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9 证券简称:深深房A 公告编号:2010-023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周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茂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金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深深房股权分置改革有关事项的承诺"①本公司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②本公司声明: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③本公司声明:本承诺人未按承诺文件的规定履行其承诺时,应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 该承诺已履行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09年 10月向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深深房相关信息披露事宜的函》,承诺至少今明两年内不进行股权协议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深深房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不包括从二级市场减持)。 | 该承诺正在履行中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 |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 总资产(元) | 3,407,259,180.86 | 3,361,110,324.04 | 1.3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307,389,526.08 | 1,228,651,614.41 | 6.41% |
| 股本(股) | 1,011,660,000.00 | 1,011,660,000.00 | 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2923 | 1.2145 | 6.41% |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188,731,241.87 | 15.80% | 707,557,933.94 | 55.9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995,637.17 | 266.68% | 77,136,638.45 | 584.4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248,352,597.52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25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28 | 265.71% | 0.0762 | 586.4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28 | 265.71% | 0.0762 | 586.4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0% | 0.71% | 6.09% | 5.1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0% | 0.72% | 5.33% | 4.89%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业绩预告情况 | 同向大幅上升 |
| |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元) | 8,200.00 | -- | 8,700.00 | 2,021.74 | 增长 | 305.59% | -- | 330.32%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11 | -- | 0.0860 | 0.0200 | 增长 | 305.50% | -- | 330.00% |
| 业绩预告的说明 | 主要原因为房产销售收入增加及工程收入增加。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2010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340,726万元,比年初336,111万元增加了1.37%。负债合计211,289万元,比年初214,548万元减少了1.52%。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净资产)130,739万元,比年初122,865万元增加了6.41%。各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如下:
资产负债类项目指标:交易性金融资产17.35万元较上年年末8.63万元增长101.08%,主要原因为交易中签新股股票所致;应收账款2,736.62万元较上年年末1,473.24万元增长85.76%,主要原因为应收建安工程款和售楼款的增加;预付款项2,391.62万元较上年年末1,802.03万元增长32.72%,主要原因为预付工程款的增加;短期借款1,480.00万元较上年年末10,000.00万元减少85.20%,主要原因为归还到期的银行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760.29万元较上年年末22,960.72万元减少-44.43%,主要原因为归还到期的银行长期借款;长期借款107,021.82万元较上年年末58,198.65万元增长83.89%,主要原因为新增银行长期借款;应付账款14,687.5,7万元较上年年末73,094.44万元减少-79.91%,主要原因为公司归还了光明新区两宗土地使用权第二期款;预收款项40,603.96.00万元较上年年末15,711.61万元增长158.43%,主要原因为金叶岛项目十期预收的售楼款和圳通公司预收的建安工程款;应付利息4,105.98万元较上年年末2,468.77增长66.32%,主要原因为预提借款利息。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项目指标:营业收入70,755.79万元较上年同期45,378.84万元增长55.92%,主要原因为房产销售收入增加及工程收入增加;营业成本46,952.22万元较上年同期34,303.45万元增长36.87%,主要原因为营业收入增加相应增加所致;营业税金及附加6,788.67万元较上年同期3,676.87万元增长84.63%,主要原因为营业收入增加相应增加所致;销售费用845,38万元较上年同期502.13万元增长68.36%,主要原因为广告费和销售服务费增加;财务费用4,535.93万元较上年同期1,612.54万元增长181.29%,主要原因为借款增加使利息支出增加;投资收益2,253.83万元较上年同期779.77万元增长189.04%,主要原因为转让股权和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增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713.67万元较上年同期1,126.95万元增长584.47%,主要原因为营业收入增加和毛利率上升、投资收益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835.26万元较上年同期-56,575.29万元增长56.10%,主要原因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1.53万元较上年同期755.42万元增长39.20%,主要原因为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137.36万元较上年同期60,319.39万元减少56.67%,主要原因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序号 |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初始投资金额(元) | 期末持有数量(股) | 期末账面值 | 占期末证券总投资比例 (%) | 报告期损益 |
| 1 | 股票 | 002137 | 实益达 | 5,150.00 | 975 | 10,773.75 | 6.21% | 5,623.75 |
| 2 | 股票 | 601857 | 中国石油 | 50,100.00 | 3,000 | 30,540.00 | 17.60% | -19,560.00 |
| 3 | 股票 | 601866 | 中海集运 | 13,240.00 | 2,000 | 7,360.00 | 4.24% | -5,880.00 |
| 4 | 股票 | 601898 | 中煤能源 | 16,830.00 | 1,000 | 9,920.00 | 5.72% | -6,910.00 |
| 5 | 股票 | 002440 | 闰土股份 | 31,200.00 | 1,000 | 28,520.00 | 16.44% | -2,680.00 |
| 6 | 股票 | 601000 | 唐山港 | 16,400.00 | 2,000 | 15,060.00 | 8.68% | -1,340.00 |
| 7 | 股票 | 601018 | 宁波港 | 22,200.00 | 6,000 | 21,300.00 | 12.28% | -900.00 |
| 8 | 股票 | 780377 | 兴业申购 | 50,000.00 | 5,000 | 50,000.00 | 28.82% | 0.00 |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0.00 | - | 0.00 | 0.00% | 0.00 |
| 报告期已出售证券投资损益 | - | - | - | - | 98,033.09 |
| 合计 | 205,120.00 | - | 173,473.75 | 100% | 66,386.84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9,595,497.65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88,148.35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1,144.09 | |
| 所得税影响额 | -7,786.00 | |
| 合计 | 9,807,004.09 | -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98,61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642,884,262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 | 3,336,70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东方汇理银行 | 1,310,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汪忠明 | 1,095,408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 关金锋 | 1,062,22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徐太英 | 7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薛皓元 | 746,356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锐 | 730,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CHU KOON YUK | 720,0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678,580 | 人民币普通股 |
证券投资情况说明
本公司股票投资均为新股抽签,当日盈利后卖出。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 2010年07月15日 | 办公室 | 实地调研 | 东海证券、国都证券 | 一般性访谈,未提供书面资料 |
| 2010年07月28日 | 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股票异动原因,未提供书面资料 |
| 2010年08月13日 | 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中报披露时间,未提供书面资料 |
| 2010年08月30日 | 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中报相关问题,未提供书面资料 |
| 2010年09月08日 | 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项目开发及销售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 2010年09月19日 | 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项目开发计划, 未提供书面资料 |
| 2010年09月29日 | 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及对宏观调控看法,未提供书面资料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029、200029 证券简称:深深房A、 深深房B (公告编号:2010-022)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0月23日以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9人。其中:张磊先生回避《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深房集团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磊先生为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任职试用期一年)。(张磊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8票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29日
附:张磊简历
张磊:男,汉族,1968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90年7月起曾任国家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副主任科员,国投先科光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深圳市深飞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