10,000 |
| 中信银行太原分行 | 2010.01.19-2011.01.18 | 10,000 |
| 渤海银行太原分行 | 2010.01.22-2011.01.21 | 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