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10-032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刘建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珊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09年8月3日,本公司与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银行编号为SZHCOR090150《非承诺性综合授信》,该行为本公司提供最高授信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依据该综合授信:
2010年5月26日,本公司与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银行承兑汇票协议》。协议约定,该行同意开具以本公司为出票人的承兑汇票2张,票面总额为2,391,043元,期限自2010年5月26日至2010年11月22日。
2、2009年6月22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ED790009000726号《融资额度协议》。协议约定,该行同意向本公司提供最高为人民币2,285万元的授信额度。依据该协议:
2010年4月27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合同编号为CD79172010880327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协议书》及合同编号为YZ7917201088032701号《保证金质押合同(单笔)》。协议约定,该行同意开具以本公司为出票人的承兑汇票11张,票面总额为4,729,834元,期限自2010年4月28日至2010年10月28日;
2010年5月25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合同编号为CD79172010880408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协议书》及合同编号为YZ7917201088040801号《保证金质押合同(单笔)》。协议约定,该行同意开具以本公司为出票人的承兑汇票33张,票面总额为6,601,347元,期限自2010年5月25日至2010年11月25日。
3、2010 年4 月21 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 ED790010000457号《融资额度协议》。协议约定,该行同意向本公司提供最高为人民币14, 200万元的授信额度。依据该协议:
2010年7月19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合同编号为CD79172010880618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协议书》及合同编号为YZ7917201088061801号《保证金质押合同(单笔)》。协议约定,该行同意开具以本公司为出票人的承兑汇票2张,票面总额为1,250,000元,期限自2010年7月20日至2011年1月20日;
2010年8月18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合同编号为CD79172010880722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协议书》及合同编号为YZ7917201088072201号《保证金质押合同(单笔)》。协议约定,该行同意开具以本公司为出票人的承兑汇票37张,票面总额为9,172,811元,期限自2010年8月18日至2011年2月18日;
2010年9月26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合同编号为CD79172010880844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协议书》及合同编号为YZ7917201088084401号《保证金质押合同(单笔)》。协议约定,该行同意开具以本公司为出票人的承兑汇票33张,票面总额为10,295,185.90元,期限自2010年9月26日至2011年3月26日;
2010年9月20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合同编号为79012010280110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该行同意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给我司,借款期限自2010年9月20至2010年12月20日。
4、2010年2月5日,本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深发深南油综字第20100205001号《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协议约定,该行同意向本公司提供最高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从2010年2月8日至2011年2月2日,依据该协议:
2010年4月8日,本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签署合同编号为深发深南油承字第20100408001号《汇票承兑合同》。合同约定,该行同意开具以本公司为出票人的承兑汇票共10张,票面总额为1,400,035元,其中:期限自2010年4月9日至2010年7月9日的承兑汇票票面总额440,337元,期限自2010年4月9日至2010年10月9日的承兑汇票票面总额959,698元;
2010年4月23日,本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签署合同编号为深发深南油承字第20100426002号《汇票承兑合同》。合同约定,该行同意开具以本公司为出票人的承兑汇票共33张,票面总额为5,176,827元,其中:期限自2010年4月26日至2010年7月26日的承兑汇票票面总额947,339元,期限自2010年4月26日至2010年10月26日的承兑汇票票面总额4,229,488元;
2010年6月24日,本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签署合同编号为深发深南油承字第20100624001号《汇票承兑合同》。合同约定,该行同意开具以本公司为出票人的承兑汇票共44张,票面总额为11,667,952元,其中:期限自2010年6月25日至2010年9月25日的承兑汇票票面总额456,191元,期限自2010年6月25日至2010年12月25日的承兑汇票票面总额11,211,761元。
5、2009年12月1日,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2009年深路桥综额字002号《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约定,该行同意向本公司提供最高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依据该合同,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2009年深路桥综承字009号《银行承兑协议》,并于2010年7月26日向该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36张,票面总额7,149,881元,期限自2010年7月26日至2011年1月26日;于2010年8月12日向该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10张,票面总额4,586,043元,期限自2010年8月12日至2011年2月12日。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本次超额募集资金中的1,250万元投入在建的“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该部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按照项目实施的进度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393,431.4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公司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3、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在建项目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10,060万元用于公司的在建项目——“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智能控制器生产项目”。该部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按照项目实施的进度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4、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投项目与在建项目合并建设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和在建项目合并建设。合并后项目总投资21,970.45万元,总建筑面积为48,000平方米,项目计划2011年12月建成,建成达产后,产能为3,500万套。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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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10-029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0年10月27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建伟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2010 年10 月27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司《关于公司开展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提名刘建伟、王鹏、梁国智、刘栋、陈宇、朱方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洪乐平、董世杰、黄纲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对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由第一届的人民币3万/年·人(含税)调整为5万元万/年·人(含税)。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0年11月16日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
刘建伟,中国国籍,男,46岁,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学硕士,曾任哈尔滨工业大学航天学院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教授、和而泰科技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佛山市南海和而泰智能控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佛山市顺德区和而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杭州和而泰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刘建伟直接持有本公司1,142万股的股权,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刘建伟与其他董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梁国智,中国国籍,男,38岁,清华大学工学硕士,现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从事风险投资工作。梁国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方,荷兰国籍,男,61岁,荷兰代尔夫特技术大学物理学博士,曾任荷兰伦瑟仪器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荷兰博士蔓科技有限公司亚洲地区负责人、清华大学深圳研究院院长助理,现任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原深圳清华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副会长,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委员,本公司董事。朱方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栋,中国国籍,女,33 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士,曾任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证券法律部经理,现任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兼证券法律部经理。刘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宇,中国国籍,男,39岁,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硕士,曾任深圳国际技术创新研究院院长助理,现任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副院长、深圳国创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陈宇直接持有本公司50万股股份,并通过本公司股东深圳国创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0.315%的股权,与其他董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鹏,中国国籍,男,35岁,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学硕士,曾任和而泰科技研发部经理、技术总监、运营总监,现任深圳市和谐安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顺德区和而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和而泰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鹏通过深圳市和谐安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1.38%的股权。王鹏与其他董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世杰,澳大利亚国籍,男,46岁,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工业过程控制专业博士,曾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机器人研究所副研究员,现任深圳易天元网络控制有限公司董事长、总工程师,中国国家标准委员会委员、《国际智能建筑》杂志编委委员会顾问、《建筑智能化》杂志编委,200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世杰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洪乐平,中国国籍,男,49岁,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西财经学院九江分院教师、深圳深信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部经理、深圳先科企业集团任财务部副总经理、深圳人大干部培训中心办公室主任等职;先后担任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人大干部培训中心总会计师兼办公室主任,深圳市宏商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洪乐平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纲,中国国籍,男,35岁,湖南大学法学硕士,执业律师,现任广东深大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因泰克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黄纲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10-030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5日以传真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10年10月27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伟净女士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3、会议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开展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4、会议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提名韩伟净、路颖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对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特此公告。
附: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路颖,中国国籍,男,28岁,湖南师范大学经济学学士,现任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研究员。路颖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韩伟净,中国国籍,女,51岁,大专学历,曾任浙江省巨化集团公司工程有限公司人事专员,现任深圳市和谐安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监事会主席。韩伟净通过深圳市和谐安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0.075%的股权。韩伟净与其他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10-031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10年11月16日上午10:00时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1月16日上午10:00时。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10年11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刘建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王鹏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梁国智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刘栋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陈宇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6)选举朱方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7)选举洪乐平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选举董世杰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选举黄纲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对以上董事候选人采取累积投票制度,进行逐项表决。
2、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选举韩伟净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路颖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对以上监事候选人采取累积投票制度,进行逐项表决。
3、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三)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10年10月29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其中第1项、第2项议案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第1项议案之(7)、(8)、(9)项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方能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0年11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D座10楼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四)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D座10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7
联 系 人:李晓华
联系电话:(0755)26727188
联系传真:(0755)26727137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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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 | 严格按照承诺履行 |
| |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 总资产(元) | 916,145,411.39 | 319,014,223.35 | 187.1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733,521,741.08 | 155,668,307.39 | 371.21% |
| 股本(股) | 66,700,000.00 | 50,000,000.00 | 33.4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1.00 | 3.11 | 253.70% |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110,538,616.37 | 26.59% | 327,271,749.77 | 38.3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837,524.27 | 60.73% | 36,909,733.69 | 39.3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65,830,149.28 | -124.81%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99 | -67.8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41.67% | 0.64 | 20.7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41.67% | 0.64 | 20.7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5% | -2.56% | 8.90% | -11.1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2% | -2.82% | 7.68% | -8.66%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6,703.49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970,620.45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35,161.67 | |
| 合计 | 6,222,485.61 | - |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9,24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王烜 | 164,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兴和证券投资基金 | 164,334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志和 | 135,717 | 人民币普通股 |
| 程德翠 | 110,01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陆子范 | 108,443 | 人民币普通股 |
| 柏燕 | 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吴晨琴 | 79,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邝伟平 | 77,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周翅翔 | 7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苏刘学 | 72,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1、股份限售承诺:(1)刘建伟、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和谐安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其他股东;(3)作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刘建伟。3、其他承诺:刘建伟、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股份限售承诺:(1)刘建伟、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和谐安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3)作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分别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刘建伟于2008年7月16日向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1)本人目前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2)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本人将不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所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时,则本人将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发行人进一步要求,发行人并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发行人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要求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发行人所有。3、其他承诺:(1)刘建伟、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承诺:若和而泰现租赁的厂房因权属存在瑕疵,导致其无法继续承租而需要搬迁生产场地时,承诺人愿意就该等搬迁发生的费用以及因搬迁导致生产停滞所造成的损失,向和而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刘建伟、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承诺:若因和而泰所享受的税收优惠违法、违规,导致税务机关追缴其于2006年至2007年期间欠缴的企业所得税,承诺人愿意就和而泰因补缴税款所发生的支出或遭受的其他经济损失,向和而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刘建伟、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承诺:如应深圳市有权部门要求,和而泰需要为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或和而泰因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事宜受到有权部门的任何处罚,承诺人愿意就和而泰因此支出的费用或遭受的经济损失,向和而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严格按照承诺履行 |
|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
|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30.00% | ~~ | 50.00% |
| 2009年度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6,490,340.77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增长,产品结构逐步优化,内部管理不断加强,从而使本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
| 序号 |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表决意见 |
| 赞成 | 弃权 | 反对 |
| 1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本议案实施累积投票,董事、独立董事表决需分别进行,请填票数(非独立董事选举投票总数合计不超过股东持股数的6倍为有效;独立董事选举投票总数合计不超过股东持股数的3倍为有效) |
| 1.1 | 选举刘建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 (填写同意票数) |
| 1.2 | 选举王鹏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 (填写同意票数) |
| 1.3 | 选举梁国智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 (填写同意票数) |
| 1.4 | 选举刘栋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 (填写同意票数) |
| 1.5 | 选举陈宇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 (填写同意票数) |
| 1.6 | 选举朱方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 (填写同意票数) |
| 1.7 | 选举洪乐平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填写同意票数) |
| 1.8 | 选举董世杰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填写同意票数) |
| 1.9 | 选举黄纲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填写同意票数) |
| 2 | 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 本议案实施累积投票,请填票数(投票总数合计不超过股东持股数的2倍为有效) |
| 2.1 | 选举韩伟净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 (填写同意票数) |
| 2.2 | 选举路颖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 (填写同意票数) |
| 3 |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