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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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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行审计
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延至1年
朱宇

 财政部28日消息,为贯彻落实《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加快实施服务贸易早期收获开放承诺,财政部日前决定,允许台湾会计师事务所在大陆临时开展审计业务时申请的《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的有效期为1年。

 在ECFA生效前,台湾会计师事务所来大陆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的有效期仅为半年。此次通过两岸磋商,大陆方面决定将有效期从半年延长至一年,以期进一步加强两岸会计师事务所的交流与合作。

 工信部同日表示,《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已于9月12日正式生效。根据框架协议文本的规定,服务贸易早期收获应在框架协议生效后尽速实施。为使两岸民众尽早受益,大陆方面经准备,将于10月28日正式实施部分服务贸易早期收获开放措施。涉及工信部职能的对台开放措施为计算机及其相关服务的部分内容,即允许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大陆设立独资企业,提供软件实施服务和数据处理服务。 (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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