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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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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序号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上年同期增减幅度%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556,885.2315,763,347.5449.4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较大幅度增长,主 营扭亏。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1,474,130.84-70,385,361.74-257.28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技改项目建设投入大幅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6,357,968.5831,194,640.60401.23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增加技改项目贷款。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1,165,402.52-23,025,105.14-209.08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资金投入较大。

公司负责人刘天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宗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嘉玲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公司负责人姓名刘天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徐宗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张嘉玲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3,147,739,578.152,907,874,570.348.2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1,740,093,768.951,801,416,904.34-3.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641.70-3.40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3,556,885.2349.4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22249.44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954,668.0210,209,488.22-802.4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940.0096-821.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52-0.0067-8,887.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940.0096-821.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58000.5800下降0.65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9400-0.4000下降0.95百分点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9,288,672.1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328,785.7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497,567.43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5,398,225.2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19,424.83
所得税影响额-145,598.4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93,437.33
合计17,293,639.69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09,619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69,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福建省盐业公司31,056,000人民币普通股
福建省金皇贸易公司28,8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国投机轻有限公司27,382,400人民币普通股
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2,320,000人民币普通股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800,000人民币普通股
肖锋2,616,64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155,014人民币普通股
张为杰1,837,088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1,752,100人民币普通股

3.1.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序号项目期末数期初数增减幅度%变动原因
应收票据345,328,036.69210,446,463.0864.0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根据法院“执行裁定书”和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书”通过以资抵债方式,接收并入青州造纸转入的应收票据1.33亿。
其他应收款21,486,690.398,768,146.67145.05主要原因同上“1”所述及子公司应收往来款增加。
在建工程75,603,411.4920,081,200.01276.49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技改工程项目投入增加。
工程物资2,381,069.151,485,871.4160.25系报告期公司技改项目需要,设备物资增加采购。
无形资产126,466,245.5818,905,877.51568.93原因同上“1”所述,增加接收并入青州造纸无形资产1.05亿。
应付票据0.005,284,100.00-100.00系因报告期公司未发生此项业务。
预收款项83,921,356.1261,544,423.6736.3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产品销售预收款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102,761,201.8246,962,635.39118.81原因同上“1”所述,增加接收并入应付职工安置补偿费。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0,000,000.0050,000,000.00100.00系报告期公司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由长期借款转入。
10其他流动负债17,647,930.881,218,190.311,348.70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预提的业务宣传费、广告费增加。
11长期借款344,500,000.00235,000,000.0046.60系报告期公司技改工程项目贷款增加。
12专项应付款278,493.10629,886.05-55.79系报告期部分林业子公司“两金”返还尚未收到。

3.1.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序号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上年同期增减幅度%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1,310,142,866.11915,436,214.1943.1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纸、板系列产品、光电产品、风油精、出口加工贸易业务等主要产品销量同比分别增加31%、42%、14%、50%。
营业成本1,177,504,524.85806,114,491.6446.07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主要原材料—纸材、废纸、煤炭、薄荷脑等采购价格大幅上涨,其中:纸材同比上涨39%,废纸同比上涨56%,烟煤31%,薄荷脑同比上涨30%;二是报告期产品销售数量增加,营业成本相应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2,875,770.7528,508,584.12-110.09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计提存货、固定资产、坏帐等资产减值准备,且转回部分坏帐准备。
营业利润12,424,310.35-42,894,438.25128.96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增长43.12%,二是箱板纸、高强瓦楞纸售价提高,亏损减少,三是报告期资产减值计提大幅减少。
营业外收入18,798,600.876,309,472.50197.94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取得处置福州西滨佳缘房产收益和获得政府补助资金。
营业外支出2,064,780.561,085,034.4090.30主要系报告期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增加。
利润总额29,158,130.66-37,670,000.15177.4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营业利润和营业外收入大幅增长。
所得税费用9,479,007.281,141,272.87730.56原因同上
净利润19,679,123.38-38,811,273.02150.70原因同上
1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209,488.22-47,731,943.53121.39主要系报告期母公司经营大幅减亏。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抵债资产接收进展情况

2010年8月16日,公司根据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与债务人福建省青州造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青州造纸”)及其他两家债权人福建省财政厅(简称省财政厅),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简称“信达公司”)共同签订了相应的案件“执行和解协议书” (信闽资字[2010]41号),公司股东青州造纸”经营性欠款用“以资抵债”方式偿还,提交法院裁定。2010年8月23日,公司收到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9]南执行字第15-8号),青州造纸所欠本公司、省财政厅及信达公司的欠款纠纷案由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案执行,并按上述“执行和解协议书”约定条款执行。具体详见公司于2010年8月17日、8月25日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应公告信息。

公司收到法院裁定书后,根据债权债务四方“执行和解协议书”的第八条第1款“将接收资产应付款项抵减协议第五条第2款青山纸业可获得偿还款129,707,895元、协议第三条第1款青州造纸应支付职工安置补偿费4,786.12万元、协议第三条第3款青州造纸应支付的诉讼保全费3,242,016.00元后的差额175,050,189元存入青州造纸指定帐户”,以及“补充协议书”第一条第3点“对以上少计算的120万元受理费,三方债权人按原协议书约定的债权比例承担”的约定,分别于2010年9月21日和9月27日分两次向青州造纸支付以资抵债接收资产差额款共计人民币17,505万元及向信达公司支付补差款人民币25.37万元。

公司已根据“执行和解协议书”约定,并对照相应的资产评估报告清单进行了资产的清查,并办理相关资产转让、开票和过户等手续。截止2010年9月30日,已完成财务并帐工作。房产、土地、股权、车辆等过户登记及人员接收手续正在办理中,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各资产的产权过户及接收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

公司2010年9月30日接收的青州造纸资产净额34,012.85万元,比原评估值减少1,573.29万元,主要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所接收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其中:长期股权投资按被投资子公司2010年9月30日净资产计算,并调增长期股权投资139.59万元;固定资产按评估报告成新率补提折旧2,084.22万元(评估基准日2009年9月30日至资产移交日2010年9月30日);无形资产按评估报告可使用年限补计无形资产摊销250.53万元(评估基准日2009年9月30日至资产移交日2010年9月30日);此外,其他资产负债变动(评估基准日至资产移交日)净增加资产价值621.88万元。

本次公司以资抵债接收青州造纸资产(除“青山纸业”股票外)形成损失5,977.36万元。该损失冲销原已计提的坏帐准备6,500万元,差额522.64万元,计入当期损益,冲减资产减值损失。

因本公司所接收的抵债资产部分产权过户登记,及其他债权人对青州造纸所持本公司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中,相关诉讼未完全结案,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应进展信息。

(2)重大技改项目

根据2010年8月16日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司计划总投资49,763.72万元的“制浆系统技改工程”项目,已完成相应的主体设备定购,总承包合同签订工作,并于2010年10月20日正式开工建设,项目完工将形成年产9.6万吨浆粕生产能力。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相关承诺事项请见公司2010年度半年度报告全文之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本报告期内无新增的承诺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对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判断和对市场需求、原料供应的预测,四季度公司主营利润平稳;因公司技改建设项目资金投入较大,拟出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故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净利润扭亏为盈(上年同期为亏损)。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无现金分红政策。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天金

2010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600103 股票简称:青山纸业 编号:临2010-020号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10年10月22日发出通知,2010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天金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以传真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面、完整、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诉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出售所持部分惠泉啤酒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项目建设资金需要,鉴于公司自有资金不足,同意并授权公司管理层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部分“惠泉啤酒”股票,具体如下:

1、出售时间: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2、出售价格区间: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发展需要,择机参照二级市场价格出售。

3、出售数量:分期分批或整体出售700-750万股。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103 股票简称:青山纸业 编号:临2010-021号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抵债资产接收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8月16日,公司根据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与债务人福建省青州造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青州造纸”)及其他两家债权人福建省财政厅(简称省财政厅),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简称“信达公司”)共同签订了相应的案件“执行和解协议书” (信闽资字[2010]41号),公司股东青州造纸经营性欠款用“以资抵债”方式偿还,提交法院裁定。2010年8月23日,公司收到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9]南执行字第15-8号),青州造纸所欠本公司、省财政厅及信达公司的欠款纠纷案由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案执行,并按上述“执行和解协议书”约定条款执行。有关和解协议及法院裁定具体条款内容信息,公司已分别于2010年7月31日、8月17日、8月25日作了详细披露,现将有关抵债资产的接收情况说明如下:

一、法院对公司债权裁定的主要内容

根据上述《执行和解协议书》约定及本公司执行申请,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本公司债权裁定:1、将青州造纸经评估除所持有青山纸业股份之外的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及构筑物、长期股权投资资产、设备及流动资产作价355,861,300元,交付本公司抵偿债务;2、本公司将超出可获偿还债权的部分在扣减应支付的青州造纸职工安置补偿费等费用后余额175,050,189元以货币形式返还给青州造纸。

二、抵债资产超出公司可获偿还债权的差额支付情况

公司收到法院裁定书后,根据债权债务四方“执行和解协议书”约定,于2010年9月21日向青州造纸支付以资抵债接收资产差额款共计人民币17,505万元。

三、抵债资产的接收

公司已根据“执行和解协议书”约定,并对照相应的资产评估报告清单进行了资产的清查,并办理相关资产转让、开票和过户等手续。截止2010年9月30日,已完成财务并帐工作。房产、土地、股权、车辆等过户登记及人员接收手续正在办理中,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各资产的产权过户及接收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

本次接收资产的价值及损益情况详见公司于2010年10月29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解决股东欠款问题,彻底消除关联交易

公司以资抵债接收青州造纸资产后,既解决了股东欠款问题,又实现了资产完整和资源优化,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规模效益和核心竞争能力。同时通过双方资产整合,彻底消除了关联交易。本次接收股东资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主营业务范围没有改变,所接收资产配套用于年产9.6万吨浆粕技改项目建设,将有效促进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和整体资产效率的发挥。

因本公司所接收的抵债资产部分产权过户登记,及其他债权人对青州造纸所持本公司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中,相关诉讼未完全结案,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应进展信息。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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