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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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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证监局
督促辖区保荐机构提升执业质量
新上市公司高管须提高依法规范运作意识
康书伟

 山东证监局督促辖区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勤勉尽责、合规执业,以提高发行推荐和持续督导业务的执业质量。山东证监局局长徐铁27日在辖区保荐机构、财务顾问监管工作会议上要求,在辖区执业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要增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全面摸清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提高辅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指导企业有效解决不规范问题;认真履行协议,提高申请文件的编制质量;增强持续督导责任,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内控制度,进一步提高内核水平。

 徐铁强调,山东证监局将采取措施加强对发行保荐及持续督导业务的监管,切实提高在辖区执业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的执业质量。一是实施岗位责任制,对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及其执业人员实行专项监管;二是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充分发挥监管合力作用;三是监管与服务并举,支持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在辖区合规执业;四是加大监管力度,营造辖区诚信、健康的市场环境。

 山东证监局同日举办辖区“新上市公司第一课”培训。徐铁指出,公司上市为企业发展带来了更大的资金支持,也带来很大挑战,包括规模快速扩张与风险掌控能力不足、资本市场规范要求高和相应的知识经验缺乏、企业长期发展目标与短期市场压力之间存在矛盾等。

 他要求,新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首先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提高依法规范运作意识;其次要把握好资本市场的发展机遇,积极应对公司上市带来的挑战,处理好企业规模快速扩张与防范风险的关系,迅速转变观念,优化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实现持续快速发展。 (康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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